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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第一部P2P網路借貸平台監管法案誕生記

P2P網路借貸肇始於英國,也在英國獲得了繁榮發展。在英國,既出現了全球第一家P2P網路借貸平台,也誕生了世界上第一部較為完善的P2P網路借貸平台監管法案——《關於網路眾籌和通過其他方式發行不易變現證券的監管規則》。這部法案的出台,標誌著英國對P2P網路借貸行業開始進行全面監管,同時也是P2P網路借貸行業發展過程的重要里程碑。

無處安放的「新人」

2005年,全球第一家P2P網路借貸平台Zopa在英國成立。根據英國1974年的《消費者信貸法》,任何人,如果在商業交易行為中出借金錢,且並非偶爾出借,應取得公平貿易局(OfficeofFairTrading,簡稱OFT)核發的消費者信貸許可證。Zopa雖然自認不是傳統的貸款機構,平台在當時也不對商業貸款人開放,但依舊積極尋求OFT的許可,獲得了消費者信貸許可證。

此外,Zopa也一直在尋求當時英國的金融主管部門——金融服務監管局(FinancialServiceAuthority,簡稱FSA)的監管,但FSA認為Zopa無法歸屬於監管制度下的任何類型,因此只表示「密切關注」。

自發抱團適應市場

到了2010年,Zopa已經累計撮合借貸超過1億英鎊,同時,隨著Quakle、FundingCircle等競爭者的相繼加入,P2P網路借貸市場的市場參與者逐漸增加。這些表現引起了英國政府對這一行業風險的關注,但仍未採取監管措施。

為了確保P2P網路借貸這種新興的、快速發展的行業能維持高質量的發展,並保護個人消費者和企業消費者,2010年8月,Zopa、RateSetter和FundingCircle這3家P2P網路借貸平台成立了英國P2P金融協會(ThePeer-to-PeerFinanceAssociation,簡稱P2PFA)。

P2PFA是一個非官方、非營利性質的行業協會和自律組織,是市場發展到較為成熟階段的自發行為,反映的是市場的真實管理需求。在英國政府出台正式監管法案之前,P2PFA的會員幾乎佔了整個P2P網路借貸行業九成的市場份額。P2PFA出台了8項會員準則、10項運營規則和詳細的會員章程,基本上可以規範全行業的發展,填補了法律空白,很大程度上彌補了金融創新初期監管的不足。

監管大權花落FCA

2012年1月,英國政府發布《2012金融服務法案》,開始對金融監管體系進行全面改革。FSA和OFT相繼關閉,其監管職責由2013年4月1日成立的金融行為監管局(FinancialConductAuthority,簡稱FCA)和審慎監管局(PrudentialRegulationAuthority,簡稱PRA)這兩個新組織履行。

在新的監管體系下,銀行、信用社、保險公司以及大型投資公司由FCA和PRA雙重監管,P2P網路借貸平台由FCA單獨監管。

FCA的監管權力來自英國2000年頒布的《金融服務和市場運作法案》,它獨立於英國政府,直接向財政部、間接向國會負責,是一個通過向所監管的公司收取費用而獨立運營的監管機構。

2014年4月,英國國會修訂了《金融服務和市場運作法案,2000》,引入了一項新的受監管行為——「經營與借貸相關的電子系統」(簡稱36H條例)。該規定從法律的角度確認了FCA對P2P網路借貸平台的監管權力。自此,經營P2P網路借貸業務的從業者必須先向FCA提出申請,獲得核准後才可進入市場,任何人未獲授權時均不得經營該類網路借貸平台。

「新官」上任三把火

2013年10月,FCA就曾頒布《眾籌行業(及類似活動)監管辦法徵求意見稿》,詳細介紹了擬對「網路眾籌」採取的監管辦法,並通過網路徵集公眾建議。

2014年3月,FCA出台了《關於網路眾籌和通過其他方式發行不易變現證券的監管規則》,並於4月1日起實施。新上線的P2P網路借貸平台都需要在2014年4月前完成正式授權申請。

為了妥善過渡監管職責,2014年4月1日之前已經存在的平台,分情況進行區別處理:

已擁有OFT核發的消費者信貸許可證的P2P網路借貸平台,可以直接獲得FCA發放的臨時許可,並在2015年8月至10月的時間窗口申請正式授權,在2016年4月之前獲得正式授權的平台才可以繼續經營;

未獲得消費者信貸許可證的平台則和新平台一樣,需要在2014年4月前完成正式授權申請。

自此,英國對P2P網路借貸行業開始進行全面監管。2014年的《關於網路眾籌和通過其他方式發行不易變現證券的監管規則》也成為全球關於P2P網路借貸平台監管的第一部較為完善的監管法案。

持續關注繼續探索

頒布了世界上第一部較完善的P2P網路借貸平台監管法案之後,FCA並未停下探索的腳步。它仍對P2P網路借貸行業進行持續關注,積極對政策的實施情況進行評估,確認行業在既有監管框架下是否發展良好,判斷目前的監管體制是否需要調整。

2015年2月,在全面監管P2P網路借貸行業近一年的時間節點,FCA發布了《對針對互聯網和不易變現資產的眾籌行業監管辦法實行情況的評估報告》。報告表明,P2P網路借貸平台的數量並沒有因為監管限制而減少。

2016年7月,FCA發布報告,回顧了近年來在FCA監管下眾籌行業的迅猛發展,系統總結了目前的監管措施,並進一步就消費者保護、風控措施和審慎原則等方面徵求公眾意見。同年12月,FCA又發布了《對徵集FCA有關眾籌平台管理規定工作回顧的臨時反饋》報告,提出了現階段對借貸型眾籌平台的擔憂,及未來可能做出調整的領域。

正是有了英國政府對P2P網路借貸行業的扶持和監管法案的及時出台,英國P2P網路借貸行業才能迎來持續的繁榮和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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