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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資治通鑒》1841——魯氏兄弟叛魏降宋

太祖文皇帝下之上元嘉28年(公元451年)

初,魯宗之奔魏,其子軌為魏荊州刺史、襄陽公,鎮長社。常思南歸,以昔殺劉康祖及徐湛之之父,故不敢來。軌卒,子爽襲父官爵。爽少有武干,與弟秀皆有寵於魏主,秀為中書郎。既而兄弟各有罪,魏主詰責之。爽、秀懼誅,從魏主自瓜步還,至湖陸,請曰:「奴與南有仇,每兵來,常恐禍及墳墓。乞共迎喪還葬平城。」魏主許之,爽至長社,殺魏戍兵數百人,帥部曲及願從者千餘家奔汝南。夏,四月,爽遣秀詣壽陽,奉書於南平王鑠以請降。上聞之,大喜,以爽為司州刺史,鎮義陽;秀為潁川太守,餘弟侄並授官爵,賞賜甚厚。魏人毀其墳墓。徐湛之以為廟算遠圖,特所獎納,不敢苟申私怨,乞屏居田裡;不許。

己巳,以江夏王義恭領南兗州刺史,徙鎮盱眙。增督十二州諸軍事。

戊申,以尚書左僕射何尚之為尚書令,太子詹事徐湛之為僕射、護軍將軍。尚之以湛之國戚,任遇隆重,每事推之。詔湛之與尚之並受辭訴。尚之雖為令,而朝事悉歸湛之。

柏楊白話版:

451年(南宋·元嘉二十八年)

最初,晉帝國時代,雍州(州政府襄陽)州長(刺史)魯宗之投奔北魏帝國(魯宗之投奔後秦帝國,參考四一五年五月;後投奔北魏帝國,參考四一七年九月),他的兒子魯軌當北魏荊州(州政府設長社【河南省長葛縣】)州長,封襄陽公,鎮守長社,一直盼望回到南方。只因當年殺過劉康祖的老爹劉虔之和徐湛之的老爹徐逵之(參考四一五年二月),所以不敢南下。魯軌逝世,兒子魯爽繼承老爹官爵。魯爽從小就有武略才幹,跟老弟魯秀,深受北魏帝拓跋燾的寵信,然而不久,兄弟二人都被指控犯罪,拓跋燾盤問他們,並予斥責(《宋書·魯爽傳》:魯爽酗酒生事,魯秀在調查鄴城【河北省臨漳縣西南鄴鎮】一件謀反案後,因忽然害病,延誤回京【首都平城】時間)。魯爽、魯秀恐怕終有一天會受到誅殺,所以,當隨從拓跋燾自瓜步班師途中,走到湖陸(山東省魚台縣東南)時,報告拓跋燾說:「奴才(魯爽自稱)跟南方(南宋帝國)有深仇大恨,每次發生戰爭,我都恐懼災禍延及到祖先墳墓(魯爽祖墳在長社),請准許我們把祖先靈柩,護送到首都平城安葬。」拓跋燾允許。魯爽到長社後,擊殺北魏駐防軍數百人,率領自己的私人軍隊以及願意追隨的部眾一千餘家,投奔汝南郡(懸瓠·河南省汝南縣)。

夏季,四月,魯爽派魯秀前往壽陽,上書給南宋帝國南平王劉鑠(豫州【州政府壽陽】州長),請求投降。南宋帝劉義隆接到報告,大為歡喜,任命魯爽當司州(河南省東南部)州長,鎮守義陽(河南省信陽市);魯秀當潁川郡(邵陵·河南省郾城縣東)郡長,其他弟弟以及侄兒,全都任官封爵,賞賜厚重。北魏帝國摧毀魯爽家族墳墓。。

南宋帝國太子宮總管(詹事)徐湛之認為中央為了帝國長程利益,對歸降的人(指魯爽、魯秀等)特別優待,不敢強調私人的怨恨(指殺父之仇);但請求辭職,回歸故鄉;劉義隆不準。

五月二十二日,南宋帝國命江夏王劉義恭兼南兗州州長,把州政府遷到盱眙(州政府原設廣陵),加授劉義恭十二州軍區司令官(督十二州諸軍事,《宋書·劉義恭傳》只列以下十一州:南兗豫徐兗青冀司雍秦幽並,餘一州不詳)。

五月二十五日,擢升國務院左執行長何尚之當國務院總理(尚書令);任命太子宮總管(太子詹事)徐湛之當國務院執行長(僕射),兼中央軍事總監(護軍將軍)。何尚之因徐湛之是皇親國戚(徐湛之的娘親是會稽公主劉興弟,現任皇帝劉義隆是他的舅父),深受南宋帝劉義隆寵愛信任,所以,遇到事情,都推給徐湛之裁決。劉義隆下詔,命徐湛之跟何尚之同時處理公務。何尚之雖然是國務院總理(令),但政府事務,全在徐湛之之手。

讀書筆記:魯爽、魯秀所犯錯誤並不嚴重,又深得拓跋燾常識,但卻始終有嚴重的不安全感,終至叛變。一方面說明投降異國,雙方心理上都很難完全彼此接受;另一方面說明北魏用法嚴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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