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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遠離張學友



洞見

(DJ00123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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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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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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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國館

來源:國館文化

(ID: guoguanwenhua)


能守住平淡的,才是真傳奇。


在中國犯罪嫌疑人的江湖裡,有一個地方絕對不能去:

張學友演唱會



7月8號,在洛陽張學友演唱會上,又一個嫌疑人被抓了。 


其實五月份的時候,洛陽的警察叔叔們一聽說歌神即將到來,就已經磨刀霍霍:


這也難怪,歌神的演唱會上在之前就幫忙抓了好多人: 


4月7日南昌,5月5日贛州,5月20日嘉興,6月9日金華、7月6日呼和浩特,先後六名罪犯落網。 


洛陽演唱會,警察在演唱會附近執勤,發現了一輛可疑車輛,上前盤查的時候,司機提供的身份證居然還不是他本人。 


後來才知道:他冒用他人身份,從武漢無證駕駛到洛陽,就為了聽歌神唱歌,整整563公里。 


七殺! 

我很理解這些人,正如妖怪也是有媽媽的,罪犯也是要聽歌的。 



有人聽張學友,是聽那一段少年情懷; 


有人聽張學友,是聽自己的初戀情結; 


有人聽張學友,是聽辛酸的中年心事。 


有人年少聽不懂張學友,聽懂了已是獄中人。


傳說在中國的逃犯江湖之中,流傳著這麼一句話:請遠離張學友。否則,一殺一個準。


張學友,成為了一個特殊人群的「暗號」。


其實,歌神也早已是我們所有人的交流「暗號」。 


寫張學友,思路很多,在這篇文章里,我想挑歌神一生最具里程碑式意義的幾首歌,談談他這半生,也談談我們很多人的這三十年。





01



華語樂壇裡面,有張學友是幸運的。 


能夠在全世界佔有一席之地的華人歌手,也只有張學友了。 


1984年12月,張學友正式成為一名歌手。從那時起,他的記錄就絢爛得不得了:



1985年,首張專輯《Smile》,銷量大破二十萬;


1986年,26歲在香港紅磡體育館開個場,驚艷了全香港;


1995年,在紐約麥迪遜花園廣場開個場,醉了整個世界;


被美國《時代周刊》評為亞洲最具影響力的50人之一;


演唱34年,個人演唱會總場次、觀看總人數、總票房在華人歌手中排第一;


…… 


奠定他的江湖地位的,其實最開始是一首歌——《吻別》。 


1993年,張學友發行專輯《吻別》,亞洲銷量第一、全球銷量第二,僅次於邁克爾傑克遜,比他也只少了幾萬張銷量,最終銷量達到了驚人的2500萬張。 


這個記錄,至今沒有另一張華語專輯破得了。 


張學友拿到了世界級的蒙特卡洛音樂大獎,華人中也是第一個。 


頒獎典禮上,他在邁克爾傑克遜、席琳迪翁等巨星面前演出,不落下風。 


典禮完結以後,張學友正在門口等車,邁克爾傑克遜的車過來了。


他看見張學友,搖下車窗,對著他微笑,還豎起「NO.1」的手勢。 


張學友很驚喜,雙手緊握獎盃,做了個抱拳的姿勢,非常中國。 


他的老東家、跨國唱片公司寶麗金的高層都說:「張學友每邁進一小步,都是亞洲樂壇邁進的一大步。「 


張學友被封為「歌神「,也是從這時候開始的。 


但這些稱號,在張學友看來都雲淡風輕:「什麼歌神,我只是愛唱歌的神經病而已。」 


別人看他是歌神,他卻永遠都只把自己當普通人。 





02



《大地恩情》,是張學友34年歌手生涯中,公開演唱的第一首歌。 


1984年,張學友參加了香港十八區業餘歌手大賽,站在台上顫顫巍巍地唱出了《大地恩情》。 


河水彎又彎,冷然說憂患。


別我鄉里時,眼淚一串濕衣衫。


歌詞很滄桑,主題很鄉土,張學友唱法還很稚嫩,穿得也還很土。 


之所以去比賽,純粹是為了練練膽子。之所以選擇這首歌,純粹是因為它很短,可以趕快唱完,趕緊下台。 


他很享受唱歌的過程:「

只有唱歌的時候,我才是我自己

。」 


當時張學友在貿易發展局當普通職員。上班看得最多的,是大媽們在摳指甲;做得最多的,是打電話。 


「每個電話只說三句話:


