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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留學生用霰彈槍打死歹徒,無罪!美國這條法律有多恐怖?

說實話,我當年挺害怕的

說起民風彪悍程度,俄羅斯人常年以戰鬥民族的大名霸佔榜首,其「一言不和就開干」的性格早已深入人心。但要說起在面對不法侵害時的反抗精神,美國人卻是比俄羅斯人有過之而無不及。在美國,不僅僅是「一言不合就拔槍」,而是「一言不合就合法拔槍」。

老人被推倒後立刻掏出手槍射擊

前段時間在美國的一個便利店發生了一起槍擊案。一名男子私自停車佔用殘疾人專用停車位。一名殘疾老人上前與留在車上的女主人發生了爭執,停車的男子從便利店衝出來一把將老人推倒。

就在所有人都以為老人要吃大虧的時候,老人卻掏出一把手槍直接向男子射擊,男子被擊中胸部後不治身亡。

僅僅是因為一個車位就被槍擊身亡,讓許多網友覺得不可思議,並且事後當地警方表示該老人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甚至不會遭到逮捕和起訴。而處理的依據正式因為美國的「不退讓法」。

為什麼僅僅被推倒就可以隨便開槍把對方打死?這也太荒唐了吧!難倒這不算防衛過當嗎?

遇到危險?干他!

美國「不退讓法」又叫「就地防衛法」(Stand Your Ground Law),其核心就是告訴平民:「當你被別人傷害的時候不要慫,直接懟回去!」尤其是在你覺得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時,可以使用致命武力來保護自己,之後產生的後果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在上面的美國地圖中,綠色的州擁有不退讓法,也就是說在任何地方,你人身受到威脅時都可以直接幹掉對方;橙色的州則是在自己家中受到威脅時可以武力保護自己;紅色的州在任何地方都不可以,應避免與對方發生衝突。

顯然,美國絕大部分人都認同「不退讓法」,當自己遇到威脅時選擇反抗,而不是退讓。

說實話,我在美國留學那幾年挺害怕的

很多年前我們應該就聽說過:不要隨便進入美國人的家裡,不然你會被主人用槍打死!

記得之前曾經有一個新聞,一名日本留學生夜晚誤入鄰居家的院子,然後被鄰居用槍打死在院子中。這種事情在美國其實時有發生。

警告,此處受城堡法保護,沒有退讓義務

有些美國家庭門口會掛有這種標識

看到以後要慎入,不然會發生危險

這條法律屬於「城堡法」的延伸。「城堡法」源自於英國以前不成文的法律「我的家即我的城堡」,強調了自己的住宅就是自己的庇護所,因此在自己的家中遭到不法侵害時,主人沒有退讓的義務,可以使用暴力保護自己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要知道美國很多家庭中都有槍支

在很多美劇中我們可以看到主角在進入一些民宅尋求幫助時都會大聲喊幾句「我沒有惡意,我只是需要幫助」或是「不要開槍」之類的話,因為現實中這樣的「不請自來」搞不好真的會挨槍子,而且死了很可能也是白死。可能看起來很不合理,但這樣的法律對於入室搶劫的罪犯有著極大的威懾作用。

在2012年的新年夜,美國俄克拉荷馬州的一名18歲的單親媽媽麥金利與她三個月大的兒子獨自在家。她的丈夫剛在一周前因病去世,在葬禮上就有一名冒充她鄰居的男子與其搭訕,想要進入她家被她拒絕後,該男子夥同另一男子在當晚手持12英寸長的獵刀試圖撬開麥金利家的房門入室搶劫。

18歲媽媽麥金利與孩子

聽到撬門聲後麥金利撥打了報警電話,同時她拿出了她丈夫留下的雙管獵槍並上好了子彈,但警察無法在歹徒破門而入之前趕到,情急之下麥金利詢問接線員她是否可以使用她丈夫留下的槍自衛,接線員表示如果麥金利和孩子的安全受到威脅可以這麼做。

