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發布12起典型環境違法案件
人民網哈爾濱8月15日電(韓婷澎)來自黑龍江省環境保護廳的消息,5月30日至6月30日,中央第三環保督察組對黑龍江省開展環保督察,督察組共向黑龍江省移交信訪舉報案件36批次、4387件,其中重點案件1838件,已全部轉至相關市(地)和部門,嚴格按照案件辦理程序有序推進;責令整改2723家,立案處罰126家,立案偵查26件,行政拘留12人,刑事拘留14人。
為保障舉報案件轉辦、辦理、反饋工作有序進行,省協調聯絡組內部制定了詳實、明確的工作方案,「分工到組,責任到人」。由案件審核組安排專人與中央督察組進行對接,接收轉辦黑龍江省的每批次舉報案件,進行分析、確責後,由信訪受理組轉辦各有關市(地)、部門進行辦理,並負責接收案件辦理情況報告。
省協調聯絡組抽調省政府法制辦、省水利廳、省國土廳、省住建廳、省農委、省林業廳、省環保廳、省畜牧獸醫局等省直部門工作人員組成案件審核組,對各市(地)、部門辦理情況報告進行審核,審核內容主要包括核查情況與舉報問題是否一致、核查內容是否全面、案情描述是否清晰、立行立改是否完成、長期整改是否制定方案等方面。
指導各地規範、有序地報送案件辦理情況報告,省協調聯絡組先後印發了《關於做好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群眾信訪舉報案件辦理工作的通知》(協聯發〔2018〕9號)、《關於群眾信訪舉報案件辦理有關事宜的通知》(協聯發〔2018〕16號)、《關於認真辦理群眾舉報信訪案件的通知》(協聯發〔2018〕96號)、《關於規範重點案件辦理情況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協聯發〔2018〕102號)等系列文件,從案件辦理、情況反饋、信息公開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
黑龍江省對4387件舉報案件進行了結構性分析,按照區域劃分,城市案件佔比約65%,農村案件佔比約35%,其中,案件數量前五名的地區分別為哈爾濱、齊齊哈爾、大慶、綏化、牡丹江,按照問題類型劃分,大氣污染類案件佔比最高,約為31.2%,其次分別為生態破壞類、水污染類和雜訊污染類,佔比分別約為23%、19.6%和10.1%。
本次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工作發布了12起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具體包括:反映哈爾濱市雙城區永勝鄉永豐村廢電池鉛冶煉廠污染問題、反映雞西市雞冠區太陽升村內有一家塑料加工廠廢水廢氣污染周邊環境、反映森工總局通北林業局3家牙籤板廠沒有任何合法手續、污水直排,反映牡丹江市是大樹花園小區汛期時有安全隱患、堆放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築垃圾,中央環保督察組督察黑龍江省農墾富裕牧場關於烏裕爾河自然保護區環保問題,反映大慶市肇源縣豪森華府小區「衣品彙」商城經營音響雜訊擾民,反映伊春市上甘嶺區污水處理廠環境污染問題,反映佳木斯市松花江大橋東側河道邊有大量生活垃圾堆放、污染河水問題,反映大慶市高新區新城楓景小區一大眾浴池向大氣中排放粉塵和刺激性氣味廢氣、污染周邊環境問題,反映黑河市北安市上海路冠安小區樓下的「小龍」 燒烤店污染周邊環境問題,反映農墾牡丹江管理局興凱湖自然保護區濕地遭到破壞問題,2016年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案件齊齊哈爾市中心城區污泥整改後堆存嫩江行洪區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