『你現在還在賣那些貨嗎?』


『有沒有換地址?』


『我是貿易發展局的,有什麼問題打我們電話。」


非常瑣碎、非常無聊。支撐他的,是每個月三千塊的薪水。


張學友出身清貧,父親常年到中東跑船,有沒有命回來都難說。他在家裡很皮,一個星期能被媽媽打個三四次。 


中學快畢業的時候,有一次又被媽媽打。他抓住媽媽掃過來的拖把,母子倆一人一邊,打起拉鋸戰。 


媽媽一巴掌打過去,跟兒子說:「你都長這麼大了,媽媽以後再也打不動你了。你也該去掙錢養家了。」



張學友不喜歡讀書,也不是女生眼中長得高大帥氣的白馬王子。


但他發現只要他一唱歌,周圍的同學就會圍過來,唱完了還會給他鼓掌、買零食,從此他很喜歡唱歌,越唱越好。


中學畢業以後,他從來沒想過把唱歌當職業,而是安安分分地找了份朝九晚五的普通文員工作。 


我很理解他:

沒有人會因為覺得自己有一點天分,就放棄原本可以安定的生活。所謂歌神,一開始也很平凡,沒有夢想,得過且過

。 


哪怕是參加了歌唱大賽、拿了冠軍、簽了全球知名的大公司寶麗金,張學友也不敢辭了那份朝九晚五的工作。 


因為他害怕。全家人的生計都在他手上,全職做歌手,萬一不紅了呢?萬一失聲了呢?萬一沒有人喜歡聽你唱歌了呢? 


收入分分鐘連普通文員都不如。 


很多時候,看一個人能不能成事兒,都要看他會不會怕。 


會害怕的人,才會有一股勁兒。不斷跟害怕的東西斗,不斷突破自己的心量。 


張學友,就是這麼一個人。



張學友早期參加選秀




03



這首歌不算是名曲,但對張學友有特殊意義。 



張學友簽了寶麗金以後,還不敢全職做歌手。 


他只好一點一點練,在香港,也沒什麼人教得了他。所有技巧,都是自己琢磨出來的。 


等到他出了第一張專輯《Smile》、第二張《AMOUR 遙遠的他》,一張賣了20萬,一張賣了30萬,一夜之間紅透香港。 


沒過多久,他就在紅館開演唱會:第一次是跟五個新歌手一起開,第二次是兩個,第三次,1986年,他26歲,終於第一次自己一個人開一台演唱會。 


之後,他接到第一筆唱酬——整整三十萬。


他從來沒有見過那麼多錢,開心得想飛。買了人生第一套房,辭了從來都不敢辭的工作。


那一刻他才確信:原來我也可以靠唱歌活著。 


這感覺真好。 


但是命運峰迴路轉。他原本以為自己會順風順水,沒想到第三張專輯一出,銷量才十萬;第四張專輯,八九萬;第五張專輯更慘,才兩萬。 


市場挺好的,他的唱功越發精進,人也開始紅了,怎麼突然就賣不動了呢?他分析不出原因。 


他說:「完蛋了。開始心慌,慌得不得了。」



「舊信舊夢」中有句歌詞:「

驟變的風,微寒在送

。」


那是他當時的心境。 


想來想去想不懂,乾脆不想了,酗酒、買醉、逃避,什麼都來。 


少年得志,又一朝失勢,沒有一個年輕人承受得了。他開始出現種種負面新聞: 


88年10月,在梅艷芳的生日會上,他醉酒撒潑,把蛋糕扔到朋友臉上,朋友當場和他翻臉決裂; 


還曾經含著一口酒,當面噴了一位公司高層,最後呼呼睡去,什麼事情都記不起來。 


第二天醒了,又去喝酒。 


香港人喜歡跟紅頂白,樂意看這個年輕人「折墮」。有一次他去露天演唱會演出,前面一位歌手博盡喝彩,後面張學友上來,大家立馬噓他下台。 


還不止,在演唱會上、走在街上他都會被人罵。對於吃粉絲飯的娛樂圈人來說,這絕對是致命的。 


直到一個人的出現,他才擺脫了職業生涯的惡性循環。 


兩三年以後,他從低谷中走出來,為自己寫下了這首「舊信舊夢」,紀念那個人: 


