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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臣良吏的應有之能 ——姚崇之「能」給當代的啟示

原標題:干臣良吏的應有之能 ——姚崇之「能」給當代的啟示


干臣良吏的應有之能


——姚崇之「能」給當代的啟示

姚尚書


作為開元賢相,姚崇名滿天下,載譽深厚。司馬光評價說:姚(崇)宋(璟)相繼為相,崇善應變成務,璟善守法持正。二人志操不同,然協心輔佐,使賦寬平,刑法清省,百姓富庶。唐代賢相,前稱房(玄齡)杜(如晦),後稱姚(崇)宋(璟),他人莫得比焉。(《資治通鑒》)肯定了姚崇為唐朝的四大賢相之一。作為救時宰相,姚崇敢於面對現實,勇於衝破傳統觀念,堅忍不拔,政績可觀。他歷經武則天、中宗、睿宗、玄宗幾朝,位及宰相,善改革通變,開創開元盛世局面起到關鍵作用。司馬光的評價堪稱公允。


作為唐代的中興干臣,姚崇的治國能力,無人能出其右。正史言之鑿鑿,至於閭里傳說,民間佚事還有許多,不勝枚舉。僅從姚崇傳的記述即可得到一個鮮明的印象,治世能臣,素質出眾。筆者以為,姚崇之「能」僅僅刻寫於青史是不夠的,對於當代各級官員來說,重溫姚崇之能,對於治理一方,擔當大任具有非常好的借鑒意義。


概而言之,姚崇之能體現在大義、大勇、大智、大信這四個方面,綜合在一起便成為一種強烈的責任意識與擔當精神。大凡有志於建功立業者,從中都可以得到非常有教益的啟示。

一、姚崇之「大義」


熟知唐代歷史的人都知道,武則天執政初期採取鼓勵天下人舉報不法,以革除中宗時言路堵塞之弊,與此同時,任用酷吏治國,周興、來俊臣之流大行其道。此舉雖然收到約束官員的客觀效果,對於鞏固武則天的統治具有作用,也極大地枉殺一大批好人,以至於朝官人人自危,戰戰兢兢。姚崇就是在這樣的政治環境中走上政治舞台的。


當時的姚崇不過是一個兵部郎中,因為處理事務井井有條受到武則天的賞識晉陞為侍郎,得以接近武則天。此時的武則天剛剛開始反思酷吏治國帶來的問題,指出:「從前周興、來俊臣等多次奉詔承辦獄案,朝臣互相牽連,都承認反朝廷。我怕有冤情,派近臣複查,都得他們親自寫的服罪書,並不冤枉。我沒有什麼懷疑了,就批准周興、來俊臣等的奏請。自從來俊臣等被誅殺後,竟沒有反朝廷了。那麼,過去被來俊臣等以反朝廷罪論處的人,該不會有冤枉的吧?


武則天此言是跟侍臣們說的,並不是專門說給姚崇。面對武后發問,姚崇立即接茬說:「自垂拱以後,被告發者大多被迫自誣。那時候,以告發別人反朝廷為有功,所以天下人稱告發行為是『羅織』,這比漢朝鉤黨之害更為嚴重。雖然陛下派近臣去重新審問,但近臣們自己尚且不能自保,又怎麼敢去違背來俊臣等酷吏的意向去否定案件呢?況且,被審者如果不承認便會遭受慘酷肉刑,自得違心招供姚崇這一番言辭還只是說出了冤獄產生的原因,而接下來的話則體現了他敢於擔當的大義:「現今仰賴上天的聖靈,啟發陛下的智慧,兇殘小人被消滅乾淨,朝廷太平安定。我以全家百口人的性命擔保,朝廷內外官員再也沒有謀反者了。陛下完全可以把告密言論置之不理,以後如果有謀反事查實,我情願接受懲處!


敢於以一家老小的身家性命打下這樣的包票,實在是大丈夫所為,可謂大義凜然!須知此時仍然是酷吏橫行的高壓時期,姚崇以小小的兵部侍郎之職,冒死進諫,申述酷吏迫害,構陷冤獄的種種實情,實在風險巨大。正是他的大義無私,深深感動了武則天,下令廢除嚴刑峻法,開創一個新的吏治時代奠定了基礎。

