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被鳴槍驅趕:在美國,擅闖私人領地有多危險?
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
正解局出品
最近,網上的一段視頻火了。
視頻中,一群在美國旅遊、說著漢語的遊客,圍觀棕熊。一名美國男子看到後,以危險為由,勸說離開,這群遊客不聽勸告。
(視頻截圖)
最後,這名男子聲稱自己是腳下土地的主人,鳴槍示警,才嚇跑了這群遊客。
這段視頻的槽點很多,一個重要的知識點是:在美國,擅闖私人領地是一件危險的事兒!
到底有多危險?
01
要多危險,有多危險。
2012年除夕,俄克拉荷馬州的單親媽媽莎拉·麥金利,獨自帶著兒子在家。當天晚上,兩名男子試圖闖入,在破門的一剎那,被麥金利用霰彈槍擊斃。
(新聞報道)
弱女子槍擊悍匪的故事,還有一例。
2016年9月24日凌晨,美國喬治亞州圭奈特郡,三名匪徒持槍闖入華裔女子陳鳳珠的家裡,搜刮財物。陳鳳珠報警無果後,拿著手槍沖了出去,當場擊斃一名劫匪,轟動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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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鳳珠擊斃劫匪)
上面的兩個例子,擅闖者都是打家劫舍,被打死當然是死有餘辜。
和平進入,是不是就沒問題呢?
2017年5月4日,越南華裔男子在紐約布碌侖康尼島附近的海灘釣魚時,誤入一旁的住宅小區Sea Gate。
(越南華裔男子被警員強行帶走)
當小區執法人員「和平警員」索要證件時,該男子拒絕出示證件,最後被警員強行帶走關押,並被控告傷害警員等七項罪名。其中一項,就是非法闖入私人領地。
可見,如果誤入,最好是解釋清楚、消除誤會。一味死扛,只能自食惡果。
再看一個例子。
2007年12月,佛羅里達州,非洲裔男子海更斯的車被兩名白人男子截停。這兩名白人拿著刀,試圖打開海更斯車門。海更斯在車內開槍,打死一個,擊傷一個。
事後,海更斯沒有受到警方指控。
細心的讀者可能會注意到,上面的四個案例,還是有區別的:前三個案例,都發生在住所這樣的領地,海更斯一案,卻發生在公共場所的汽車裡。
在美國,汽車也屬於「私人領地」嗎?
02
這裡,就涉及到兩個概念:城堡法理和就地防衛法。
「城堡法理」指的是,當一個人的住所受到侵犯時,無須履行退讓義務就有權使用致命的武力來保護自己及家人。
通俗地說,就是我的地盤我做主,誰進來就揍誰。
「城堡法理」最早來自英國的不成文法,已被美國46個州採用。
後來,「城堡法理」又衍生出了「就地防衛法」。
「就地防衛法」指的是,一個人在有合法權利停留的地方遭遇緊急狀況、生命受到他人威脅時,無須先行「退讓義務」 ,可以當場使用武力,甚至是致對方於死地的手段保護自己。
通俗地說,就是我的安全我做主,誰威脅就揍誰。
看出來了吧,「就地防衛法」將「城堡法」中的「城堡」範圍擴大了,只要是合法權利逗留的地方,都可以用武力防衛。
這就解釋了,為什麼海更斯在汽車裡開槍打人後,沒有被指控。
法律撐腰,這才是美國人敢於開槍的底氣啊。
03
在美國,「城堡法理」基本是共識,「就地防衛法」,爭議就大了。
其實,「就地防衛法」與我們熟悉的「正當防衛」很相似。當我們的生命財產受到威脅,當然有權利保護自己。
不同之處在於,「就地防衛法」不需要履行「退讓義務」。
「退讓義務」要求,防衛人只有在萬不得已、不得不的情況下,才能進行武力防衛。
(中國的正當防衛有明確的條件限制)
「就地防衛法」卻規定,只要遇到威脅,就可以率先使用武力,不用承擔法律責任。
再看一個案例,有助於你理解其中的區別。
2018年7月12日,佛羅里達州清水市,McGlockton在便利店買東西。店外,他的女友與一名叫Drejka的男子發生爭執。
McGlockton聞訊趕來,男友力爆棚,一把將Drejka推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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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Glockton將Drejka推倒在地 來源:監控畫面 )
倒地的Drejka也不甘示弱,拔槍射向McGlockton,後者中彈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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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ejka拔槍射向McGlockton 來源:監控畫面 )
爭議之處在於,被推倒在地Drejka,確實感受到了生命受到威脅。但從視頻上看,推倒Drejka後,McGlockton並沒有繼續攻擊。
按理說,被推倒在地,也不是多大的事兒。Drejka應該「退讓」一步,確認情況後再決定要不要開槍。
然而,Drejka很快開了槍,打死了McGlockton。
命案發生後,警方做出了不起訴Drejka的決定,依據正是「就地防衛法」。
警方的決定引起了民憤,很多當地民眾聚集在事件發生的停車場表示抗議。
(抗議者要求還McGlockton公道)
正如批評者所說,「就地防衛法」等於給了開槍者一個合法的借口動武,鼓勵人不由分說先開槍,再以「自衛」為由逃避罪責。
事實上,最早通過「就地防衛法」的佛州,自通過起,該州在做出攻擊行為後聲稱是出於自我防衛的案例翻了三倍。
04
儘管批評聲不斷,支持的還是占多數,美國遵從「就地防衛法」的州已達34個。
(「就地防衛法」在全美:深綠色為通過該法的州,淺綠色為事實上遵從的州,藍色和黃色為對該法執行有嚴格限制的州,只有紅色為規定必須履行「退讓義務」的州。)
這樣一個明顯有漏洞的法律,為什麼能在美國暢行無阻呢?
理解「就地防衛法」,必須先理解美國人「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理念。
「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這句話源於英國首相老威廉·皮特1763年在國會的一次演講——《論英國人個人居家安全的權利》。
原文是:
即使最窮的人,在他的小屋裡也能夠對抗國王的權威。屋子可能很破舊,屋頂可能搖搖欲墜;風可以吹進這所房子,雨可以淋進這所房子,但是國王不能踏進這所房子,他的千軍萬馬也不敢跨過這間破房子的門檻。
如果說,生命權是一切權利的源泉,那麼,財產權是實現這一權利的主要工具。沒有財產權,其他權利就不可能實現。
「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理念,早已深入美國人的骨髓,甚至以一種誇張的形式呈現。
有的美國人在家門口懸掛這樣的警告牌——
(警示牌內容:禁止入侵,違反者將被射殺,倖存者,將再被射殺一次!)
正如「持槍權」會造成的槍擊案一樣,「就地防衛法」也會帶來副作用,但是,美國人願意承受。
美國人最最看重的是,受到威脅時,反抗的權力。
這樣看來,中國最具「私人領地」氣質的,應該是東北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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