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狂!廈門一男子自焚、燒房還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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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和家人吵架後
一名醉酒男子竟然點燃被子
要燒掉了自己的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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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到場處理時
這名醉酒男子還手持陶瓷刀
威脅民警
最終被民警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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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上午
集美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
檢察機關認為
男子的行為已經構成了放火罪和妨害公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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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顧
被告人黃某出生於1962年,住在杏林。
去年12月23日晚上,因為帶孫女等家庭瑣事,黃某和兒子產生了口角。這時,已經醉酒的黃某衝動之下,就想自殺。
被告人黃某拿起桌上剩下的白酒,往頭上澆,澆完了之後拿打火機,要點著自己,又點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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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黃某又拿起窗檯用剩的松節油,往身上澆,但被家人勸阻了。
之後,黃某獨自回到房間,又用打火機點燃了被子,好在家人及時發現並報警,明火才沒有蔓延開來,黃某本身也沒被燒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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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黃某稱當時在氣頭上,沒有考慮什麼後果。
之後,民警要傳喚黃某到派出所接受調查,但醉酒的黃某拒不配合,還手持一把陶瓷刀追趕民警,但最終被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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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鑒定,黃某患有使用酒精所致的精神和行為障礙,案發時處於急性普通醉酒狀態,被評定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檢察機關
黃某的行為,已經觸犯刑法,應當以放火罪和妨害公務罪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了解到,根據相關規定,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處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目前,集美法院還在對這起案件進行審理。
對於這件事
你們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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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廈門廣電網、台海網、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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