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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子都投降73年了,這個說「安倍是我親爹」的精日,還不自首!

網友「@司波達也太君」不僅稱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是「親爹」,更稱「老子是精日」,還說「哪條法律不許說『台灣國』了?」四川綿陽網警喊他去自首。

「安倍首相是我親爹,你有脾氣?」「這就是命不好,生在了錯誤的國家,結果只能擁有悲慘的未來。」

這些話是出自微博用戶「@司波達也太君」。

昨天(14日)下午,四川綿陽市公安局網路安全保衛支隊 在官方微博「@綿陽網警巡查執法」 通知微博用戶「司波達也太君」:請立即刪除所有不當言論,並前往公安機關自首,否則等待你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綿陽網警巡查執法」 微博上先是列舉了微博用戶「司波達也太君」涉嫌觸犯的數條法律

幾日來,微博用戶「司波達也太君」不顧警告,在綿陽網警巡查執法賬號微博評論區造謠惑眾,大放厥詞,精日辱國,招搖撞騙,挑動分裂,自以為只是噴子從不踩線,殊不知如跳樑小丑般的拙劣表演已涉嫌觸犯以下數條法律:

煽動分裂國家罪

《刑法》第103條第2款

煽動分裂國家罪(刑法第103條第2款),是指煽惑、挑動群眾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

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尋釁滋事罪

《刑法》第246條第2款

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

(五)損害國家形象,嚴重危害國家利益的;

(七)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情形。

尋釁滋事罪

《刑法》第293條第1款

利用信息網路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路上散布,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綿陽網警巡查執法」接下來還列舉了「@司波達也太君」部分過往言論。他不僅曾稱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是「親爹」,更稱「老子是精日」,還曾針對兩岸話題「置評」稱:

「統一後中國警察會欺負台灣人民,所以台灣人民拒絕統一!」「哪條法律不許說『台灣國』了?」

——來源:@綿陽網警巡查執法

來源:@綿陽網警巡查執法

針對他的言論,「@綿陽網警巡查執法」在微博中評論說,如「司波達也太君」之流的精日分子「屢屢在網上挑戰民族底線,奴顏媚骨,數典忘祖,成為中國人的敗類!」

「@綿陽網警巡查執法」還說,儘管由於歷史原因,兩岸暫時未能統一,但一個中國原則是國際共識,是海內外全體中華兒女秉持的堅定立場,「兩岸人民始終是一家人,台灣,兄弟也,某國,豺狼也,豈能一併論之?」

至於「@司波達也太君」所提到的「台灣國」稱呼,「@綿陽網警巡查執法」認為「縱是如某某大國,明裡暗裡支持『台獨』勢力,企圖分裂中國者也不敢直呼『台灣國』這三字」,身為炎黃子孫的「@司波達也太君」卻敢冒天下之大不韙,直接在網上叫囂「台灣國」三字,「此等行徑暗室私語尚覺欺心,何況公然挑釁乎!若是可忍,孰不可忍?」

此次「@綿陽網警巡查執法」的通告引起了網友廣泛評論,有人稱此人此前也有過類似言論,以前也有賬號被封禁過。

至於「@司波達也太君」網名中的「司波達也」,網友稱,是日本輕小說及動漫《魔法科高中的劣等生》的主人公。

該角色疑為「侵日中國士兵」後代,曾擊敗動畫中的中國角色,被諷為「抗中奇俠」。有網友認為,「精日」如果用這個名字就』沒問題了『」。

今天(15日)凌晨,「@司波達也太君」已刪除所有微博。其微博資料顯示他所在地為「台灣」,目前僅有16個「粉絲」。有網友關注此事後續,並評論稱「這人自首時艾特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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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3月8日,外交部部長王毅在梅地亞新聞中心就熱點問題回答記者提問。針對媒體「對近來『精日』分子不斷挑釁民族底線的行為您怎麼看」的問題,現場雖嘈雜,但是外長仍駐足傾聽提問,聽清問題後,他嚴肅地手一揮,怒斥部分 「精日」分子的行徑:「 中國人的敗類!」

執筆:付國豪 如風

來源:環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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