字句當中,能明白你,


念掛當天,抱擁。


極奢望,能再遇,在雨中。


卻亂說,沒有空。


這個人,就是他一生唯一愛過的女人——

羅美薇





04



第一次見到羅美薇,是在拍電影的時候。 



羅美薇是影壇新秀,姿色能和張曼玉匹敵,演技也一直在線,前途無量。 


要拍合照,因為不熟,他們相互分得很開。攝影師叫他們互相望對方一眼,他們還很尷尬。 


「再看一眼嘛,像一對情侶一樣。」 


他們才又看了對方一眼,這一眼,終於對上了。 


那一刻開始,他們都認定了對方:

他不帥,但唱歌好聽;她很美,人也蠻好的

。 


兩個人都是當紅炸子雞,卻一點也不避諱,大大方方公開戀情。 


大家都覺得張學友應該是玩玩的,哪有那麼早就認定一個人的。 


事實證明他們都錯了:張學友不把自己定義為偶像派,拿實力來說話,從來不製造緋聞,愛上羅美薇那就只有這一個。



在他事業最低谷的時候,他脾氣暴躁、神憎鬼厭,羅美薇不介意:「我喜歡聽你唱歌,你一定能行。」 


張學友天天喝得不省人事,羅美薇想了一個辦法:她突然收拾所有東西,離開了他的家。第二天在報紙上公開宣布和他分手。 


要我還是要酒,你兩個選一個吧。 


本來這只是個激將法,但張學友只顧著心痛,酒卻喝得越來越多。 


羅美薇也很擔心,託人帶話給他:如果他戒酒,她考慮回到他身邊。 


張學友這才醒悟了:「我很不喜歡做一個什麼都控制不了的人。」他立馬宣布戒酒,並且珍重承諾:40歲以前,我滴酒不沾。 


追回羅美薇之後,1991年,他憑著一首「每天愛你多一些」重回歌壇,1993年憑著「吻別」登上歌唱事業的巔峰。 


1996年,兩人倫敦登記結婚。他什麼也沒準備好,只給她一條橡皮筋圈成的戒指,既沒花也沒單膝跪地,就這樣把她牽走。 


結婚那天是2月15日,別人問他為什麼不是2月14,他回答說:「14號是情人節,15號結婚,意味著我們已經跨過情人這一關,要邁進更高的境界了。」


好朋友林夕給他寫了一首歌,作為新婚禮物:


你的名字我的姓氏,


最迴腸盪氣之時,


用你的名字和我姓氏,


成就這故事。


從此以後,無憂無求,


故事平淡但當中有你,


已經足夠。


歌神的人生不求跌宕,歌神的愛情只求平淡。


能守住平淡的,才是真傳奇。





05



結婚以前,張學友只愛一個女人。結婚以後,他愛了三個女人。 



一個是他老婆,另外兩個,是他兩個女兒。 


他給大女兒寫了一首歌:《搖瑤》。因為女兒叫張瑤華,他經常推著搖籃把她搖來搖去,所以歌名就叫《搖瑤》。 


張學友寵女兒,是全香港人都知道的。香港報紙曾經做過一個評選:全港最好的爸爸,你覺得是哪個? 


