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中的「包拯」和歷史中傳說的有什麼不同?
原標題:現實中的「包拯」和歷史中傳說的有什麼不同?
包拯在我國是個家喻戶曉的人物,黑臉包公的形象深入人心,猶以忠貞不二公正不阿,為民伸冤為國除奸的忠臣舞台形象,廣為流傳。但民間傳說中的包龍圖,歷史上的真實形象是不是真的如傳說中的那樣呢?歷史上真有此人,但於傳說中的人物相差甚遠。
包拯,是現在的合肥人,家境殷實從小聰慧讀書甚勤,相貌英俊,與傳說中的黑臉包公有出入。是宋仁宗年間的進士。中進士後,曾因父母年老,其遵循父母在不遠遊的古訓,兩度拒絕朝廷的任命。這點與戲中所說,家境貧寒父母早亡,由長嫂養大,且對長嫂尊敬如母。出入較大,且史中並無其兄嫂的記載。
包拯是父母相繼世後,出仕為官的,首任長天縣知縣,一生中最高品級為龍圖閣直學士,這就是民間稱之為包龍圖的依據。最高官職為樞密副使,相當於現在的軍委副主席,國防部長。曾任監察御史,這也是民間傳說中,奏本彈劾奸臣的依據,知開封府事,這也是民間包龍圖打坐開封府,倒坐南衙的來源。
史中記載,包拯為官清廉,曾上表奏請仁宗革除時敝,減免賦稅造福民間,任樞密副使期間,對加強代州一帶的防務,做出了一定的貢獻。至於民間傳說的日斷陽夜斷陰,明察秋毫斷案如神,懲奸除惡為民伸冤的傳說,可能與其任開封知府時,改革訟制,告狀人可直上大堂陳冤告狀有關。之前告狀人都需通過書吏等人員呈接訴狀,原告無緣見開封主官,滋生了腐敗,阻塞了訟道,真正的冤家原告有可能因為沒錢賄賂有關人員,而狀不得告冤不得伸。改革訟制後,訟道暢通,百姓告狀方便,且可直達主官,這為包拯贏得了清官的聲譽。
包拯有兩個兒子,長子早逝,次子也曾在宋廷為官,但位至縣令,官位不高,其它子孫再無記載。
包拯在民間的知名度十分之高,人們都叫他包青天,相關的小說和影視作品也比較多,包青天裡面的幾個角色,像公孫策,展昭,王朝馬漢,張龍趙虎的名字都深入人心,那我們來看看真實的包拯是怎麼樣的吧。
包拯,字希仁,廬州合肥人,生於公元999年,北宋大臣。
公元1027年考中進士,任建昌(今江西永修)縣令,因為父母年老需要人照顧,所以包拯就請求在合肥附近任職,改任和州監稅。他父母不願他離開,包拯於是辭官回家照顧父母。幾年後,他父母相繼離逝,他為父母守喪。
公元1037年,也就是離他第一次中進士十年後,包拯赴京聽選,授天長知縣。
公元1041年,包拯任端州知府,端州硯台天下聞名,之前的知府就拿著端州硯台去送給朝中權貴,包拯任滿一年,沒拿一塊硯台回家。
公元1043年,任殿中丞,十一月任監察御史里行,改任監察御史,後來請求免去按察使。
公元1045年,包拯擔任契丹正旦使,出使遼國。回朝後建議朝廷任用一些熟悉邊事的將領,歷任三司戶部判官。
公元1046年,任京東路轉運使。
公元1047年,任尚書工部員外郎,陝西轉運使。
公元1048年,任河北路轉運使,六月任三司戶部副使。
公元1050年,任天章閣待制,知諫院。
公元1052年,任龍圖閣直大學士,河北都轉運使,後改知揚州,轉知廬州,加刑部郎中。
公元1055年,因推薦官員犯錯獲罪,貶兵部員外郎,知池州。
公元1056年,任刑部郎中,知寧府,後知開封府,右司郎中。
公元1058年,任右諫議大夫,御史中丞。
公元1061年,任給事中,三司使,拜樞密副使,調任禮部侍郎,他推辭不受。
公元1062年,包拯病逝,享年六十四歲,追贈禮部尚書,謚號孝肅。
包拯是北宋仁宗朝的一位官員,當過權知開封府、諫官、權御史中丞、三司使、樞密副使等職務。真實的包拯首先是一位清官。我們看他的遺囑就知道他的為人了——包拯的遺囑只有一句話:「後世子孫仕宦有犯贓濫者,不得放歸本家,亡歿之後,不得葬於大塋之中。不從吾志,非吾子孫。」