姚崇不是一個魯莽之人,敢於仗義執言自有他的理性判斷。方面反映了他年少任俠所養成的個性反映了他對於武則天執政方略的轉變具有清晰的洞察。這固然是很強的個人能力,但真正打動武則天的還是他的大義之舉。畢竟,擔當精神是一種可貴的品質,敢於擔當大任,必有過人的能力。建立在能力基礎上的大義,與官德是密不可分的。官員最容易形成的是集體無意識,就是「唯上」思維,這樣的思維模式必然帶來「上有所好下必盛焉」的結果,習慣於對上言聽計從,對下欺壓哄騙。沒有大義必然不敢提當,出了問題輕則敷衍塞責,重則公然違法,失去做人的基本準則與良知。


心存「大義」才能執政為民,否則,不是謊言便是高調。這就是姚崇「大義」之能給我們的啟示。


二、姚崇之「大勇」


直面困難、敢冒風險迎難而上是一種勇氣,敢於碰硬的果敢與堅持是一種毅力,建立在能力基礎上的勇氣與毅力則是一種「大勇」。姚崇的為官生涯中,處處可以見到這樣的大勇。作為一名中興名相,他要處置的難題比比皆是,他要面對的挑戰也是層出不窮。姚崇傳之中的滅蝗一事則可以顯現出他的務實與大無畏精神,這就是一種「大勇」。


開元四年(716年),山東發生大蝗災,飛蝗蔽日,危害日益劇烈。然而蝗蟲姓「蝗」,「蝗」與「皇」音同。由於蝗災往往突發,蝗蟲來無蹤去無影,自古以來出於對皇權的敬畏,人們把蝗蟲看作具有靈性的動物,認為蝗災是天譴,不敢動它當蝗災來襲,人們往往束手以待。這一次的蝗災來猛,百姓紛紛設祭膜拜,坐視蝗蟲嚼食禾苗而不敢捕殺。

滅蝗,實有冒犯皇權之虞;任由蝗災泛濫,必將導致民不聊生。何去何從?姚崇的選擇是直面挑戰,堅決滅蝗。他一面上疏唐玄宗,引經據典申明滅蝗早有先例,不僅《詩經》有記載,而且漢光武帝曾下詔滅蝗,由此證明滅除蝗蟲是應該的。另一面指出滅蝗是可行的,因為田地有主,只要破除迷信,救護自己的莊稼,百姓一定很賣力。夜間點火誘殺,挖坑在其旁,一邊焚燒一邊掩埋,蝗蟲才能滅盡。於是派出御史為捕蝗使,分道指揮滅蝗。


滅蝗的阻力很快就出現了。汴州刺史倪若水認為:「消除天災應靠修德,過去的後趙皇帝劉聰沒能消除蝗災,反而造成了更大的危害,表明蝗是不能滅殺的」因此,倪若水拒絕御史指揮,不聽命令。如果僅僅是一個地方刺史還倒罷了,朝中不少大臣也紛紛質疑,甚至連玄宗皇帝的態度也發生動搖。面對這樣的壓力,姚崇絲毫沒有退縮,首先是寫信責備倪若水,並嚴厲警告他說,如果眼看蝗災流行,不採取救災滅蝗措施,將來造成饑荒要追究責任。倪若水不敢繼續硬抗,發動官民齊上陣,汴州一個地方就撲滅蝗蟲十四萬擔,災情緩和了下來。其次,姚崇面對朝臣的質疑和皇帝的動搖,態度鮮明。他把朝臣的反對視作迂腐的書獃子行為,指出做事只要合乎道理,就不能講老規矩。過去魏不滅蝗導致饑荒,出現人吃人的慘劇;後秦不滅蝗導致草木被食盡,牛馬相互啃毛。現在飛蝗遍地,蝗災日甚一日,河南河北,家無隔夜之糧,一無收穫百姓就要流離,國家安危也繫於此。況且滅蝗即或不能盡滅,也比留下來成災患為好!」最後,姚崇表示,滅蝗救人,如有禍殃,我願一人承擔!


用我們今天的話來說,所謂「大勇」當是一種政治勇氣,是一種擔當精神,也是建立在能力基礎上的自信。姚崇敢於滅蝗,甚至是冒天下之大不韙——有挑戰皇權之嫌。但是姚崇深知,蝗災不滅,人民流離失所,必將導致國無寧日。在當時的條件下,土法滅蝗並無絕對成算,風險之大可想而知。然而,一人榮辱與天下人的生死存亡相比,實在是微不足道。這樣的政治勇氣是可貴的,一個封建官吏都能做到的事,值得我們深思。


