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七歲女孩一盤黑木耳下肚,住進ICU,全身換血四次!意外險賠不賠?
一
據杭州日報報道,7月27日七歲女孩雯雯的媽媽拿起了泡發好的黑木耳,略微焯水撈起,加入調料,涼拌給自己的兩個孩子吃。
雯雯和媽媽吃得歡快,而弟弟不愛吃木耳,沒吃幾口,吐掉了。第二天,三人先後出現了嘔吐、腹瀉等情況,到當地某醫院就診。弟弟情況不嚴重,對症治療後好轉。雯雯和媽媽則是情況急轉直下,多項指標異常,尤其是雯雯,昏迷、肝功能衰竭後立即被轉院至浙大兒院。
雯雯被救護車送入浙大兒院湖濱院區綜合ICU,接診的醫生翻開病例,和雯雯家屬聊後,才知道,原來她們吃的那盤黑木耳足足泡發了兩天兩夜。
「雯雯媽媽就把黑木耳放在家門外露天泡發,兩天兩夜後,焯水涼拌後食用。」接診的醫生心有餘悸地說。
「隔夜黑木耳變質,引起食物中毒」,醫生做出診斷結論,「在臨床上,變質的黑木耳中有一種『椰毒假單胞菌』,這種細菌會產生致命毒素『米酵菌酸」,它的中毒潛伏期最長為3天,多數是半天至一天」。
「患者初期僅有噁心、嘔吐、腹瀉、頭暈、全身無力等輕度癥狀,隨後可出現黃疸、肝腫大、皮下出血、嘔血、意識不清等癥狀。」醫生說。
而對這種毒素的治療,目前還沒有特效藥,為了挽救雯雯的生命,醫生只能對雯雯進行血漿的置換。為了把雯雯體內毒素全部排出,前後置換進行了四次,每次1500毫升,「對於一個7歲的女孩來說,這樣大幅的血漿置換,相當於全身血液換了四次」。
二
事實上,生活中各種意外隨時發生,有時候連洗個蝦都可能帶來不幸。
在雯雯黑木耳中毒事發的前一天,家住連雲港灌南的王大媽,在家裡清洗海蝦時,右手中指不小心被蝦尾刺破了。她只是簡單用水沖了一下傷口,就繼續做飯了。不料,第二天,王大媽的右手中指開始腫脹疼痛,此時,她依然沒太在意。兩天後,王大媽開始發燒,雙下肢腫脹伴大面積血性大皰,家人發現情況嚴重後,立即將她送到連雲港市第一人民醫院急診科,但因未能及時就醫,雖然醫護人員全力搶救,大媽還是不幸身亡。
醫生說,王大媽是感染了「海洋創傷弧菌」才導致身亡的,創傷弧菌,俗稱 「海洋弧菌」,屬於弧菌屬,是一種棲息于海洋中的細菌創傷弧菌,有海洋 「無形殺手」 之稱,在海洋內普遍存在,只要是海里的生物都會攜帶,海蝦並非唯一的感染源,梭子蟹、青蟹、貝殼類、海魚等都曾引發過感染事件,每年的 5 月到 10 月是該病的高發期。海洋創傷弧菌一般人不易感染,多發於有基礎性疾病的人群,尤其慢性肝病患者。而不幸去世的王大媽剛好因為自身肝臟不好,這也加劇了她的病情發展。
醫生介紹說,海洋創傷弧菌感染比較罕見,所以大家對它了解不多。它的發病癥狀一般會先從腳痛開始,往往會被忽略。但該病卻是十分兇險,容不得片刻的耽誤,一旦發病 ,24-48 小時內就會死亡,所以越早送醫越好。如果能及時治療,治癒率在百分之七八十以上。
三
那麼因為食物中毒和洗蝦引發的意外住院甚至死亡,意外險賠不賠呢?
保險合同對意外界定的四大條件是「外來的,非本意的,突發的,非疾病引起的」,必須同時滿足這四個條件的意外情形,才是保險公司認可的意外!
雯雯吃了變質的黑木耳意外住院,不滿足「非本意的」這個條件,因為變質能引起食物中毒是常識,其結果是完全可以預料的,因此保險公司不賠。
事實上,針對所有個人的食物中毒,意外險都是一律不賠的。
保險公司會認為單個人亂吃亂喝,引發食物中毒,和個人體質有很大關係。
言外之意聽出來了么:一群人一起食物中毒,結果可就完全不一樣了!
比方說,一幫小夥伴聚會吃海底撈,只要小夥伴中有3個或者3個以上集體食物中毒,那就會被保險公司認為是意外事件。
你說我體質不好,吃不得火鍋,那總不能我們所有人體質都不好,都吃不得火鍋吧。
也就說,個人中毒雖然在大家看來是意外事件,但是保險公司卻不賠。只有集體中毒,才賠。
而王大媽洗蝦不幸身亡,保險公司則會認為和王大媽自身的慢性肝病有很大關係,不滿足意外險「非疾病引起的」條件。
兩字,不賠!
大家可能會罵,保險公司這是在反人類認知常識,強詞奪理,無賴拒賠。其實保爺,也跟大家一樣,恨透了這些人給咱們玩文字遊戲,但沒辦法合同就是合同,白紙黑字的簽了名,就只能認栽。
也不怪大家,動不動幾十頁的保險條款說明,誰也不可能一個字一個字地扒著看。
買保險難!難就難在這,專業知識信息的完全不對稱。
保爺要做的,就是在你們簽名之前先幫你們指明這裡面的坑。
不出險,大家都歡喜。
真出了險,再教你們怎們如何見招拆招,爭取利益最大化。
※黑木耳遇到它,才是絕配,每家每戶都有,促進人體血液循環,養顏美容
※【村子故事】一斤黑木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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