包拯也是一名敢言的台諫官,跟皇帝爭執起來,不憚將口水噴了皇帝一臉。讓我舉一個宋人筆記朱弁《曲洧舊聞》記載的軼事來說明:張堯佐除宣徽使,以廷論未諧,遂止。久之,上以溫成故。欲申前命。一日將御朝,溫成送至殿門,撫背曰:「官家,今日不要忘了宣徽使!」上曰:「得,得。」既降旨,包拯乞對,大陳其不可,反覆數百言,音吐憤激,唾濺帝面。帝卒為罷之。溫成遣小黃門次第探伺,知拯犯顏切直,迎拜謝過。帝舉袖拭面曰:「中丞向前說話,直唾我面。汝只管要宣徽使、宣徽使,汝豈不知包拯是御史中丞乎?」
不過包拯卻不是一名值得讚美的法官,因為他過於嚴酷,喜歡強調「於常法外重行處置」。舉個例子吧,曾敏行《獨醒雜誌》載:「包孝肅公尹京,人莫敢犯者。一日,閭巷火作。救焚方急,有無賴子,相約乘變調公。亟走,聲喏於前曰:『取水於甜水巷耶於苦水巷耶?』公勿省,亟命斬之。」一個無賴因為在救火時調侃了包拯一句話,便被包拯處死。可謂嚴酷。
諷刺的是,這麼一名不尊重法律、不體恤人命的酷吏,卻被後世坊間文人塑造成執法如山的代表法官代表。其實,中國傳統司法文明成就很高,不是包拯所能代表的。
包拯曾作為監察御史,建言加強練兵,整治貪腐。辭去該職後,還曾出使過遼國,回來後上奏摺建議朝廷挑選「素習邊事」的將領守邊,並重視代州(今山西忻州代縣)的將領選擇,以應對邊境突發的情況。雁門關就屬代州管轄,楊家將的故事就發生在這裡。
包拯在做三司戶部副使時,免除了向百姓徵收造船木材和河橋竹索賦稅的重稅;並讓百姓耕種漳河地區肥沃的土地,大概有農田一萬五千頃;包拯還廢除了解州鹽法;並且積極供給宋遼邊境守軍的軍糧,這讓包拯有了比較好的聲望基礎。後來包拯,任為天章閣待制、知諫院。建言請求廢除苛刻的行為,抑制僥倖投機得官,正刑法明禁令,戒除興建勞作,禁丘妖言妄說。
大家最熟悉的包拯的官職,龍圖閣大學士,正式名稱是「龍圖閣直學士」,在1052年擔任,由此有了「包龍圖」的稱號。後因擔保推薦官員失誤獲罪,被貶官到池州(今安徽池州)做知州,慘吧,這年是1055年。第二年,就是1056年,包拯復職,並且權知開封府,戲劇中的「倒坐南衙包龍圖」正式登場。這時候包拯已經是快六十歲的人了。
包拯在開封府時,改革了訴訟制度。開封府舊制,凡是告狀者,都必須先將狀紙交給守門的府吏,再由府吏轉呈,是否審理,何時審理,則由府吏通知。訴訟者不能面見長官,府吏可以藉此敲詐勒索,營私舞弊,而冤屈者因送不起錢財而告狀無門。包拯革除了這一弊端,大開正門,使告狀者可直接至公堂見官納狀,自陳冤屈,審案也更能公正合理。因此,才有了戲劇中「包黑子」的形象,剛正清廉,正直不阿。當然,上古神器三口鍘刀應該是不存在的。包拯此後主要作為言官,給皇帝提建議,彈劾不法的大臣。包拯曾建言宋仁宗立太子,因為包拯無子,而且年事已高,仁宗倒是很高興包拯提出這個建議。
包拯和宋代大才子歐陽修同朝為官,歐陽修是個大才子,但是破壞力也是非常巨大的,見誰啃誰的主,包拯就被啃過,曾對仁宗說包拯彈劾前三司使是為了自己去擔任這個職務,讓包拯只能在家避嫌了好久。歐陽修對包拯的總體評價還是很高的,只是轉折了一下「但其學問不深,思慮不熟,而處之乖當,其人亦可惜也!」,也是包拯的一個方面吧。
對包拯的整體評價,不敢妄加評議,還是引用宋史吧,「拯性峭直,惡吏苛刻,務敦厚,雖甚嫉惡,而未嘗不推以忠恕也。與人不苟合,不偽辭色悅人,平居無私書,故人、親黨皆絕之。雖貴,衣服、器用、飲食如布衣時。」翻譯一下就是,包拯性格正直,憎惡官吏苛雜刻薄,致力於敦厚寬容之政,雖然非常憎恨惡行,但從來沒有不用忠恕之道來推行政務的。他跟人交往不隨意附和,不以巧言令色取悅人,平常沒有私人信件,連朋友、親戚都斷絕來往。雖然地位高貴,但衣服、器物、飲食跟當百姓時一樣。
包拯去世後,為了紀念包拯,在開封修建了包拯祠, 後來全國多地為了紀念包拯,都有修建包公祠,可見百姓心中的「一桿秤」。歷史上的包拯和戲劇中的包拯,所做事迹雖然不同,戲劇多為杜撰,但是整體的性格、秉性和行為方式卻是一致的,「包黑子」是確確實實的名符其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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