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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知道的事:T恤的發明,是對單身狗的特殊照顧

炎炎夏日,穿什麼最舒服?


當然是

T恤


這個詞是中英結合的外來詞。連「恤」都是英文單詞shirt的音譯。


之所以叫T-shirt,是因為衣服的造型很像英文大寫字母T。


T恤的精髓在於「以不變應萬變」,衣服的造型整體不變,但是其面料、顏色、印花等,卻是千變萬化的。所以男女老少都喜歡,春夏秋冬皆適宜。


T恤的歷史並不長,據說它起源於19世紀的工人階級爆款「連體衫」(Union shirt)。


這種連體衫於1868年在美國紐約註冊了專利,當時它是一種貼身穿的保暖內衣。


但是這種內衣在夏天就失去意義了,因為衣服連著褲子,太熱。


除非,把它截成兩段。很多人真就是這麼乾的。


既然有需求,一些服裝公司便開始生產,將上衣和裙子分開,上衣就叫top,而下面那一段就是Long Johns,俗稱「秋褲」。


截成兩段後,有個問題。


這種連體衫原先是有一排扣子的,對某些人來講,很麻煩。


比如單身狗。


扣子掉了不會自己縫,線頭開了不會自己補,這就尷尬了。

正所謂聰明的人處處都能發現商機,單身狗的尷尬就被人注意到了。


1904年,美國有一家公司叫庫珀內衣(Cooper Underwear),他們在雜誌上刊登了一則廣告,發布了一款專為單身狗定製的內衣——bachelor undershirt(單身內衣)。


左圖中的男人,穿著一件扣子掉光,用別針胡亂別好的襯衫,眼神十分尷尬;而右邊的男人,手裡夾著根煙,穿著這家公司的單身內衣,眼神自信無比。


上面標著一行slogan:告別別針、扣子和針線!


產品一經推出,十分受歡迎。


哪裡最多單身狗?當然是軍隊。


而且當時美國軍需部還下令指定,士兵在軍裝之下,一定要穿這種貼身內衣。


很快,這種內衣的舒適方便就一傳十,十傳百,全國都知道了。


雖然庫珀內衣公司發明了這種水手領(圓領)內衣,但他們並沒有對款式進行改造,還是一副很內衣的樣子。


可是這麼舒服好穿的衣服,只能穿在裡面太可惜了。

那就內衣外穿啊!


可是,當時美國有些地區法律規定,在公共場所內衣外穿是違法的。


為了可以外穿,設計師們絞盡腦汁,就有了gob shirt,其實就是袖子短了,衣服寬鬆了些,再印點花。


當時還沒有T-shirt這個詞。


這個詞的出現,還得感謝一個人——

F?斯科特·菲茨傑拉德,

對,就是那個寫《了不起的蓋茨比》的美國作家。


據牛津字典T-shirt這個詞條的解釋,菲茨傑拉德是第一個使用這個詞的人。


這個詞出現在他的作品《人間天堂》里,裡面有個人物去寄宿學校時帶的衣物里,其中就有一件叫T-shirt的套頭衫。


從此,人們就將穿白衣、不戴帽子的少年與T-shirt聯繫起來了。


40年代,T恤已經在校園內隨處可見,青少年們誰家衣櫃里沒幾件T恤都不好意思出來混。


為了彰顯個性,T恤還被印上了各種文字和圖案,發展成為時裝經典。


而女人則是一種很強大的生物,無論你發明什麼,她們都可以拿過來用。


歷史上,高跟鞋和絲襪,起初都是專門為男士設計的,可到頭來,女士們照樣把它們穿出新高度。


T恤也一樣,這種起初作為男士內衣的服裝,最終也被女士們穿出可愛、俏皮、休閑的風格。


穿T恤,也意味著人人平等。


無論你是家財萬貫的富翁,還是平民屌絲,只要你以T恤牛仔褲示人,別人對你的態度都是一樣的。


當然,穿T恤也是有風險的:

請務必讀懂上面的文字再下手。



哇,這麼好的文章不賣件T恤,可惜了。
波叔就不賣!


<更多故事>??






  • 和你在一起,每一刻都是上天的恩賜



  • 看什麼貓片,直接吸



  • 曬書曬出新高度,說的就是他



  • 為了生存,菊花丟了,丁丁也不要了



  • 真實的一休哥,毀你童年沒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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