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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首回應FCC邀請「港獨」組織召集人演講:絕不容忍

【觀察者網 綜合報道】據中評社8月16日報道,15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訪京出席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第一次全體會議,當天下午來到香港政府駐京辦事處會見傳媒,期間就FCC(外國記者會)邀請陳浩天「港獨」演講一事作出回應。

林鄧月娥 圖片來自中評社

8月14日,已經被列在特區政府計劃取締的社團——「香港民族黨」,其召集人陳浩天受到香港外國記者會(FCC)的大力邀請,為其提供平台發表「港獨」言論,在演講參會上,陳浩天發表了長約20分鐘的「港獨」演講。特區政府第一時間發出聲明,表示極度遺憾,認為這事非常不合適、亦不可以接受。

林鄭表示,這件事與所謂限制言論自由或新聞自由完全無關係,有些政治人物稱特區政府認為此事極度遺憾、不適合的表態是所謂前所未有打壓香港的言論自由,這完全與事實不符。

林鄭強調,特區政府有憲制責任維護國家安全、主權、領土完整,這是不能妥協的,我們對於這種鼓吹香港脫離國家的言論、行為絕不容忍,所以就這件事,我們的態度是維護「一國兩制」、維護憲法和《基本法》中應有之義,完全不存在什麼打壓、限制言論自由或新聞自由。

林鄭表示,特區政府做任何事,包括遏制「港獨」言行,都是依法辦事。因為香港其中一個最重要的核心價值是法治,特區政府更是重視法治,如果逾越了法律底線,我們便採取行動。除了法律的底線,任何文明社會都另外有兩條底線——一條是道德底線,一條是責任底線。林鄭表示陳浩天的言行完全逾越或觸碰了道德底線、責任底線。

事情發生後,有人建議特區政府應該收回FCC的會址。林鄭表示傳媒本身是一種權力,任何機構,尤其是傳媒機構都有責任不去做一些煽動性行為。FCC提供平台給某些人士宣揚一些「港獨」的言論,真的傷害了很多中國人、香港市民感情的言論,至於它在哪個地方辦這個活動,會址、租約、租金根本不是核心問題,即使這活動在另一間商業酒店裡舉行,特區政府的立場都是一樣,無謂轉移焦點。

「陳浩天事件」發生後,不少評論認為香港應重啟23條立法,以便有力遏制「港獨」。對此,林鄭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是每人都要做,更是其作為特首必須要做、履行的憲制責任。但香港環境比較複雜,還要看是否具備這樣的條件,以及整體社會情況。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張曉明8月15日表示,「香港民族黨」和陳浩天的所作所為。我相信大家也有所了解。「香港民族黨」本身未經合法註冊,就是一個非法組織,它的所有活動都是非法的。而且,它的黨章裡面寫明了要「廢除基本法」、建立所謂「獨立和自由的香港共和國」,宣稱「支持並參與一切有效抗爭」。該黨成立以來,明目張胆地宣揚「港獨」主張,公開招募成員,籌集活動資金。陳浩天本人還曾經狂妄地叫嚷「要拿起武器保衛香港」。這些事實都清楚不過地說明,「香港民族黨」和陳浩天本人是有預謀、有組織、有行動地從事意圖分裂國家的活動,是要分裂國家。這已經嚴重違反香港基本法,而且涉嫌違反香港刑事法律,包括現行《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規定的煽動罪。這種行為的法律性質是非常嚴重的。

我還要借這個機會說明一點,「香港民族黨」、陳浩天以及FCC的行為,已經遠遠超出了「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結社自由」的範疇。即使是世界上對「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結社自由」的最寬泛的解釋,也不可能包括肆意違法的自由,不可能包括肆意煽動分裂國家的自由。

我們堅決支持特區政府對「港獨」組織及其活動依法懲治,也包括對協助「港獨」的活動依法加以規管。這是涉及維護香港法治的大問題。既然是違法行為,就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法律後果。這個道理我想大家都能明白。我相信,在涉及「港獨」、分裂國家這樣的大是大非問題上,香港社會主流意見是不會含糊的。

這件事也從另外一個角度提醒我們,確實要好好地反思或者檢討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存在的一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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