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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可怕的「人吃人」現象:醉酒的人肉像酒糟肉,忠臣張巡竟然吃了自己的愛妾

魯迅先生痛批舊社會是「吃人」的社會,更多是指封建社會的禮教逼死人。其實何止禮教無形的「吃人」,歷史上真實的吃人現象屢屢出現,即使是文化昌明的大唐朝,也經常出現吃人事件。




隋末唐初,有一個賊寇出身的軍閥朱粲,為人十分殘暴,軍中糧草不夠用,便經常抓百姓的幼兒甚至嬰兒,殺了當糧食。朱粲打仗以流竄居多,無後方無依託,經常陷入糧荒,為了保持戰鬥力,他就下令軍中,殺到別人的地盤時,可以放開了虜掠人口,但凡抓來的婦女和小孩,統統烹而食之。










他還喪心病狂地說:食之美者,寧過於人肉乎。



大概是老天爺也無法容忍這種滅絕人性的禽獸,朱粲越來越不得人心,部眾從二十萬逐漸減少到數千人。唐高祖李淵派散騎常侍段確去招降朱粲,段確愛喝酒,在朱粲營中多喝了幾口, 於是乘醉質問:聽說你朱將軍喜歡吃人肉,人肉到底是什麼味道?




朱粲聽出來段確鄙視他的意思,於是回懟過去:別的人肉我記不清什麼味兒了,我只記得醉酒之人的肉,吃起來像酒腌糟的豬肉。




段確大怒:你這個狂貨,到我們大唐你也就是個奴才!



朱粲哪受得了這個,當場殺了段確,把肉分而食之。




黃巢起義的時候,由於連年饑荒,百姓家裡沒有餘糧,賊兵乏食,於是四處抓人殺了吃。賊兵專門設置了一個屠宰場,抓來的活人都聚到一處宰殺烹制,稱其地為「舂磨寨「,吃完肉後拋棄的骨頭堆積如山,令人不忍直視。有時賊兵嫌剔骨割肉太麻煩,就直接把活人扔到石臼里,用大石椎把人研磨成碎骨碎肉,殘忍之甚,簡直不是人。




《西遊記》獅駝嶺那一回,曾對妖怪吃人的場景作過描述:




骷髏若嶺,骸骨如林。人頭髮躧成氈片,人皮肉爛作泥塵。人筋纏在樹上,干焦晃亮如銀。真箇是屍山血海,果然腥臭難聞。東邊小妖,將活人拿了剮肉;西下潑魔,把人肉鮮煮鮮烹。











黃巢賊兵的行徑,與妖怪何異?所謂的起義軍,正是這樣的嘴臉。無怪乎不得人心,反被軍閥撲滅。




就連大唐所謂的忠臣張巡,也做過吃人的事。




安史之亂時,亂軍圍張巡於雎陽,內無糧草,外援斷絕。為了堅定將士抗敵之決心,張巡當眾殺了自己的小妾,把人肉烹煮了,命令部下分而食之。




眾將士聲淚俱下,不忍心吃肉。張巡說:若不是我身負守城之重任,我寧可割自己的肉給將士們吃,你們趕快吃吧。



小妾被吃之後,殺人吃肉的惡例一發而不可收拾。張巡親自下令,把全城老百姓集中起來,挑出不能幹活的婦人,悉數殺了以充軍糧。後來婦女吃光了,又吃老人和小孩子,最後連老人和小孩也不夠吃了,就吃男丁。










事後有人統計,雎陽之戰中,城中被吃的老百姓竟多達三萬人。




然而這種做法,又有什麼意義?與賊軍作戰,初衷不就是為了保衛老百姓。如果為了向唐朝皇帝盡忠,就可以堂而皇之的吃人肉,那麼這個所謂的唐廷,還有什麼必要為之盡忠?




武則天時期,杭州臨安城有個縣尉叫薛震的,非常變態,好吃人肉。某日他的一個債主到他家討債,他心生惡念,騙債主吃酒,把人灌醉後,將債主殺掉,肉都割下來吃了,骨頭用水銀化掉,把一個大活人弄的無影無蹤。他吃了債主還嫌不過癮,又想把老婆也吃了,結果被其發現,逃離了這個吃人惡魔。



唐朝潁州守將李廓,守城與亂兵強盜打仗,但凡抓住賊人,都殺了食其肉。打仗打輸了不怕,但一想到死後被人吃,連亂兵也不寒而慄。




唐朝西部邊陲有個叫郝玭的守將,經常與吐蕃人交戰。他也像內地的軍閥一樣,生性變態殘暴,抓住吐蕃俘虜,不問何人,統統殺掉吃肉。吐蕃人聽說了,無不聞風喪膽,見了他的旗號都繞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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