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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最舒服的活法:少找麻煩,多找自己

01

你時時刻刻

都在為自己以前的行為買單




面對生命中發生的事情,我們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應對策略。

應對策略是否明智,就決定了我們這一生是否快樂、富足、平靜。



所以,在做每個決定之前,面對不同的人、事、物時,我們的反應就非常非常的重要。





最近聽到一個故事:



一個母親,因為老公外遇,傷心欲絕。她應對的方式不僅是離婚,並且在心理上開始疏遠他們唯一的兒子,最後甚至不想看到這個兒子,把他送到了國外讀書。



孩子年紀小,就寄養在外國人家裡,每個月付錢。這個媽媽非常有錢,但是極其節儉,所以她常常「忘記」寄錢給房東,房東就把冰箱上鎖,不讓孩子隨意吃東西。




這個母親選擇的應對方式是非常傷人又傷自己的——有些母親可能會做出相反的選擇:與兒子相依為命,更加的親密。



而這個母親對待金錢的態度,也非常的無意識。明明很有錢,但內在非常的匱乏,所以視錢如命。




她兒子在這種被父母雙方都拋棄的情況之下,也放棄了自己。

有一次和同學夾帶毒品回國,被發現了,遭到通緝,他逃出國,從此不能回鄉。



這個情況之下,這個女人當然不會快樂舒服,她自己的種種選擇種下了讓自己不快樂的「因」,所以嘗到了「果」——她身患癌症,很快就病危,死之前看不到自己唯一的兒子。




而她的親人在她死後才發現,她非常非常富有,但是平常和親戚來往卻從來不掏腰包請客,大家還以為她經濟非常拮据。




有一句話說,「

菩薩懼因,眾生畏果

」,說的就是:

我們其實每天都在輪迴當中——受到自己以前種種行為的影響(「因」),因而在嘗自己種下的「果」,如此循環,屢試不爽。




所以我們必須知道,

我們時時刻刻都在為自己以前的行為買單

,因此,三思而後行真的是非常重要的。



02

把自己看懂了

這世界就是你的




我們所有的行為,背後的驅動力都是想法和情緒,這兩者互為因果。




那個因為老公外遇而討厭兒子的女人,腦袋裡面有一個想法是:

我老公讓我受苦,我恨他,這個兒子是從他而來的,所以我也討厭他。




同時,因為她情緒上受不了被拋棄、背叛的痛苦,所以需要用憤怒、仇恨來化解自己的痛,因此,

孩子就成了代罪羔羊。




然而虐待、忽視自己的家人,表面上看來消解了一些仇恨,其實自己心裡還是痛苦的。最後孩子也犯錯,更加讓自己鬧心。




尤其是做母親的,內心不可能不愛自己的孩子,只是仇恨之心蓋過了母愛,因此造成了我們內在的分裂,

身而為人,我們所有內心的痛苦都是來自於內在的分裂,沒有例外。




所以我說過一句話,

把你自己看懂了,這個世界就是你的。




問題是,大部分的人都像機械人一樣,沒有回看自己的能力,就像上面說的那位無明的母親,完全不知道她的憤怒委屈痛苦,是有更好的方式來解決的。




只要願意回頭看自己,知道自己內在被拋棄的痛苦,其實是來自童年被父母拋棄的痛,否則她不會那麼脆弱到難以承受的地步。




如果童年非常幸福快樂,沒有被拋棄之痛的人,在婚姻當中遭受了背叛,她的反應不會如此之大。




如果能有一絲絲的意識和正知正見,也會知道,疏遠孩子是消解自己內心仇恨最不明智的方法之一。




而那些有錢捨不得花、刻薄自己和家人的人,

也需要去面對自己內心的匱乏,而不是順著自己機械性的慣性繼續生活。




03

位置放正了

自己就舒服了




在生活當中常常看到這樣的例子,但是我已經學會不去干涉對方了。因為你叫不醒一個裝睡的人,這些人知道自己有問題,但是他們就是不願意去面對,

你一個旁觀者,即使是夫妻兄弟子女,也無法干預。




只能在他們想要得到幫助的時候,出手去幫一把。

你如果看不慣他們,說明問題也是在你自己身上,把自己弄順了,看懂了,外在是不會有問題找你麻煩的。




我真的看到一個人所有的煩惱都是自找的——都是在自己內在已經不快樂了,而在外面的世界,找到一個相對應的人事物,去「掛上」自己的煩惱。




如果你決心要快樂,不計任何代價,那麼:






  • 第一個可以丟掉的就是面子

    ——

    不在意別人眼中的自己是什麼樣子,因為你最清楚你自己是誰,不需要其他人來定義你。






  • 第二個你要放掉的就是控制他人的慾望

    ——我們總希望這個世界按照我們需要的方式運轉,別人按照我們想要的方法做事、與我們互動。這個太自大狂妄了。






  • 然而還有一種自大狂妄就是

    第三個我們需要放掉的東西——對號入座的習慣。




很多人習慣性的感到羞愧、內疚,覺得當初如果我們沒有那麼做,事情就會有所不同。

檢討自己的錯誤是可以的,但是去承擔所有事情的後果並因此感到愧疚,就是自以為可以替代上帝了。







很多離婚的媽媽或爸爸,對孩子一直感覺到愧疚,因而使用一些不當的補償行為來消弭自己內心的不舒服,那些補償行為反而滋長了更多的麻煩,並且把孩子放在不對的位子上。




我們可以檢討自己當初貿然離婚的不當,但是

不需要用過度補償去讓自己消除罪咎感

。孩子是一個獨立的生命,他有自己的靈魂旅程,父母離婚很可能就是他既定的靈魂課題,我們自以為是的承擔罪咎,對孩子來說,其實是二度傷害。




所以,把自己位置放正了,自己舒服了,是最重要的。

周圍其他的人,都會因為你的「正位」,而各就其位,中中正正的做自己。




而想要為自己造好的「果」,就要從小心每個決定和選擇的「因」開始著手。如是。




···




作者 | 張德芬


喚醒、療愈、創造,在這裡遇見未知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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