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老賴」欠款20萬不還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境,被罰款5萬元

「老賴」欠款20萬不還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境,被罰款5萬元

「法官,我實在受不了了,可以把我的限高令取消了嗎?」

「關於鄭某的案件你還未履行還款義務,如果不還款,我們不能取消你的限高措施!」

「我願意還錢,這有一個銀行賬號,請法院扣劃……」

「竟然有這麼多錢還拒不還款?!」

有的人明明有錢卻偏要賴賬,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還款義務,最終不僅被強制執行,還被罰款,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近日,福田法院執行一起不當得利糾紛案,依法對抗拒執行的被執行人黃某罰款5萬元。

2017年12月14日,申請執行人鄭某與被執行人黃某不當得利糾紛一案在福田法院達成調解,黃某應向鄭某返還20萬元及利息。民事調解書生效以後,黃某沒有履行還款義務,鄭某依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福田法院立案執行後,向被執行人黃某戶籍地及住所地均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責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並報告當前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但黃某拒不申報。

執行法官對黃某名下的財產進行查控,凍結了其數個銀行賬戶及支付寶、微信賬戶,但未能滿足執行標的。

申請人鄭某向法院反映,被執行人黃某經常乘坐飛機出國。執行法官立即調取了黃某的乘機記錄,發現在法院立案執行後,黃某還出國旅遊,並多次乘坐飛機在國內往返。結合黃某名下還有一輛賓士轎車的情況,法官分析判斷黃某具有一定的履行能力。因此,法院對黃某發出限制高消費令,並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同時作出不準出境的裁定,對黃某進行邊控。

在法院多重強制執行措施限制下,被執行人黃某寸步難行,主動向法院提供銀行賬戶,請法院扣劃。經查,該賬戶內款項餘額遠大於執行標的金額,黃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的主觀意圖暴露無遺。法院決定對其抗拒執行的行為予以懲戒,罰款人民幣5萬元。

執行法官將黃某傳喚到院,依法對其進行訓誡並宣讀罰款決定書。經過法官的批評教育,黃某表示深刻認識到了自己行為的錯誤,接受法院的罰款決定。

據悉,福田法院在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過程中,將根據案情採取有力執行措施,不斷加大執行力度:

對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車輛、證券、房產、股權等進行查控;

對被執行人的支付寶、微信等賬戶進行查控;

對被執行人實行限制高消費、公布失信名單、進行邊控等措施。

【記者]陳熊海

【作者】 陳熊海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南方PLUS 的精彩文章:

未來健康管理流行「存細胞」?體檢或可做細胞檢測
神灣漁船疑因天氣原因沉沒,船主失蹤且事發前無撞擊跡象

TAG:南方PL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