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最殘酷的3種刑罰,最後一種專治女人不貞,讓人生不如死
原標題:明朝最殘酷的3種刑罰,最後一種專治女人不貞,讓人生不如死
眾所周知,在我國古代,統治者為了維護自己的統治,會想盡一切辦法來對付反抗自己的人,這時候便誕生了很多的酷刑,例如剝皮,腰斬,車裂,凌遲等等等的刑罰。朱元璋作為我國歷史上唯一農民出身的皇帝,在他上位後,更是害怕被人奪取他的大明江山,以此他便發明很多的酷刑,震懾那些反抗者,不僅如此朱元璋還發明了專門針對宮女的刑罰, 第三種被用於處置不貞的女子。
這一種就是站籠,看上去並不恐怖,但卻是殺人不見血的酷刑,犯了事的宮女們不能蹲,不能坐,不能站,只能彎著身子,脖子卡在籠口,要多難受有多難受,最後活活累死。
這第二種便是提鈴,受到提鈴懲罰的已經算是十分幸福的了,因為這是明朝皇宮之中最輕的一種刑罰。受罰的宮女需要每夜從皇宮門口走到日精門、月華門,然後再回到皇宮門口,不論颳風下雨都得走,嘴裡高唱著天下太平,聲援而長,與鈴聲相對應。
這最後一種便是專門針對不貞女的刑罰這種刑罰說起來也比較簡單,是一個木製的大箱子,四周全部封死,只在中間留出一個伸頭的大洞。這種刑法在施行的時候,會把人先塞進去,然後四面全部用釘子封上。由於箱子的面積不大,又是密封的,所以受刑者只能在裡面縮著身子,然後將頭伸出來,時間長了身上的血液就不循環,身體就會淤青。而且吃喝拉撒都在裡面,久而久之就會有很多蚊蟲,身體就會腐爛,這樣的刑罰就算無人行刑,也能讓人生不如死。
雖然以上這三種刑罰極為殘忍,也早已被廢除,但是現在有些惡貫滿盈的罪犯,應該嘗嘗這些古老的刑罰,當然這只是一種閑談,我們現在是法制社會,一切以法為準。看完後,您對此有何看法,歡迎在評論區暢所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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