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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子為何十三四歲就要嫁人?說出來你都不一定會相信

古代女子還未發育成熟,為何十三四歲就要嫁人,原因其實很簡單

現在很多人在青少年時期就結婚生子,大家都感覺太早了,太不理智了,感覺這麼早結婚不好。也對,青少年時期的孩子,正處於身體發育的重要階段,這時候結婚生子,對女孩子的身體還是有一定的影響的。畢竟自己的身體、心智都未發育成熟。可是古代女子為何十三四歲就要嫁人?她們不也是還未發育成熟嗎?今天小編就要帶大家走進這個問題,原因其實很簡單,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早在西周時期,國家就已經有明確「女子十五而許嫁,二十而嫁」的規定,這意思很明顯就是說姑娘家十五歲的時候就要許配人家,也就是我們現在的訂婚,二十歲就要結婚。小編認為這個規定還可以,起碼二十已滿十八,已經是成年人了,此時結婚也未嘗不可。可是在戰國時期,齊桓公下令:女十四歲出嫁。越王勾踐也下過這樣的令:「女十五歲出嫁」。到了南北朝的時候,武帝宇文邕更是下令:女十二出嫁。十二歲,小編感覺這個就很過分了,才十二歲很明顯啊,就是小孩子啊,才十二歲就讓結婚生子。

這樣的制度在唐朝時期雖然有了一些改變,但還是要求女子十四齣嫁。最讓小編氣憤的是漢惠帝的規定,查找的相關的書籍上有這樣的一條記載,是漢惠帝下令說「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歲不嫁五算。」意思就是,姑娘家若是在十五歲還未嫁人的話,家裡的賦稅就要因為這比原來翻五倍。讓女子十五歲就嫁人生子已經很不好了,若是不嫁,居然還要增加賦稅,對於古代勞動人民的生活,我們也在書上看到過,本就貧瘠的土地收穫就不多,平日里的賦稅就已經是難以應付了,若是因為姑娘不嫁,再翻倍,這叫人如何受得了?

所以啊,那個時候的女子都早嫁。難道古時候的人就不知道女子在十幾歲時身體並沒有發育成熟,早早的就嫁人生子是損害女子的身體健康嗎?其實不是所有人都認為女子應該早嫁,曾有大人諫言,可惜並未被統治者採納,統治者有這樣的規定就是為了增加社會人口。因為在當時的農耕社會,勞動力是緊缺的,為了增加大量的勞動力,發展國家經濟,國家就只能要求女子早嫁生子。而且大家都知道,古代科學技術、醫療水平條件這些都不是很好,古人的壽命也都不是很長,人口少。為了擴大社會人口,也就不得不這樣做了。

在現在的社會中,文明程度高,科學技術發達,醫療技術發達,國家實力強盛,自然不需要以這樣的方式來換取什麼了。所以在我們看來,現在那些十幾歲就結婚生子的人很不理智。而在古代社會,女子還未發育成熟,十三四就早早嫁人的原因其實很簡單,離不開當時國家社會的發展,可以說,她們用自己的身體健康為代價,換取了國家需要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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