李嘉誠、梁家輝這些公認教育子女有方的人,都排在後面。排第一的,是張學友。 


女兒出生,把屎把尿的是他;女兒上下學,開專車接送的也是他。


小女兒出生的時候,他給女兒換尿布,換的比家裡的傭人還麻溜。 


再忙他也不會假手於人,因為這可是自己女兒的成長啊。 


他原本想過對女兒要嚴格一點,但一看到女兒撒嬌,他就心軟。


每次從外面回到家,女兒就把衣服、襪子脫得到處都是,他負責收拾。 


結果女兒都親他,比親媽媽還多。 


原本打算最起碼教會女兒一些生活本領,比如洗衣服、比如煎雞蛋,很簡單的事。結果女兒直到讀大學,還一樣都不會。


吳君如曾經問過他:「你會對女兒做性教育嗎?」 


張學友回答:「會啊,她小時候我會和她一起洗澡,跟她講男生女生的差別。」還會直接在女兒面前小便。 


吳君如爆料,說陳可辛和女兒洗澡還要穿泳褲,不小心被女兒看到重要部位還用雙腿夾住。 


張學友大笑說:「千萬別夾啦,會影響她們的認知。要讓他們從小知道男女的差別。」 


傳說有種「萬萬沒想到」,叫「萬萬沒想到,張學友的女兒都那麼大了,腿那麼長了」。 


雖然長這麼大了、腿也這麼長了,但女兒從未做什麼出格的事。


平平凡凡,安安樂樂度過一生,是一個爸爸給女兒最大的祝福。





06



這首歌是張學友給自己主演的電影《東成西就》的主題曲。 



張學友對電影的貢獻,可不僅僅是唱主題曲那麼簡單。 


演藝圈有個說法:

有兩件最被低估的事,一件是梁朝偉的歌喉,一件是張學友的演技

。 


張學友的演技,是在事業低潮期被發掘出來的。 


當時他的唱片賣得很爛,迫於生計就去狂接戲,一年接了10部。


拍洪金寶的電影,一場打鬥戲要拍60次,已經夠他受的了。 


他還不是最辛苦的。


他親眼看一個武師從兩三米高的地方摔下來,沒有護墊沒有威亞,「嘭」一聲就撞到了地上,爬起來也不叫苦也不叫累,繼續重來再摔。 


張學友驚呆。不要命、不惜身,也許這就是香港電影的精髓所在吧,逼得他一入行就非常拚命地練演技。 


1988年,他拍了一部著名的黑幫片,拿到了人生第一個金像獎最佳男配角。 


那一年,他的歌唱事業撲得很厲害,樂壇的獎一個也沒拿到。但偏偏命運給了他一個演技獎。 


這部電影叫《旺角卡門》,導演是王家衛,主角是劉德華和張曼玉,張學友扮演劉德華的小弟、小混混烏蠅。


後來,他憑著這部電影貢獻了一個現象級別的表情包: 食屎啦你!



一直想從張學友的人生中總結出幾個雞湯道理,但我發現好難。歌神是很平凡的,平時也不說什麼勵志金句。 


當回想起這段經歷,他說的話卻很有借鑒意義: 


人生有起有落,在所難免。在人生落的時候,做點別的事情,可能你有不一樣的收穫

。」




07



1996年以後,張學友正式息影了。要到好久之後才又開始拍電影。 



他對自己定位很清楚:自己就是個唱歌的,拍電影只不過是為了生計,唱歌才是正道。 


我沒有辦法評價張學友的唱功,相信大家也不會關心這種專業的事情。愛張學友的人,愛的是他那一把入心入骨的天籟。 


張學友很看重歌迷。有一次歌迷當面質問他:這是你的簽名嗎?怎麼一點都不像。 


他急忙找人去問,問來問去才知道:原來是公司隨便找了個人,模仿他的筆跡幫他簽的。 


他很尷尬,也很愧疚。於是他對公司說:「

以後別再幫我簽名,所有寄來要求籤名的,我一律自己簽

。」 


每一個簽名,他都當做生命中最後一個簽名來寫,認認真真地寫。只有用生命來熱愛歌迷,才能換取歌迷用生命來熱愛。



「她來聽我的演唱會」,就是張學友有一次聽了女歌迷給他講的故事,有所觸動寫下來的歌 。 


十七歲的時候,那個女孩第一次聽張學友的演唱會,那個暗戀她的男孩,用了半年積蓄買的門票; 


二十五歲的時候,男朋友愛上了別人,女孩第一次自己來聽演唱會,聽得心碎; 


三十三歲的時候,她不再年輕,男朋友再一次被年輕的女孩撬走,她努力讓自己看起來不那麼心累,然而終究還是聽歌聽到流淚; 


四十歲的時候,來聽歌的女人依然很美。 


小孩問她為什麼流淚, 


身邊的男人早已漸漸入睡。 


她靜靜聽著我們的演唱會。


對於張學友,不用說太多了。


如果說,逃犯們的箴言,就是「遠離張學友」;


那麼,普通聽眾如你我,我們的箴言,就是「靜靜聽我們的演唱會」:


就像我們在靜靜中成長成熟,在靜靜中失戀失身,在靜靜中老眼昏花,在靜靜中哄孩子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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