當今,雖然不乏勇於擔當的時代先鋒,但明哲保身的思想在官場盛行也不是個例;遇事缺乏擔當勇氣,相互諉過的現象也並不少見;而敢於面對上司力陳己見,敢於負責的風氣需要大力弘揚。勇氣與能力是密不可分的,有勇氣也要有能力,建立在能力基礎上的勇氣才能帶來預期的績效,這與盲動蠻幹是有本質區別的。因此,姚崇的治世能臣「大勇」精神十分可貴,對現實社會具有非常正面的借鑒意義。

三、姚崇的「大智」


姚崇的智慧是卓爾不群的。他可以輔任四朝而安如磐石,他的政績眾所周知。甚至,史書還給了他「詭譎」的評說。所謂「大智」一定不是為了一己之私所表現出來的奸巧,而是建立在為國家強盛、百姓安康而建功立業的政治抱負基礎上的社會責任,並由此而顯現出來的政治智慧。站在這一基點上去考量,姚崇的「大智」則表現得可圈可點。


最突出的要數他在出任玄宗朝宰相之前的「十事要說」。熟知姚崇歷史事迹的人都知道,這是姚崇對唐玄宗所提的十條建議,分別是:施政以仁恕為先、不邀幸於邊功、嚴格執法從近臣做起、禁止宦官參與政事、禁止行賄受賄、皇親國戚不得任台省要職、皇帝待臣以禮、允許大臣犯忌直諫、停止修建道觀佛寺、不得任用外戚。姚崇的十條疏奏條條都是針對時弊所提出來的,作為一朝宰輔,提出這樣的建議是份內之事,本無可特別圈點之處。所特別的是,姚崇的「十條建議」具有「要挾」之嫌,提出的方式特別。


史載,先天二年(即開元元年,713年),即位第二年的唐玄宗出巡新豐驛,方圓三百里內的州郡牧守官員,都要到皇帝行宮朝見。姚崇時任同州刺史,得到玄宗的秘密召見。姚崇獲准與玄宗一起打獵馳逐,迅緩自如,不遜年輕之時,玄宗喜歡極了。狩獵以後,玄宗詢問天下大事,姚崇侃侃而談,不知疲倦。說到高興處,玄宗說:「你正好做我的宰相」。對一般人來說,這是天賜良機,自會欣喜若狂,叩頭謝恩。然而姚崇並不是這樣,而是藉機提出自己的十條建議,並以此作為擔任宰相的先決條件。敢於「要挾」皇帝提出先決條件,實在是不多見的。姚崇敢做並且做到了。這時候的唐玄宗胸懷大志,一心要復興李唐江山,重振開貞觀之治氣象,姚崇的「十事要說」涉及政治、經濟、軍事、宗教等大政方針,條條切中時弊,堪稱救世良方,得到唐玄宗的全部採納。「十事要說」也是姚崇的施政大綱,憑著「要挾」唐玄宗得來的應允,姚崇開始了大刀闊斧的改革,開啟了「開元盛世」的大門。


「十事要說」當是姚崇的大智慧的一個典型案例,綜觀姚崇一生的政治建樹,利國利民之舉比比皆是,無不體現了他的政治智慧。甚至被後人譏為「詭譎」的避免政治危機的一些手段,比如假裝跛足而向唐玄宗預先「打招呼」致使張說被貶官的做法,把它放在姚崇一貫勤政為國的舉措之中來看,也是無可厚非的。


胸懷全局謀大事,始終不忘自己的責任與道義,在制定大政方針的過程中,立場堅定,目標明確;在執行具體決策的過程中,不忘目標訴求,能夠想辦法,充分發揮自己的長處,把決策落在實處。姚崇特別長於從政,辦事決策思路明晰。三次任宰相,常兼職兵部,不僅熟練處理政務,對邊哨、軍營分布、部隊械儲,都能夠爛熟於心。沒有大智慧是斷然不可能的。姚崇的「大智」從政,對於當今各級官員來說,同樣具有借鑒意義。懷大義,行大道,成大事,靠的是智慧和能力。之所以稱之為大智慧,就是心裡裝著大目標,而不是為了自己的個人目的不擇手段。從執政的基本目標出發,最終實現為民執政的具體目標。擁有這樣的大智慧必然獲得人民群眾的擁戴。


四、姚崇之「大信」


人無信不立,只有誠懇待人,才會取得信任;只有講信用,才會有信譽。大信,對於一個位高權重的宰相來說是十分必要的素質。中國歷史上習慣於把重臣貼以「忠臣」或「奸臣」的標籤,擁有治世能臣口碑的姚崇自然可以位列「忠臣」,他的「大信」不僅代表他個人,人們也會通過他的言行對他所在的那個統治階層做出評判。


