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影子醫院下猛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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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廖海金
只要在工商部門註冊成立公司,頂著「某某醫療集團」「某某醫療諮詢公司」的頭銜,網路和微信上誘騙、引導患者到指定的醫療機構就醫,便能從中收取「人頭費」。記者調查發現,這類打著「醫療集團」頭銜的公司被稱為「影子醫院」,它們不開展診療服務,而是向有利益輸送的醫療機構輸送病人,收取中介費。
所謂「影子醫院」,其本質是升級版的醫托集團。網路問診盛行之下,在一定程度上給群眾看病帶來了方便,但也給「影子醫院」可乘之機。「影子醫院」具有很強的迷惑性和欺騙性,不僅矇騙患者錢財,還對患者造成傷害。「影子醫院」之所以如此猖獗,主要原因就在於其違法犯罪的成本低,「影子醫院」沒有真正的實體醫院,靠租來的場地,招聘的員工,幾台電腦,連上網路就可以營業,一旦被盯上就立刻註銷公司、逍遙法外。
「影子醫院」害人不淺,是時候下猛葯了:一方面,必須加大監管力度,建立起涵蓋執業許可、行業自律、行政處罰、刑事制裁的完整法律監管體系,提高違法成本;另一方面,「影子醫院」破壞了正常的醫療秩序,可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如構成詐騙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此外,建立更加暢通、透明的醫療信息服務平台,引導患者到正規醫院就診同樣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