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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逗」孩子和「捉弄」孩子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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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在看尹建莉老師的《好媽媽勝過好老師》這本書,其中有一篇講到「逗」孩子和「捉弄」孩子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逗」孩子就應該是以兒童的快樂為前提,指成年人把自己放到兒童的位置上,以兒童能理解和接受的方式製造出讓兒童快樂的事件,其中包含著童心、快樂、甚至幽默和智慧。

兩歲的兒子特別喜歡跟我躲貓貓,只要一走到房間的落地窗就立馬躲在窗帘的後面,等著我去找他,每一次我都是假裝找不到他,還一邊叫他的名字,然後他就在窗帘後面呵呵笑,接著伸出他的小腦袋看我。接著一直重複這個遊戲,他的笑聲也沒停過。

我發現一個現象就是喜歡「逗」孩子大多數都是真心愛孩子的自家人,兒子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都是配合著孩子來玩遊戲,所以兒子也特別喜歡跟他們。凡是以孩子的快樂為前提的,無論到哪裡孩子都有是特別喜歡和他們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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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弄」孩子,是成人居高臨下地利用孩子的幼稚,故意讓孩子犯錯誤,哭泣和害怕。它的目的是逗大人高興,給孩子帶來的是羞辱、擔憂和失落。

剛兩歲的兒子,正屬於語言發展階段,對辭彙的理解,對自己的東西也有歸屬權,所以他這個階段可愛,有趣,看到他的人都喜歡捉弄他。每次他奶奶抱著他去玩,奶奶的那些朋友都會說:「我要你奶奶去了。」這時兒子都會用他的小拳頭去打捉弄他的人。然後大人看他的這個動作就覺得很好笑。現在每次他們見到兒子都會這樣捉弄他一翻。或是故意要搶兒子手上的東西,孩子的反應讓他們很開心。每次見到這樣,我只能抱著兒子就別處玩。

其實生活中還有很多類似這樣的例子,比如一個媽媽有二胎了,他們就會跟大的孩子說:「你媽媽不喜歡你了,喜歡弟弟或是妹妹。不要你了。」逗孩子哭一下,他們就哈哈大笑,以為這樣沒有傷害到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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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中老師也說大人的這些行為會給孩子的心理造成傷害,只會讓孩子有不安和不被尊重的感覺,家長要禮貌而堅決制止。

我知道大多數的成年人並不是故意要傷害孩子,只是他們不知道「逗」孩子和「捉弄」孩子的區別,自然也不知道「捉弄」孩子對他的傷害有多大。

做為媽媽,我們只能不停的學習育兒知識,讓我們的孩子能夠健康的成長,這是每一個媽媽的願望。

作者簡介:慢慢藍,愛讀書,愛寫作,愛思考,關注成長的85後寶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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