作為宰輔,秉公辦事是建立信譽的首要條件。姚崇在睿宗朝擔任中書令時,憑藉其大刀闊斧的吏治改革贏得了普遍信譽。這一場艱苦的政壇博弈。眾所周知,睿宗李顯的登基與太平公主有的斡旋有著很大關係,由於太平公主有恩於睿宗,而太平公主集團也是一個腐敗的集團,利用睿宗的信任經常干預朝政,特別是賣官鬻爵,不通過中書省、門下省,只憑皇帝的敕令直接任命,兩省長官都不敢過問,只是將任命文件向有關部門傳達而已。由於敕書是斜封著交中書省的,所以這類官員被人們稱為斜封官。姚崇擔任中書令以後,大膽行使職權,與侍中宋璟一起整肅吏治,罷免了幾千名靠花錢買來的斜封官」,整頓了上萬名超編的吏部候補官員,通過考試,僅僅錄用不到二千人


太平公主不是一般的人物,敢於對抗太平公主是需要冒極大的政治風險的。但是如果任由吏治腐敗下去,必然導致國家的敗亡。為了取信於民,姚崇索性建議請太平公主遷居東都洛陽,上疏提出「諸王外刺」,令宋王李憲等出為各州刺史,結束了中宗以來八年動蕩不安的歷史,贏得了近五十年的太平光景。姚崇此舉得罪了太平公主,自己遭到貶謫,對於大唐中興盛世的開創具有決定性意義。姚崇所為,一時人服其公。民謠說姚宋為相,邪不如政;太平用事,正不如邪。」是姚崇秉政為公的寫照。


姚崇之信還表現在其對待兒子的態度上。東都洛陽吏部尚書魏知古是姚崇所提拔的官員,當時姚崇有兩個兒子在洛陽做官,曾通過賓客向魏知古請託,魏知古向玄宗做了彙報。於是玄宗招見姚崇,詢問其兒子的人品及才學,姚崇據實回答說「我兩個兒子在東都洛陽,他們為人貪慾而很少節制,他們一定去麻煩過魏知古。」玄宗本以為姚崇會袒護兒子,姚崇的回答完全出乎意料。姚崇又說「知古是我引薦的,我兒子以為知古看重我對他有恩,因而向他有所請託。」由於姚崇的坦誠,更加贏得了玄宗的信任。


誠實守信也是一種能力。誠實是公正的前提,一個不能公正對待自己和他人的人,是不可能奢望他會有公信的。姚崇的坦誠還體現在他對武則天的態度上。武則天退位以後,被遷往上陽宮,中宗率同百官去問安。大臣們為罷武后權力而相互稱慶,只姚崇一人流淚。他說:我臣事則天后很久,現在為離舊主而流淚,是為人臣應有的節操,因為這樣而獲罪我是心甘情願的!」果然,姚崇因為此事而遭貶,但並沒有損及他的人品。相反,人們更為他的坦誠而感動。事實證明,一個表裡不一、言而無信的人,可能矇混乃至得勢一時,但決不會長久,到頭來還是讓虛偽害了自己。


姚崇的「大信」在於公而無私,在於不隱瞞自己的觀點,襟懷坦白。作為一個朝廷的干臣良吏理當如此。姚崇之信的現實意義也是顯而易見的。作為當代的官員,必須具有誠實守信的品格。這種品格也是能力的體現,是建立在能力基礎上的自信。歷史證明:不講信譽的人是沒有前途的人,不講信譽的民族是墮落的民族,不講信譽的社會是混亂的社會,不講信譽的國家是沒有希望的國家。


能力從來不是單一的,而是綜合素質的反映。大義、大勇、大智、大信,正是綜合素質的體現,這就是能力。具有這樣的能力,有責任,敢承擔,講誠信,有操守,處理事務胸有大局,思路清晰而富有辦法,始終知道自己的位置,獨當一面而堅忍不拔。在過去,具有這樣的能力,才能成為干臣良吏;在今天,具有這樣的能力,才能贏得人民的擁戴與信任,才能在改革發展中保持清醒認識,發揮聰明才智,建功立業,有益社會,有益人民。


安徽省淮南市地方志辦公室姚尚書



安徽省淮南市地方志辦公室原主任姚尚書論文《干臣良吏的應有之能——姚崇之能給當代的啟示》


編輯 姚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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