場景重現,麥金利夾著手機手持獵槍

在歹徒闖進屋內後麥金利果斷開槍射擊,一槍就擊斃了第一名歹徒,沒想到會遇到如此激烈反抗的另一名歹徒被嚇得掉頭就跑。而麥金利的行為受到了「城堡法」的保護,不予起訴。

人人都有保護自己的權利

在國外面對不法侵害時,華人往往被視為是忍氣吞聲的「軟柿子」,但也有華人能運用這條法律賦予的權力勇敢反擊。

去年年初,在美國密歇根州立大學讀書的小張很喜歡槍械,自己合法擁有多把槍支,其中最新的一把是中國產的雄鷹牌981霰彈槍,也就是我們平時常見的押鈔員所用的97式霰彈槍出口版。而這把國產大噴子立了大功。

押鈔警常用的雄鷹牌霰彈槍

當晚他正在二樓熬夜複習,突然聽見樓下大門被打開的聲音,便迅速拿起那把雄鷹981霰彈槍守在了樓梯口。當聽見歹徒上樓的腳步後,小張將霰彈槍上膛。聽到上膛聲的歹徒沒有逃跑,而是掏出了攜帶的M1911手槍。

Made in China的雄鷹霰彈槍

見歹徒還在向上走,守在樓梯口的小張大喊一聲:「stand down」並向持槍的歹徒射擊。發現踢到了鐵板的歹徒們撒腿就跑,後來其中一名歹徒被發現死在了路邊。根據「城堡法」的規定,小張屬於正當防衛。

被擊碎的窗戶

上面這兩種僅僅屬於「城堡法」,如果是「不退讓法」的話,範圍則會更大。

一位長期遭受校園暴力的14歲男孩在大巴車上遭同學欺辱後逃下了車,而欺辱他的同學則追下了車毆打他,還不斷猛擊他的頭部。忍無可忍的男孩掏出了小刀連捅了施暴者12刀,施暴者當場死亡。法院也是根據了「不退讓法」判定該男孩的「未成年二級謀殺罪」不成立。但在平常人看來,這種事情已經屬於嚴重的防衛過當了。

正在領兒童購買槍支的美國家庭

雖然美國的「不退讓法」給予了受害人在面對侵害時的反抗權力,卻並不能真正有效的遏制犯罪,甚至模糊了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的邊界。再加上受害人很難合理控制還擊的尺度,經常會導致過度使用暴力或者導致對方死亡。該法案在美國佛羅里達州通過後該州槍支致死案件數量上升了數倍,這也反應了該法律「以暴制暴」的本質,根本就是火上澆油。

正在購買槍支的美國民眾

「不退讓法」有著鼓勵公民使用暴力的嫌疑,而且該法對於使用暴力所產生後果的無視讓普通人在使用暴力時少了很多顧忌,從而加劇了暴力的濫用,而這這顯然是有悖於法律精神的。就像文章開頭的便利店槍擊案,死者僅僅是推搡了一下老人,這種矛盾小到不能再小了,即使他做的不對但也罪不至死,而老人卻直接開槍奪走了他的生命。

實際上該法案在美國30個州獲得通過的幕後推手正是在美國大名鼎鼎的美國全國步槍協會(NRA),該法案背後的大量利益和目的自然不言而喻。

「不退讓法」讓每個人都可以有借口

肆意奪走別人的生命——諷刺漫畫

在我看來,該法案鼓勵公民以暴制暴實際上是美國對於國內環境的一種妥協,畢竟一方面美國的槍支泛濫、屢次禁槍失敗,另一方面捉襟見肘的地方財政無法提供足夠的警力來保證普通民眾的安全,既然自己做不到,索性將本屬於法律的權力「下放」給公民,同時也將政府的責任甩給了公民,這種行為無異於飲鴆止渴。

畢竟除了謹慎嚴格的法律體系,沒有人能隨意決定另一個人的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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