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心底的一個想法:我什麼時候才能出名呢?文末有彩蛋
出名要趁早。
小朋友們非常贊同。之前新華網做過一個職業調查,54%的95後的理想職業是「網紅」,接下來還有聲優、化妝師和coser等等。
真是青春兇猛,老阿姨嚇退半步。
最近正好看了一本還蠻有意思的書,叫做《安迪·沃霍爾的公路旅行》。一翻目錄就看見一句特別有趣的話,彷彿都能聽見那個臉色蒼白,頂著一頭亂髮的Andy Warhol的仰天長嘆:哦,我何時才能出名,會是什麼時候呢?
大師都這樣,我們也就不怕俗氣了。
蘇州誠品的藝術新書架
這本書的作者非常有心,收集了很多資料,以著名的穿越美國旅程為中心點,寫了非常非常多的細節。這對我們而言有個好處,那就是可以看看Andy Warhol是如何成為Andy Warhol的,或者更進一步——那些金光閃閃的名字,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又是如何開始發光的。
那就開始尋找答案。
幾個大紅大紫的跡象
做什麼事都不難,難的是不是這塊料。
這個道理是我離開學校以後才領悟到的。什麼意思?坐在書桌前學習的難度值是8,如果這個孩子本來就是好動的,那對TA而言,這件事的難度就變成了12;如果非常討厭化學,學習的內容又是配平方程式,那難度可能飆升到20。相對的,如果本來就坐得住且熱愛手頭在做的事情的,這件事的難度可能只有2。
出名也是一樣,世界上任何事情都有相匹配的特質。
有一點很少被人提到的,就是那些出名的人,很多在成長過程中都被人看見了。比如做演員的從小到大被人誇是個美人胚子,或是互聯網大佬在學校里就是風雲人物。
覺得自己天賦異稟,但從來沒人附議,那就再想想吧……
再退一步說,最終讓人走向成功的事情,一大半在幼年就成為了興趣。前幾天在碼一篇Ralph Lauren先生的文,他就是小時候任由別人玩泥巴,自己一個人縫衣服的。
我想到高中的時候有個同桌,我地理不好,她語文不好。有天下午我們倆就聊天兼羨慕對方,發現我小時候的樂趣是從書架里翻書看,她則是被爸媽塞了一個地球儀玩。於是就釋然了,原來早就是伏筆啊。
所以回想一下你從小最愛乾的事情,以及誇你的人都怎麼說,也許就能挖出一座黃金屋。
Andy Warhol就很好地證明了這兩點。他的哥哥們都甘於做工來供這個愛畫畫的「天才弟弟」完成藝術學校的學業;剛畢業的時候,混藝術圈的Emile de Antonio就曾問Andy Warhol,「你為什麼還沒有成為一個大畫家?你比我認識的所有人都有思想」。
這還不夠。「某件事情做得好」和出名還不一樣,想要做到後者,不僅專業上要突出,更重要的是有一種「出名型人格」。
簡而言之,本人非常渴望名利。
很多文藝青年都太彆扭了,一邊喊著這個物慾橫流的社會我呸,一邊還是關心如何大金鏈子小手錶,零配貨拿下愛馬仕。
在這一點上,Andy Warhol就做得很好,人家起碼不裝。畫廊老闆問他最愛什麼,他馬上就說「錢」。
高檔餐廳、私人別墅、豪華劇院、定製套裝,這些東西Andy Warhol全都喜歡。混圈子?沒有問題,他超能交朋友的,從畫廊經理人、博物館策展人,到明星經紀人甚至明星本人,Andy Warhol都非常樂意去認識。
總之他一點都不避諱膚淺,相反,還很願意娛樂至死。
空洞、無意義的好萊塢是我一直以來想要將我的生活塑造成的樣子。
——Andy Warhol
如果他還活著,一定很樂意去Met Gala和奧斯卡頒獎禮;如果他是中國人,一定想辦法坐在芭莎晚宴的最前排。
我覺得年輕人對大師要打破濾鏡。哪怕是在《讓子彈飛》里鏗鏘有力說出「我就要站著把錢掙了」的姜文,為了宣傳《邪不壓正》都上了創造101的總決賽給人頒獎了。
這不是俗氣,這是煙火氣,整個世界就是充滿人間煙火的。喜歡腳不沾地,獨善其身的人就難得到世俗的好處,愛社交也愛紙醉金迷的人,才能站到名利場的頂端。
並不是說人人都要這樣,只是做不到的不用抱怨,想得到的也沒什麼好被酸的。
比起出櫃,出格更重要
如何跟別人不一樣?
