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點求代購海馬酒,一拿貨就敲詐商家 10 萬元?
近年來," 職業索償 " 舉報數量呈井噴式増長,部分 " 職業索償人 " 設局敲詐勒索商家,其背後涉惡團伙活動明顯,嚴重影響了營商環境。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以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為契機,聯合公安部門在日前成功打掉一個長期盤踞在深圳市結群作案的 " 職業索償人 " 犯罪團伙。
代買海馬酒,反被敲詐 10 萬元
2017 年 10 月,章某在羅湖區一酒樓上班時,一名顧客委託其代買汕頭市南澳鎮生產的自製海馬酒。同年 11 月 13 日,該顧客到店取貨並刷卡支付。後再次委託章某代買 20 瓶海馬酒,並在到貨後刷卡支付(兩次購買酒貨款合計 17280 元人民幣)。
11 月 27 日,該顧客向章某發送一張其已向監管部門舉報該酒樓違法行為的網站截圖,同時向該酒樓負責人索賠 10 萬元人民幣,並稱給錢就取消舉報,否則就利用舉報方式讓酒樓被查處不能再正常經營。由於不堪侵擾,2018 年 2 月 20 日,章某向羅湖公安分局報案。
深入調查,6 人團伙被批捕
警方經過初步調查,確認有犯罪事實發生,決定立案偵查。同時,市市場稽查局在全市數萬宗舉報投訴中初步排查出 10 條有高度敲詐勒索嫌疑的線索,並據此鎖定了一個長期盤踞在深圳多個區域結群作案的 " 職業索償人 " 團伙。調查發現,該團伙從深圳各區的煙酒商行、酒樓、超市大批量購買無中文標識的洋酒、紅酒、奶粉等商品,其目的不是為了自己消費,而是通過購買後向市場監管部門進行舉報,利用商家害怕市場監管部門處罰的心理,對商家進行敲詐。一旦勒索成功,他們便會以無法提供證據材料為名撤銷投訴舉報。
2018 年 3 月,市市場稽査局與市公安局羅湖分局聯合執法,一舉搗毀以李某等 6 人為主的 " 職業索償人 " 團伙。目前,羅湖區檢察院以敲詐勒索罪依法對 6 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看似用於消費,實則拿來敲詐
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方面介紹,該團伙以李某為主,夥同其他 5 人一起進行敲詐勒索,且文化程度均不高,如主犯李某隻有小學文化。該團伙在食品舉報投訴領域浸淫多年,對相關法律政策法規研究深入,如對商家的敲詐勒索金額從不超越法規規定的十倍賠償金額;對行政機關舉報投訴程序也了如指掌。因此該團伙一直得意地認為自身行為不違法,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屬於靈活應用法律。
據了解,該團伙成員平時會以撒網的形式到深圳各區踩點,發現有好下手的商家目標則通知同夥過來一起敲詐勒索。對敲詐成功願意私了的商家,還會重複替換團伙其他成員過來敲詐。一些受害商戶在被李某等人勒索後,不得已倒閉停業。需要注意的是,該團伙索償主要集中在產品標識、說明等微小瑕疵方面,並非傳統意義上的假冒偽劣產品,對消費者不具備人身傷害。
據了解,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在普通消費產品領域,消費者獲得懲罰性賠償的前提是經營者的欺詐行為。而李某等人每次均指明要購買無中文標識的商品,不存在其主觀上受到欺詐的情形,其所購商品是以日後實施敲詐勒索為目的,也並非用於正常的消費。
特別提醒
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提醒廣大經營者,一定要知法懂法守法,只有合法經營才能讓 " 職業索償 " 無縫可鑽。同時,遇到惡意調包(過期食品、摻雜摻假食品、塗抹生產日期等)行為或指定購買不貼中文標籤進口食品的,商家要高度警覺。
深圳晚報記者 李超 編輯 吳瑤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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