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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忍受胯下之辱的韓信,為何不殺屠夫,原來他腰間那把劍有問題

韓信是楚國人,從姓氏上來看,應該是韓國貴族後裔。他後來乞食於漂母,漂母稱他為「王孫」。何謂王孫,顧名思義,就是王侯子孫。秦滅六國,各國王孫淪落到社會底層,四處輾轉流離,過著朝不保夕寄人籬下的生活。韓信一次上街,不想遇到一位屠狗的豪俠跟他找茬。這事大家都知道,但是都沒看懂。這位屠狗的豪俠對韓信說,別看你丫長得人高馬大,還帶一把劍是吧,其實就是一孬種。你要真有種,就把我殺了。要是不敢殺,就給我鑽褲襠。韓信盯著此人看了看,此人說,你瞅啥,不服,鑽不鑽給句痛快話。韓信於是收拾一下衣帶,從屠狗豪俠胯下鑽過。

韓信受胯下之辱不久,陳勝首義,天下大亂,項梁起兵,韓信「杖劍從之,居麾下,未得知名」。啥意思,韓信當了項梁的貼身衛兵,但是表現不突出。「項梁敗,又屬項羽,羽以為郎中。」啥郎中,執戟郎中。就是說項羽發現了韓信高超的格鬥能力,於是提拔為貼身侍衛。為何得到提拔,李開元先生考證,因為韓信在巨鹿之戰中作為項羽警衛,勇武過人,表現突出,因此被項羽賞識。但是項羽賞識的也僅僅是韓信的武藝,而不是他的謀略。鴻門宴上,站在項羽背後保護項羽安全的人就是韓信。韓信在宴會上被劉邦和樊噲的風采折服,決定離開項羽,追隨劉邦。

韓信肯定使一把青銅劍,而且是長劍。韓信的劍應該是祖上傳下來的遺物。為了顯示自己也是「先前闊」,那怕沿街乞食也不肯賣了換錢。比賣刀的楊志有志氣多了。那時候王孫佩劍是身份的象徵,佩劍長短與身高和武藝掛鉤。《周禮.考工記》詳細規定了那時候士人佩劍的尺寸及重量:「個高的武士佩戴三尺長,三斤十二兩重的長劍。中等身材的武士佩戴二尺五寸長,二斤十四兩的中劍。個矮的武士佩戴二尺長,二斤一兩重的短劍。」周時一尺相當於現在577.5px,那麼上劍就約長1750px,中劍約長1450px,短劍約長1150px。那麼韓信佩戴多長的劍呢,不言而喻,1750px長的。因為韓信長的「長(chang)大」。長就是個子高,大就是壯。換言之,他也是一個「壯士」。

韓信選擇隱忍。小不忍則亂大謀,成大事者,絕對不會和一幫潑皮負氣爭勝。韓信有遠大的理想和目標。韓信想出名。因為他從胯下鑽過去了,街市上的普通百姓固然會笑話他,覺得他是怯懦。但是真正有眼光的人,一定會看出韓信這個人不同凡響。連屠戶的胯下之辱都能忍受,還有什麼事能難住他?在韓信的眼裡,遇到了一隻狗非要咬人不可,那也只能接受了。畢竟,不能因為一隻狗妨礙自己的人生規劃和事業前途,所以他選擇了忍受,這也表現了他的氣度和豁達。所謂:非常人,必有非常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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