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舒城:頭天結婚,次日不辭而別十餘年!曹某訴請離婚……

舒城:頭天結婚,次日不辭而別十餘年!曹某訴請離婚……

GIF

從相識、相處到結婚僅四天時間,舒城男子曹某的妻子范某一個謊稱上廁所,自此下落不明十餘載。近日,安徽省舒城縣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離婚糾紛案件,並判決准予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離婚。

原告曹某訴稱:2006年1月9日,經人介紹原告與來自湖北的被告范某相識,並確定戀愛關係,原告給付被告現金2萬元,1月12日雙方登記結婚,婚後未生育。1月13日,原告陪同被告到舒城縣城關鎮玩耍,范某謊稱「上廁所」之機翻牆逃走,可憐原告在外面待了半天也不見被告蹤影,原告讓一位路過的中年婦女進廁所看看,發現廁所內無人,事後發現被告將原告的一部手機也帶走了,從此以後被告杳無音訊,雙方再未聯繫。原、被告從相識到相處共4天,彼此不了解,更談不上感情,夫妻關係名存實亡,請求法院准予離婚。

因被告長年下落不明,主審法官依法適用公告程序,經過審理查明,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於2006年1月12日登記結婚,次日,被告不辭而別,此後,被告杳無音信,雙方再未聯繫,原、被告婚後並未生育子女,無債權債務。因被告杳無音訊長達十餘年之久,原告遂訴訟來院,要求與被告離婚。

法院認為,原、被告雖自願登記結婚,但雙方共同生活短暫,未能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應准予原、被告離婚。綜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判決准予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離婚。至此,曹某與范某這段十餘年名不符實的婚姻得以結束。

對此您有什麼看法?

歡迎擴散留言……

來源:中國法院網

法律顧問:安徽龍鼎律師事務所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舒城熱線 的精彩文章:

舒城:男子網淘配件,組裝三支槍支!獲刑……

TAG:舒城熱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