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曝光!江門13人因交通肇事逃逸被終生禁駕

曝光!江門13人因交通肇事逃逸被終生禁駕

南都訊  8月13日,江門市交警部門對一批終身禁駕人員和一批嚴重交通違法的車輛駕駛人進行曝光。

終身禁駕人員

2018年上半年江門市交警部門對13名在江門市轄區道路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並構成犯罪的駕駛人實行終身禁駕處罰。現予以曝光如下:

么是「終身禁駕」?

它的正確表述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不得駕駛機動車的行政處罰。終生禁駕是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對交通肇事逃逸司機所作的永久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哪些行為會被終身禁駕?

1、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需要注意的是:一旦被列入「終身禁駕」名單,被禁駕人將不能再駕駛機動車,否則按無證駕駛進行處罰。而且,無論你走到哪裡,交警都能查到你的禁駕信息。如果有單位僱傭了「終身禁駕」人員駕駛車輛,被公安交警部門查獲,駕駛人和用人單位都將被依法追究責任。

二、嚴重交通違法駕駛人

為震懾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警示廣大駕駛人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警部門特將近期部分涉嫌嚴重交通違法的車輛駕駛人予以曝光。案例如下:

案例一:李某醉酒駕駛釀事故

2018年8月9日19時51分,李某駕駛摩托車在325國道鶴山市址山鎮禾南米田飯館門口路段與一輛重型牽引車發生碰撞,一人受傷。經對李某進行吹氣測試發現其有醉駕嫌疑,便將李某帶至醫院抽血作進一步酒精檢驗,結果為265mg/ml,屬醉酒駕駛。

李某醉酒駕駛機動車行為屬於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涉嫌構成危險駕駛罪。目前公安機關已對李某危險駕駛案依法立案偵查,並將按程序追究其刑事責任。

案例二:男子偽造駕駛證跑運輸被行政拘留

2018年7月31日15時05分,廖某東駕駛一輛牌號為贛CJ45**號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湘L20**號重型廂式半挂車,行駛至開平市龍勝鎮路段時被交警截查。經查,廖某東出示的「A2」類駕駛證是偽造其堂哥廖某生的,廖某東本人只有「B2」類駕駛證,並沒有「A2」類駕駛證駕駛資格。

原來,廖某東於2015年考取了「B2」類駕駛,並於2018年7月初買來了一台二手牽引挂車。由於「B2」類駕駛證開不了牽引車,廖某東通過網上聯繫偽造證件的違法人員,將其堂哥廖某生的身份證號碼、自己的相片及辦證費用發給對方,偽造了一本「A2」駕駛證,然後使用該證駕駛牽引車上路拉貨營運。

民警依法暫扣其車輛,對廖某東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准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使用偽造的機動車駕駛證等違法行為,合計處以6500元罰款、並處15日行政拘留的處罰,並對其駕駛證記24分。

案例三:楊某無證駕駛傷人又傷己

2018然後6月6日,楊某(男,25歲,茂名人)駕駛號牌為粵JE5**B的二輪摩托車從新會會城往珠海斗門方向行駛。20時30分,行駛至新會區沙堆鎮梅灣路段時,不慎碰撞前方行人,當場造成行人倒地受傷。楊某本人也在事故中受了重傷,其所駕駛的車輛也因事故損壞。

交警在事故調查過程中,發現駕駛人楊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楊某對其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兩輪摩托車致行人倒地受傷的違法事實不能供認不諱。由於楊某在事故中受傷嚴重,急需入醫院治療,無法執行行政拘留等處罰措施,本著人道主義原則,執勤民警及時送楊某入院就醫。經過一個多月的治療,楊某的傷勢日見好轉。2018年8月8日,新會交警依法對楊某作出罰款1000元和行政拘留3天的處罰。

交警忠告廣大駕駛人,要從中以上案例中吸取教訓,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出行,避免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保障自身和他人人身案例。交警部門將不定期對相關違法人員名單進行曝光。

采寫:南都記者  嚴亮 通訊員 江交宣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TA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