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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話題人物康有為: ??此公欺世盜名,妄辜天下人心

原標題:晚清話題人物康有為: ??此公欺世盜名,妄辜天下人心


康有為(1858—1927年),原名祖詒,字廣廈,號長素,廣東南海縣人,人稱康南海。出生於晚清官僚家庭。1888年,康有為到北京參加順天鄉試,藉機上書光緒帝請求變法,受阻未上達。1895年,得知《馬關條約》簽訂,聯合1300多名舉人上萬言書,即「公車上書」。1898年開始參與戊戌變法,變法失敗後逃往日本,自稱持有皇帝的衣帶詔,組織保皇會,鼓吹開明專制,反對革命。辛亥革命後,作為保皇黨領袖極力反對共和制,一直謀劃溥儀複位。1917年,康有為和張勳發動復辟,擁立溥儀登基,不久即在北洋政府總理段祺瑞討伐下宣告失敗。康有為晚年始終宣稱忠於清朝,溥儀被馮玉祥逐出紫禁城後,他曾親往天津,到溥儀居住的靜園覲見探望。1927年病死於青島。


上述為「正史」上的康有為畫像。然而,近代以來,隨著歷史研究的深入和多方史料的不斷出現,康公的真實面目漸漸大白於天下,今且引以述之:


關於「公車上書」時的康有為。從多方史料看,除一個未曾遞交成功的「公車上書」讓康有為聞名於世外,他在百日維新中實際上一直處於無足輕重的地位。比如光緒在戊戌變法開始的《定國是詔》頒下後的第五天,召見過康,與他聊了一陣,之後便再沒再喚康入宮。而正是在這種不得志的情況下,康有為才急著推動兵諫。如果兵諫成功,他便一舉扭轉局勢,有軍隊做後盾,那麼不日滿朝將皆康黨,光緒也將對他言聽計從,從而成全他「聖人」、「帝師」的夢想。然而,在支持或同情維新變法的人士中,許多人更指摘是康氏的「私心太重」而把事情辦壞。其中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康氏不顧客觀條件,不分主次,冀圖短期內「全變」,以致百日維新期間發出的政令絕大部分成為各級官員奉而不行的空文;二是康氏在時機不成熟的情況下,輕率地侵犯傳統的神聖符號,授人以柄。服式、髮式、紀元在中國文化傳統中一貫視為神聖不可侵犯的象徵,而康有為偏偏在維新事業已岌岌可危的情況下,鄭重其事上書,請求「皇上先斷髮易服,詔天下,同時斷髮,與民更始,令百官易服而朝」……在康氏「以皇上之聖武行之,中國之強,可計日而待也」等取快一時的言詞鼓動下,年輕的光緒皇帝在條件不成熟之時,匆忙裁減和嚴厲處理官員,四面樹敵;三是康氏熱衷於軍事政治投機,沒有切實做好基礎工作。在改革遲滯不前之際,康有為等人不是冷靜地分析全局,而是把阻力完全歸結為慈禧一人。於是,一個鋌而走險的密謀付諸實施:勾結武將,兵圍頤和園,捉拿慈禧。慈禧接到密報,發動政變,悲劇結束。正是鑒於上述之理由,嚴復曾論曰:「今夫亡有清二百六十年社稷者,非他,康梁也。何以言之?德宗故有意向之人君,向使無康梁,其母子未必生釁……而康乃踵商君之故智,卒然得君,不察其所處之地位為何如,所當之阻力為何等,鹵莽滅裂,輕易猖狂,至於幽其君而殺其友,已則逍遙海外,立名目以斂人財,恬然不以為恥。夫曰保皇,試問其所保今安在耶?」可見清室之覆,康有為實與有力焉。


關於變法失敗後的康有為。康有為逃亡日本後,很快上演了數出鬧劇:


其一是「衣帶詔」謊言。據稱光緒皇帝在變法失敗前,曾賜變法的實際領袖楊銳「衣帶詔」。而知道其中內情的康有為甫一到日本,即公布了一份聲稱是光緒皇帝賜予他個人的「衣帶詔」,詔曰:

「朕維時局艱危,非變法不能救中國,非去守舊衰謬之大臣,而用通達英勇之士不能變法,而太后不以為然。朕屢次幾諫,太后更怒。今朕位幾不保,汝可與楊銳、林旭、譚嗣同、劉光第及諸同志妥速密籌,設法相救,十分焦灼,不勝企盼之至。特諭。」


康有為以為詔書上所提之人死無對證。意想不到的是,楊銳被殺後,其子楊慶昶扶柩回川,將真正的「衣帶詔」縫到四川舉人黃尚毅衣領中,帶回老家。後示於天下,經鑒定確實是光緒手書,鐵證如山,「衣帶詔」之事遂大白於天下。真正的「衣帶詔」全文如下:


