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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完證丈母娘卻說要給50萬彩禮,不然不讓女兒嫁,男子:不娶了

領完證丈母娘卻說要給50萬彩禮,不然不讓女兒嫁,男子:不娶了

以前的婚姻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今時代開放了,大家的思想也開放了,大家更加認同的是自由戀愛。可是有的父母卻還是會因為利益問題干涉孩子的婚事,導致本來幸福的兩個人最後以分手告終,也是很可惜。小李和他的女友小慧就是被父母干涉,最後以分手告終的情侶。

小李和女友小慧是一個鎮上的,在外面打工的時候發現對方是老鄉,所以就走得比較近了。一來二去的,兩個人就談起了戀愛。交往了一年後,兩個人感情很好,再加上年紀也差不多了,所以就計劃要結婚。當時兩家的父母約出來見了個面,小慧的母親提出要10萬彩禮。在他們老家,正常的也就6萬塊的彩禮,畢竟大家的條件都一般。所以本來這樣的彩禮已經算很高了,但是李家父母看到兒子跟小慧確實關係很好,所以就同意了。

兩個人商量好婚事之後,小李和女友就去領證了。本來領完證半個月後兩個人就要辦酒席了,可是在辦酒席前兩天,丈母娘卻不讓女兒出嫁了,這讓小李又氣又急,只好上門去問原因。

丈母娘表示,小李家條件不好,擔心女兒出嫁後會受苦,所以不想讓女兒嫁了,除非小李家再給40萬,湊成50萬的彩禮錢,不然就不讓嫁。

聽到丈母娘的要求,小李氣壞了,自己家條件不好,拿出10萬已經是極限了,哪裡還有多餘的40萬呢?小李好說歹說,希望丈母娘不要強人所難,他一定會對小慧好的。

可是丈母娘卻說如果一時半會拿不出錢,可以分期付款。這下小李明白了,說什麼怕女兒受苦,其實都是為了錢吧。小李和家人商量了一下,堅決不同意再給40萬。

一個是拿不出錢,一個是堅持要錢,兩家人因為彩禮錢鬧得不可開交,小李一氣之下就提出解除婚約,直言道:「我不娶了!你去找別人去吧!」

最後,這樁婚事就此作罷,兩個人還沒辦酒席就去領了離婚證,而丈母娘也得把原本拿的10萬塊退還回來,兩家人至此勢如水火,誰也不理誰。

其實婚約是兒女自己的事情,雖然說父母會擔心孩子吃苦,但是婚姻是一輩子的大事,是不能用錢來衡量的,如果為了錢置孩子的婚姻不顧,那到時候害的也是自己的孩子,你們說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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