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蕪一老賴拒不執行判決,被列入山東省10起拒執行罪典型案例
8月13日上午
山東省高院聯合省人民檢察院、
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發布通告
嚴厲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
同時還發布了十起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典型案例
萊蕪:馬某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
魯中礦業有限公司與馬某某排除妨害民事糾紛一案,萊蕪市萊城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萊城法院)作出民事判決書,判決馬某某於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其在原告魯中礦業有限公司位於萊城工業區南山陽村東北土地內的設備、平房拆除,將種植的樹木遷出,恢復原狀。該判決書生效後,因馬某某未履行義務,魯中礦業有限公司向萊城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萊城法院立案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經現場勘察,法院查明在涉案場所內有生產、生活用房兩間,舊房子幾間,選礦機一台(已廢棄),還有幾百棵樹。經與林業部門聯繫,要遷出這些樹,必須辦理採伐證,如果沒有被執行人配合,難度很大。萊城法院向被執行人馬某某下發了執行通知書,要求其配合遷出樹木,恢復原狀,但馬某某一直未予履行。
後萊城法院以馬某某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移交公安機關進行偵查,馬某某於2017年10月6日被刑事拘留,2017年10月20日被萊蕪市公安局張家窪分局取保候審。萊城區人民檢察院於2017年12月12日向萊城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期間,馬某某已履行完判決書確定的事項。萊城法院經審理認為,馬某某對人民法院的判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馬某某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依法可從輕處罰,案發後,積極履行判決義務並取得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據此,萊城法院判決馬某某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
小編還要再告訴大家一個
讓老賴們瑟瑟發抖的消息!
山東省高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決定,自即日起聯合開展「嚴厲打擊拒執犯罪,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專項行動。凡在山東省法院已經立案執行,但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即日起主動到執行法院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被執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涉嫌構成犯罪的,執行法院將移送公安機關予以立案偵查。公安機關要及時偵查取證,並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檢察機關要依法提起公訴,人民法院要依法及時審判。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罪犯,羈押部門要依法收押、執行。被執行人已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自本通告發布之日(8月3日)起一個月之內,主動履行義務或者主動投案自首、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從寬處理。在此規定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或者繼續抗拒執行的,將依法從嚴懲處。
山東四部門聯手出擊,
這十三種情形是打擊重點!
(點擊看大圖)
司法機關鼓勵廣大群眾積極舉報被執行人財產線索、被執行人行蹤和規避、抗拒執行的違法犯罪線索(舉報電話0531-68886312)。司法機關對舉報人、控告人依法予以保護。對威脅、報復舉報人、控告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舉報的財產線索符合懸賞執行條件的,執行法院按照有關規定支付懸賞金。
最後小編再提醒一下
大家要記住這個舉報電話:
讓老賴們無處可逃
來源:大眾網、新銳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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