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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皇帝,朱元璋

朱元璋是乞丐出身,他在當了皇帝之後,對下層人民的生活頗為在意,實施了很多利民的政策。可是與此同時,他對官員卻極為苛刻。

做官這個職業在任何時代都是金飯碗,但在洪武年間,官員們的命運只能用一個字來形容——慘。

在朱元璋的時代,官員們如同生活在地獄中,這一形容是並不過分的。

朱元璋這個老闆是很小氣的。

朱元璋給官員們的工資是多少呢,一品大員一年1044石米,往下遞減,正七品知縣一年只有90石米。

我們以知縣為例。管理一個縣的縣官一個月的工資只是7.5 石,那個時候,一石米大概在90多公斤,也就是不到兩百斤。請注意,這些收入他要拿去養老婆孩子,還有一大批縣官的手下,百十口人全部要他養活。一個月只有7.5石的俸祿,大家就只好去喝西北風了。

當官的還要迎來送往,逢年過節到處走動,俸祿是遠遠不夠的。

可是就連這點俸祿,也打了折扣。

洪武年間,一到發工資的時候,縣官就找人提著米袋去拿自己的工資,7.5 石米,還算是按時發放,到成祖時候,就只能領到俸祿的十分之六,其餘的部分怎麼發呢?

——發鈔票。

這決不是開玩笑,不是銀兩,而是紙幣。

要說到紙幣的發行,還要從元朝說起,元朝很多事情辦得很糟糕,但這個紙幣政策是相當好的。元朝發行紙幣是以金銀為準備金的,如果沒有金銀就不發行紙幣,而且發行有定額,持有紙幣者可以隨時向朝廷換領金銀,這是典型的金銀本位紙幣發行制度。

可到了朱元璋手裡,這位仁兄對經濟不熟悉,看到元朝印鈔票可以流通,他也印。

問題是他一開始印就不停,明朝初年,每年的收入只有幾萬兩銀,可發行的紙幣卻有好幾千萬,於是,通貨膨脹很快就來了。成祖時,十貫鈔可以換一石米,到了仁宗時候,二十五貫鈔才能換一石米。

說實話,官員真是可憐,俸祿已經很低,還發一堆廢紙,拿來當手紙還嫌硬。

於是種種撈錢新花樣紛紛出爐。

當時有沒有不貪這些便宜的人呢,確實是有的。

只靠俸祿過日子的人,最出名的莫過於海瑞。

這位仁兄實在是第一號正直人,他幾十年如一日,辛辛苦苦幹活,沒有什麼奢侈的享受(也沒錢),不該拿的他一分錢也不拿。每月就靠那點俸祿過活,家裡窮得叮噹響。

他最後的官職是南京右都御史,這是個二品官,相當於監察部部長,可以說是文官中俸祿最高的人之一了。但他家裡請不起幾個僕人,什麼事情都要自己動手,吃得也不好,長期營養不良。他死後,僉都御史王用汲來處理後事,一進門看見海瑞的家便痛苦失聲。他想不到海瑞臨死竟然如此凄慘,家裡到處吊著舊布帘子(買不起新布),用的箱子破爛不堪,家裡人都穿著補丁衣服。用家徒四壁來形容毫不過分。

更讓他難以置信的是,海瑞家連辦喪事的錢都拿不出來,棺材也買不起,出殯的錢還是大家湊起來的。

如果你認為朱元璋給官員的待遇很低,是故意虐待官員,也不盡然。

朱元璋制定的俸祿標準應該是經過仔細計算的,這些俸祿是足夠明初的官員們生活的。只不過,朱元璋畢竟是個乞丐出身,在某些方面,確實是缺乏遠見的。他沒有考慮到官員除了自己一家吃飽外,還要養活辦事員,還有一定的人際往來。而且,由於經濟的發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先的俸祿也是越來越不夠的。

他的缺乏遠見還表現在,朱元璋對自己的親戚十分看重,他制定的世襲爵位制度對子孫們做了充足的打算。由於自己要過飯,而且家破人亡,他為了不讓自己的子孫挨餓,規定凡是自己的子孫,一律不允許出去工作,就算沒有官做,也只能在家吃俸祿。

然而他沒有想到的是,到了一百年後,他的子孫們已經繁衍到了幾十萬人之多,朝廷一個省的糧食來養活他們都不夠,最後某些皇子皇孫得不到糧食,又不能出去工作,就活活餓死在家裡。

朱元璋從小就被官府欺壓,自己的悲慘遭遇很大程度上是貪官污吏造成的,這也使得他很不喜歡這些當官的。

通常來講,在封建朝代開國時期,官吏是比較正直廉潔的,而洪武年間出現如此大範圍的官員因貪污被殺,是很不正常的。

應該說,朱元璋的某些政策制定和執行出現了問題,官員貪污的主因固然是他們自己不法行為,但官員待遇過低,朱元璋肅貪手法過於急躁,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可是朱元璋十分不理解,這些人飽讀詩書,為什麼當官之後都開始貪腐。他雖然想不通原因,卻知道怎麼對付他們,就是殺。

他創造了一個以往封建統治者想都不敢想的政策,即規定普通百姓只要發現貪官污吏,就可以把他們綁起來,送京治罪,而且路上各檢查站必須放行,如果有人敢於阻擋,不但要處死,還要株連九族!這在中國法制史上是絕無僅有的。

但這一政策的操作性不強,明代的實施者並不多。與這種群眾檢舉揭發相比,朱元璋肅貪的主要線索來源是他的耳目,也就是檢校,這些人遍布全國各地。

朱元璋實施的刑罰中,最有名的莫過於凌遲。除此外,還有所謂抽腸、刷洗(用開水澆人,然後用鐵刷子刷)、秤桿(用鐵鉤把人吊起風乾)、閹割、挖膝蓋等等。

然而在這些令人生畏的死亡藝術前,官員們仍然前腐後繼。

自明朝開國以來,據統計,因貪污受賄被殺死的官員有幾萬人,到洪武十九年(1386),全國十三個省從府到縣的官員很少能夠做到滿任,大部分都被殺掉了。在當時當官未必是件好事,能平平安安的活到退休就已經很不錯了,完全可以自豪的說一聲阿彌陀佛。

在當時的史料中出現了這樣一個滑稽的記錄:該年同批發榜派官三百六十四人,皆為進士監生,一年後,殺六人。

似乎這個數字並不多,別急,後面還有:戴死罪、徒流罪辦事者三百五十八人。

大家明白了吧,這三百多人一個沒漏。

再說說這個戴死罪、徒流罪辦事,這可是明朝的一個奇特景觀。

這種情況的出現就是因為官員被殺的太多,沒有人幹活了,朱元璋雖然勤勞,但也不能代替所有的官員。於是他創造了這樣一個戴死罪、徒流罪辦事的制度。

具體操作方法是,官員犯法,判了死罪。可是這就想死?便宜了你,活還沒幹完呢!

先拉下去打幾十板子,然後牢里突然來了個人,不管死活的把受罰官員拉出去,塞到馬車上,送到各個衙門去處理公務。

很多犯罪的人過堂,上到衙門才發現當官的也戴著鐐銬,和自己一模一樣,後面還有人監視。除了衣服是官服,活脫脫就是個犯人。

結果是被判了死罪的官員給下面跪著的犯人判死罪,然後自己再到朱元璋那裡去領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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