與其努力地從自己身上找不同,還不如動手來打造人設。如今的造星套路,Andy Warhol早就參透了。剛到紐約的他發現大家都穿得很華麗,然而如此隨大流是沒有前途的,所以他決定把自己搞成一個有氣質的流浪漢。
不穿西裝,穿皺巴巴的褲子和破舊的鞋子,連畫架都換成了一個棕色的購物袋——放在今天就是Balenciaga的包包啊!說起來還是反消費主義呢。
很快圈內就把他叫做「邋遢Andy」,裝畫的帶子則叫做「Andy的紙袋」。
名字都打響了,出名就很容易了。
有錢後的Andy Warhol置辦了不少好衣服,但依然要搞出點不一樣的,最狠的就是把鳥屎塗在鞋子上,和故意把衣服弄成舊的。就要這種「看起來很貴但老子毫不在意」的感覺。
當然啦,只靠外形上的不同,是翻不出什麼大浪的。任何藝術大師的成就都不是偶然。
前幾天我看見一篇寫蒙特里安的文章,同樣是藝術系的學生來臨摹,才發現人家從勾邊到上色都很有講究,也沒有看起來這麼簡單;更不用說創造者永遠比模仿者要偉大,能第一個想到和去做的,總是最厲害的。
Andy Warhol的印刷畫也是他的首創。他把照片放大,然後用膠水貼在絲綢上,再用滾軸用墨水塗在上面,這樣就能獲得大致相同卻每次略有區別,且很好換顏色的系列畫作。
△感受一下有多抽象
△ 210 Coca Cola Bottles by Andy Warhol
△ Andy Warhol最出名的夢露頭像
當時最流行的藝術,就是以蒙德里安為代表的抽象派表現主義,無論是主題還是結構都還是挺有距離感的,絕對不會讓你認出來是個啥。
Andy Warhol的作品完全不一樣,就是野蠻生長,大俗大雅。「連一個水管工都能一眼看出來的流派」,展示一切了不起的日常事物,以反映整個社會。
在東岸成為波普藝術大神後,Andy Warhol就開始著手完成自己的另一個夢想:拍電影。在這件事上他依然很出格,兩部片子,一部叫做《睡》,就是找個人睡了8小時;另一部叫做《吻》,拍了3分鐘近距離的親嘴。
《吻》也是Andy Warhol對於當時電影審查的一種反叛。《海斯法典》規定,禁止「過度縱慾的接吻」,任何吻都不能超過30秒。希區柯克的做法是每隔30秒就停下,休息一下再繼續;Andy Warhol不在乎,要求演員們一直吻下去。當然,這部電影也只能停留在地下了。
即使如此,大膽的行為還是給他帶來了極高的關注度。重要的是Andy Warhol不止是個畫家或攝影師了,用現在的話說,他是一個跨界藝術家。
舊時代的人們都成了神
Andy Warhol從洛杉磯回來以後,就更知道如何安排名氣了。
比如他在紐約搞的「工廠」可以視作一個大Pop-up閃店,為新展策劃的派對也相當成功。整個場地所見之處都貼滿了銀色的錫箔紙,連馬桶坐墊都是銀色的,如果當時有朋友圈或小紅書的話,絕對是所謂的「網紅打卡聖地」。
從好萊塢的旅程中受到了啟發,Andy Warhol還搞起了矩陣孵化,簽了一堆合同演員拍戲以外,旗下還有地下絲絨樂隊。
他不但是一個藝術家,更是一個商業上的天才,非常懂得如何讓自己的影響力最大化,並且靠著人脈延續這種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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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也可能是我作為一個活在當下的俗人,所讀到的故事。
好在書里的角度還很多。對藝術有研究的人,可能讀出一個長長的美國現代藝術史;熱愛旅行的人,可以和作者一樣,重新研究Andy Warhol那一場橫跨美國的偉大旅行:66號公路、好萊塢、沿途所見的土酷時尚當地人,以及最終目眩神迷的好萊塢。
每個人都能出名15分鐘,是Andy Warhol最後得出的結論。似乎還滿給人安慰的,但重點在於,你能做的事情,未必是你需要做的事情,出名就是一件需要認真策劃和反覆質問內心的事。
至於每個人需要做什麼?這大概是人生最難的終極問題了。如果一時找不到答案,就學Andy Warhol一樣出去走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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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樂意為這本書推廣一波,多看書當然是好事!看多了微信很怕自己智商和語感下降的,全是碎片化的信息和無比直白的語言,真怕到最後變成「俺也一樣」的人……(不懂這個梗的可以去微博搜一下超好笑的)
其實我以前還專門開了一個博客寫書評,結果也是懶了,更新頻率越來越少然後就棄了,嘖嘖嘖真是慚愧啊。不過我現在還是每個月會記一個備忘錄,把當月看過的書,電影或是紀錄片,以及吃過的餐廳都記一下。等到了年底給大家憋一個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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