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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案件居然是七人組成合議庭審理

法院審理案件除了組成3人合議庭和獨任審判外,你聽說過7人組成的合議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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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什麼情況下會組成7人合議庭審理案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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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帶你去親眼見見7人的合議庭審案吧。

今天小編帶你揭秘法院的7人合議庭……

8月10日上午,岳塘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起涉嫌運輸毒品案。

該案因被告人黃某海可能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據4月27日公布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規定,岳塘區法院對該案採用七人制合議庭進行審理,由刑庭庭長擔任審判長,2名審判員和隨機抽取的4名人民陪審員擔任合議庭成員。這是2018年4月《人民陪審員法》出台後,岳塘區人民法院首次適用「3+4」(3名法官+4名人民陪審員)大合議庭模式公開審理的第一起案件。

案情回顧:

2018年2月3日下午,被告人黃某海(株洲市荷塘區人)將從雲南省德宏盈江縣他人手中購買的319. 47克海洛因與咖啡、麥片等食品裝入一個標有「歐亞牛奶」的包裝盒內,再拿到雲南省德宏盈江縣一圓通速遞店,黃某海向速遞店工作人員謊稱包裹的寄件人為「周某某」、收件人為「馬某某」,收件地址為「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區板塘鋪第三人民醫院」,意圖通過快遞的方式將藏有海洛因的包裹郵遞至自己手中。

2018年3月1日下午4時許,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禁毒大隊民警通過布控,在湘潭市岳塘區板塘鋪圓通速遞店門口,將前往板塘鋪圓通速遞店接收該包裹的被告人黃某海抓獲,民警當場從該包裹內查獲疑似毒品海洛因凈重319.47克。

經湘潭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檢驗,上述疑似毒品海洛因中檢出海洛因、單乙醯嗎啡、乙醯可待因成分。案發後,被告人黃某海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經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程序後,合議庭休庭,對該案進行了合議。

經審理,法院對該案進行了當庭宣判,黃某海因犯販賣毒品罪2013年6月被株洲市荷塘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罰金八千元(未執行)。加上此次運輸毒品罪,其系毒品犯罪再犯。被告人黃某某在前罪販賣毒品犯罪判決宣告以後刑罰執行完畢以前又犯新罪,依法應當將前罪未執行完畢的刑罰與本罪所判刑罰並罰。根據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遂對被告人黃某海作出下述判決:

一. 被告人員黃某海犯運輸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財產五萬元;與前罪販賣毒品罪未執行完畢刑罰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八千元;合併執行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罰金八千元,沒收財產五萬元;

二、公安機關扣押在案的毒品依法予以沒收。

法制大講堂

「3名法官+4名陪審員」組成七人合議庭,是新頒布的《人民陪審員法》規定的一項新制度,主要針對可能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根據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提起的公益訴訟案件和涉及征地拆遷、生態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等社會影響重大的案件而設置。在七人合議庭中,人民陪審員參與事實認定,有利於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的有社會用閱歷,了解社情民意的優勢,獨立發表意見,並與法官共同表決,有利於提高裁判的社會認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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