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像查酒駕那樣治「遛狗不拴繩」?
近年來,飼養寵物的家庭越來越多,隨著寵物數量的上升,一些由寵物引發的社會問題也隨之而來。近期,有關「遛狗不拴繩」的行為,就在互聯網上引發熱議。近期,包括北京、廣州、西安等多個城市曝出寵物狗傷人事件,受傷者多是兒童和老人,狗傷人的原因也多是因為狗主人在遛狗期間沒有拴繩。(8月9日中國新聞網)
市民帶寵物狗在草地溜達。南都記者 吳進 攝
遛狗沒牽繩子,嚇哭4歲小女孩。女孩爸爸稱因狗主人不道歉,他回家提來菜刀,衝突中多人受傷;「遛狗不拴繩」,狗狗瞬間「發飆」沖向人群撕咬多人造成死傷……這些令人痛心且憤怒的消息,經常見諸於媒體。除了隨意遺棄狗、在禁養區養狗、不給狗檢疫外,違規養犬中,「遛狗不拴繩」也是一個最突出問題,由此造成的傷亡、衝突事件不斷。
報道針對「遛狗不拴繩」亂象,得出了「執法難度大、違法成本低」的結論,這的確屬實。在一座偌大城市,或即使是中小城市,要想查處「遛狗不拴繩」,執法成本著實太大;根本沒有足夠的人財物加以應對,這也是無法迴避的現實問題。若想讓狗主人都做到依法文明養狗,顯然不成立。別說養狗,「中國式過馬路」不也是屢禁不止?
眾所周知,全國差不多所有城市都出台過養犬規定,且這些規定都很詳細,除了對犬只的飼養、禁養、區域、種類、體型、逗留、時長、場所、證件、檢疫、繳費、標籤等做出了具體規定外,「遛狗拴繩」或「遛狗牽繩」之類的表述,也都包含在養狗的規定中。可是,這些「紙面」規定都沒有很好地得到遵守,而「遛狗拴繩」問題尤其突出。
違法養犬的結果是犬傷人事件頻繁發生並容易引發狂犬病。根據中國疾病控制中心發布的數據統計,2013年至2017年,全國共有3820人死於狂犬病,死亡人數居於乙類傳染病前列。為了規範養犬人的行為,各地制定了地方法規或規章,養犬人應該予以遵守,但實踐中違法養犬行為普遍存在,以至於「法難責眾」。可是,有法卻執行不下去,那法律豈不成了兒戲?
本著「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那就加大違法成本、提高執法力度。在目前違法成本低,且還需要補充修改養犬現行規定的情況下,提高執法力度卻可以做到。當然,提高執法力度需要執法成本,但只要想做未必不能做到。這不禁令人想起了「酒駕」,我國多年前開始治理酒駕,隨後出現了酒駕數量呈「斷崖式」下降趨勢。當然,酒駕醉駕入刑了,這是提高違法成本後的威懾效果,如果像查酒駕那樣治「遛狗不拴繩」,是不是也可以使違法遛狗者被「震懾」到?
整治「遛狗不拴繩」,確實存在執法難度大、違法成本低的問題,但辦法總要比困難多。包括「遛狗不拴繩」在內的違法養犬的結果,只能使犬只傷人事件頻發,而結果只能是「多輸」。若有狗主人還「任性」不改,視他人的生命為兒戲,就只好讓其嘗嘗法律懲罰的滋味。雖然對此的懲罰力度還不算很大,但隨著輿論的呼籲,早晚有一天會把違法成本加大。
可見,對各種違法養狗的行為,尤其是像「遛狗不拴繩」這類極容易給他人造成傷亡的違法行為來說,治犬還是應該回到依法的軌道上來。誠如有律師呼籲的那樣,對「遛狗不栓繩」現象,需要多部門協同執法。養狗規定就擺在那兒,卻執行不下去,那法律的威嚴何在?定期或不定期執法,就像查酒駕那樣治「遛狗不拴繩」,即便不能令「遛狗不拴繩」的狗主人立馬消失,卻也能大幅降低違法養犬的數量。一座城市,竟然連「遛狗不拴繩」都管不住,法律形同虛設,實屬反常,那是對違法養犬者的「示弱」。這種狀況再也不能持續下去了。(劉天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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