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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有兩個家族,兩百年來一直不允許通婚,並且祖上有規定

原標題:中國有兩個家族,兩百年來一直不允許通婚,並且祖上有規定


中國的封建王朝已經結束了一百餘年,有很多陋習也已經消失殆盡,然而,在一些農村卻仍舊保持著很多封建陋習。前段時間有一篇報道,廣東普寧一個偏遠地區的兩個村莊發出了「和解」的通告。那麼,「和解」,和解什麼?這兩個偏僻的小山村又是為什麼而結怨的呢?


其實,對於這個問題他們自己也不知道,年齡大一點的村民則說:「都是自己祖上一點一點的傳下來的,都說有這麼一回事,所以,大家也都一直遵守著。」甚至,連村裡面的村幹部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他們只知道:「可能是在很久以前,這兩個村子裡的人因為爭奪土地、農田之類的時期曾發生過矛盾,後來積怨原來越厲害,不過,那都是祖輩的恩怨了。」



原來,早在清朝中期,這兩個村莊的村民因為土地矛盾而鬧得老死不相往來。「是祖上有規定啊,不能違背祖訓!」兩百年來,這兩個村莊不僅禁止通婚,而且,鄰村之間互相不聯繫。在發出「和解」公告後,兩個村的幹部和年長有威望的人,一起聚集在祠堂里的追思堂,當著列祖列宗,當著所有村民的面,手舉「睦鄰友善」的牌匾,宣布和好。


「渡盡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可以說,這個報道一出來,就讓很多現代人覺得不可思議,封建王朝在中國已經消失快一百年了,居然還有人的思想依然停留在那個時候,這種家族間鬥爭的陋習居然還存在於現在的社會。這兩個村子的人連當初如果結怨的事情都淡忘了,卻無法淡忘這一段「仇恨」,且「仇恨」是如此的根深蒂固,害了幾代人。

事實上,這類事情時有發生,尤其是在落後封建的南方農村,無論現代法治多麼發達,總有鞭長莫及的地方。



其實,這種歪風邪氣一直流行於古代,在明朝時期達到了頂峰。


明王朝時期,每年的民間訴訟案件和民間械鬥數以萬計,已經嚴重影響了社會穩定和朝堂持續。據統計,在當時的浙江南方一帶,民間訴訟尤其厲害。訴訟有多火熱呢?訴訟一定要訟師,用現代話來說就是律師,當時的律師大多由學堂里的文人充當。訟師還分為各個等級,最厲害的稱為「狀元」,最低等的稱為「大麥」。


在古代律師的行業中,就算是最沒本事的「大麥」,因為訴訟案件之多,都可以因為訴訟費而衣食無憂,更別說「狀元」了,他們以口才安身立命,成家立業,受人敬仰。民間百姓稍有不如意的事就會要上訴。爭訴的範圍十分之廣,大了來說,社會問題、經濟問題、傷害了百姓基本利益的事情等。


這種事情上訴無可厚非,但是,除了這些大問題,民間百姓結婚、繼承、安葬、主僕關係、鄰里不和睦等這類私事小事,他們也要拿來爭論一番然後上訴。百姓不僅要訴訟,而且,訴訟的結果一定要贏,但是,作為訴訟雙方,一方贏了另一方則必定要輸,那輸了怎麼辦呢?輸了的話就要在衙門之外爭一個勝負,矛盾就激化成了民間械鬥。


所以,當時看似很小的一件事,都可能會發展成家族與家族之間的械鬥。


《問俗錄》中曾記載了這樣一件事情,當時人們迷信,對於風水之事十分看重,徽州地區的貴族豪門等為了自己死後能庇佑後人,不惜花重金請來風水師,為自己尋找一個風水寶地以便於安葬。但是,地方就這麼多,難免會有人為了爭風水而不和睦,最後,只好訴訟。在明朝末期,就有這樣一件事,徽州兩戶人家為了爭一處風水寶地而釀成大禍,紛紛下獄。


吳氏家族在後山看中了一塊風水寶地,準備收為己用,但是,江對面譚氏宗族也看中了同樣一塊地方,並且說:「要在清明那天吧靈柩抬過去。」吳氏家族等人咽不下這口氣,不甘示弱,所以,就立即召集旁支親屬數百人,手持刀棒棍劍到吳氏家族門口。這關乎到家族利益和在當地的聲望,吳氏子弟自然不肯讓步,手持兇器寸步不讓,大聲叫囂。


眼看一場為了爭奪風水墓地的民間惡戰就要開始,當地官員收到消息後立即前往抓捕,最終,才使得這場宗族械鬥得以平息。這個故事不是個案,在當時時有發生。而且,在明末期,皇帝不理朝政,宦官掌權,朝廷上下一片混亂,對各個地方掌控力大不如前。宗族與宗族之間紛紛欺凌對抗,稍有不如意,便會召集各個旁支的親屬手持器械直接找上門。



而官府呢,他們卻不管這些事,他們甚至也是在各大家族的庇佑下才能獨善其身。普通人家不相信官府,卻根本不敢招惹名門望族,家族人多的子弟橫行霸道,無人敢惹。這儼然是當地家族勢力大過朝廷了,在發生械鬥事件之後,他們不是找官府處理,而是忽略官府,直接找家族長老來進行調解,解決方式也是簡單粗暴。

甚至,他們是直接計算兩邊各自傷亡人數,按數量一命抵一命,多出來的人命就用金錢補上,多的成百上千錢,少的只有數十個銅板。當地宗族根本不懼怕這樣的賠償,反而以打架為樂趣,互相報復。而且,正逢末年亂世,很多名門望族會在家裡培養武力,團練鄉兵,平民百姓深知自己沒有背景會被欺凌,紛紛投靠名門宗族,最終,導致有的宗族,家族有萬餘人。



可以說,這已經不是平常的民間械鬥了,這分明是一場小戰爭。在明朝時期,民間的械鬥原因有很多,最大的原因就是政府的不作為。但是,雖然現在新中國已經成立多年,進行了無數次的鄉村改革,但是,仍有很多偏僻的地方不能被同化,鄉村需要先富帶動後富,但必須用強有力的法治來保證「先富」不會走上明代宗族那樣欺凌弱小的老路。


參考資料:


『《廣東普寧兩村公告「和解」》、《問俗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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