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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搭臨建 兩家起爭執

本報訊 (記者王赫岩 通訊員王蒙)一男子因鄰居搭臨建棚與其發生爭吵,打傷鄰居家人。經河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該男子拘役六個月,緩刑六個月。

記者從河東區人民檢察院獲悉,58歲的被告人孫某,男,無業。2016年5月某日傍晚,孫某在小區樓下遇見正在和別人聊天的鄰居老王。一看見老王,孫某就氣不打一處來。原來,前不久老王在自家屋後搭的臨建棚佔到了孫某家房屋的部分位置,孫某對此耿耿於懷。孫某要求老王把搭建的小房子「挪挪」,但老王態度強硬,拒絕了孫某。孫某一時之間怒上心頭,伸手推了老王兩把。雖然被他人勸開,但孫某咽不下這口氣,再次找到老王,進而發生爭執。老王的妻弟見狀過來勸架,結果被孫某打倒在地。

見兄弟被人打倒,老王的妻子又氣又急,連忙跑到兒子家中尋求幫助。兒子小王聽後,立即和母親一起去找孫某理論。小王和孫某見面便打,小王的母親和孫某女兒也打成一團。老王打電話報警,民警趕到現場。經鑒定,小王為輕傷二級。案發後,公安機關將孫某抓獲歸案。

經河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對案件進行了開庭審理。經審理,被告人孫某犯故意傷害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自願認罪,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同意人民檢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議書並簽署具結書,依法可從輕處罰。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孫某拘役六個月,緩刑六個月,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

檢察官提醒:居民區私搭臨建棚不僅會影響社區公共環境、引起鄰里矛盾,也會造成嚴重的消防安全隱患。為了大家的安全,請勿私自搭建違章建築。同時,鄰裡間遇到矛盾糾紛,應積極尋求理性的解決方式,切勿因一時衝動,觸碰法律的紅線。

(王赫岩 王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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