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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投放廣告,商家更應看重的是這個

作者 | 庾里| 來源:老闆手記 laobanshouji

每家企業都有著眾多的競爭者,而廣告宣傳可以幫助企業增加曝光度,擴大品牌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廣告往往含有誘導作用,比如益達廣告,提倡飯後來兩顆,對牙齒更好,很多人就會在飯後嚼益達。

有一些廣告更是能夠造成一傳十十傳百的「病毒式」傳播效果,不斷喚醒消費者。

不信你看這些填空題:

怕上火?喝_______

_________,大自然的搬運工

今年過節不收禮,收禮只收_________

是不是「中毒」了?

好的廣告還能讓品牌一飛衝天。

比如1999年,安踏創始人丁世忠賭上全部身家,花80萬請孔令輝做代言人,並向央視支付了300萬廣告費。

那是在人們平均月工資沒有上千的年代,這筆廣告費對丁世忠來說也是在豪賭,好在賭贏了,孔令輝獲得奧運冠軍,喊出了「我選擇,我喜歡」的廣告語,讓安踏立馬從一大堆鞋企中脫穎而出。

投入380萬,賺了3個億。

在某些行業,品牌建設的確離不開廣告宣傳,消費者的認知、好感、信任,與代言人和廣告的水準息息相關的。

然而,這些傳統意義上的廣告——名人代言、短視頻投放、海報張貼......對於很多企業來說,卻不是必要的。

一些品牌很少打廣告,甚至不打廣告,在生活中的提及率也很高。

比如ZARA、宜家、星巴克......都是出了名的不打廣告。即使是不打廣告,他們也賣得很好,大獲成功。

當然,這裡所說的不打廣告不等於不做品牌營銷,只是不做傳統意義上的「硬廣」。

這些不打廣告的品牌,有相似性:擁有強大的線下門店,數量不少,選址上很講究;而且都是自營

除了產品本身的競爭力,在線下的競爭中,他們最好的廣告就是:門店特色

快時尚品牌ZARA的創始人奧特佳認為:投放廣告意義不大。也不願意在這方面花錢,但他卻很捨得在店鋪建設上花重金。

店面設計上對標國際一線品牌,在櫥窗設計上更是別具匠心,力求在最短的時間內把消費者吸引過來。

品牌的視覺符號的影響不容小覷,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品牌的「調性」,能第一時間吸引消費者的目光。

即使去掉了LOGO,也很容易認出來的,因為他們深度結合了自家的產品特色和品牌特質。比如喜茶的簡約線條感,宜家的藍色大招牌,無印良品的木質風.......

對於一些品牌而言,店鋪本身就是廣告,而且廣告往往還跟不上產品更新的速度。

廣告可以「拉客」,但品牌的社會評價其實更多地取決於消費者的二次傳播,這才是品牌建設的根本。

也就是說,比廣告更重要的,是口碑。或者說,口碑像是另一種「廣告」。

影響口碑的除了產品本身,和店面的視覺吸引,還有就是商家的服務

消費者本來就帶有自傳播的特性,在這個社交媒體時代,則更加明顯。

有的商家會覺得,「我的產品很好,賣得不好是因為宣傳沒跟上。」這其實是缺乏對用戶體驗的清醒認識。

那些讓人願意不斷分享的品牌,往往會讓顧客感覺到產品好、性價比高、購物體驗良好

奧特佳常說:「我們要讓別人為我們宣傳,也要為他們的宣傳鋪平道路。」

正如前面所說的,不投放廣告不等於不做品牌營銷,商家們可能很擅長內容營銷和事件營銷,通過社交的裂變效應,不露痕迹地讓你接收品牌信息。

不同的品牌有不同的傳播策略,只有結合實際探索,才能找到最適合自己的套路,讓消費者對品牌產生一種親近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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