「近來朕仰窺太后聖意,不願將法盡變,並不欲將此輩老謬昏庸大臣罷黜,而登用英勇通達之人,令其議政,以為恐失人心。雖經朕屢降旨整飭,而並且有隨時幾諫之事,但聖意堅定,終恐無濟於事。即如十九日之硃諭,皇太后已以為過重,故不得不徐圖之,此近來實在為難之情形也。朕亦豈不知中國積弱不振,至於阽危,皆由此輩所誤,但必欲朕一旦痛切降旨,將舊法盡變,而盡黜此輩昏庸之人,則朕之權力,實有未足。果使如此,則朕位且不能保,何況其他?今朕問汝:可有何良策,俾舊法可以漸變,將老謬昏庸之大臣盡行罷黜,而登用英勇通達之人,令其議政。使中國轉危為安,化弱為強,而又不致有拂聖意。爾其與林旭、譚嗣同、劉光第及諸同志等妥速籌商,密繕封奏,由軍機大臣代遞,候朕熟思審處,再行辦理。朕實不勝緊急翹盼之至。特諭。」



其二是荒唐的中日合邦鬧劇。戊戌變法失敗後,康有為提出了荒唐的「中日合邦」。康有為早在《自編年譜》中並不諱言:「(我當時)與日本使矢野文雄約兩國合邦大會議,定稿極詳,請矢野君行知總署答允,然後可以大會於各省。」同時,康有為還曾讓其心腹楊深秀向光緒上奏,建議「我皇上早定大計,固結英、美、日本三國,勿嫌合邦之名之不美,誠天下蒼生之福矣」。較明確透露「合邦」之具體內容者,乃康黨骨幹宋伯魯之奏摺。奏摺稱:「英國教士李提摩太來京,往見工部主事康有為,道其來意,擬聯合中國、日本、美國及英國為合邦,共選通達時務、曉暢各國掌故者百人,專理四國兵政稅則及一切外交等事,別練兵若干營,以資禦侮。今擬請皇上速簡通達外務、名震地球之重臣,如大學士李鴻章者,往見該教士李提摩太及日相伊藤博文,與之商酌辦法,以工部主事康有為為參贊,必能轉禍為福,以保乂我宗社。」所謂「選通達時務、曉暢各國掌故者百人,專理四國兵政稅則及一切外交等事」,意即參與「合邦」之國,其現存政府架構完全作廢,須另由康有為、李提摩太、伊藤博文等人挑選百名外國顧問,全面接管中國的政治、軍事、財政、外交等一切事務。

其三是借清廷追殺之機招搖撞騙。康有為流亡國外期間,因不斷對清廷發表抨擊,對慈禧、榮祿等人極盡挖苦、嘲弄,著實讓剛剛反攻倒算成功的守舊派惱羞成怒。但因康人在海外,大清政府奈何他不得,遂有派大內高手到海外刺殺康有為之議。結果消息外泄,倒大大助長了康有為的聲勢,使得對中國政況不甚了解的外國政府都以為康在清政府里是個大大了不起的人物。像1899年康有為加拿大之行時,英國殖民地大臣趕忙事先知會加國政府,務必保障康的人身安全,加拿大政府「西北騎警公署」便派出專人,陪同康一行人等在境內旅行、活動,隨時保護。後來康在香港、新加坡等地,也享受到類似的待遇。暗殺的傳聞越盛,外國政府便對康的安全越加重視,也就越坐實了康「流亡的中國政要」的身份。康在國內時只是「六品行走」,但出國後便立馬身價百倍,搖身一變成了中國皇帝的親信大臣,被頑固的守舊派排擠、陷害的改革英雄。這種帶著點傳奇色彩的風雲人物在西方國家一向是備受推崇的。是以政變後他先後遊歷四大洲三十多國,所到之國,無不受到厚待。更離譜的是美國與加拿大的一些報刊居然以謬傳謬、以訛傳訛,稱康為「Vice Minister of War」(國防部長)、「Prime Minister」(總理大臣、宰相)、「ex-Counsellor of State」(前政府顧問)、「Secretary to His Imperial Majesty」(皇帝的秘書)、「Prince」(親王)等等。而康對此不但照單全收,而且利用這一「特殊身份」,向海外華人及一些政府大肆募捐斂財。


關於康有為的官德人品。一是妻妾成群之說。史傳早年康有為曾落魄上海,天天狎妓,卻無錢償嫖資。久而久之,讓妓家知道了,結隊到康有為客棧索取,康有為就往廣東逃。上船之日,各妓家都到船上來找他,搜了半天找不到。開船後,有水手看見船板內有人,大驚,呼眾人來看,正是康有為先生。後來,有人寫詩諷之:「避債無台卻有舟,一錢不值莫風流」。1907年,康有為為募捐籌款而到美國西部為當地華僑演講時,已經年過五旬,家有一妻一妾,卻再娶當地一個華僑之女、年僅十七歲的何旃理為三太太。1911年6月7日,康有為應弟子梁啟超的邀請,從新加坡移居日本,雇了日本貧家女市岡鶴子為女傭,後康回國定居上海,又把鶴子接至中國納為四姨太。1919年,康有為拿著世界各地華僑捐給他,用以發展保皇事業的巨款準備在西子湖畔購置豪宅,閑暇之餘泛舟西湖,又看中西子湖畔浣紗的十九歲江南秀女張光,遂又將之納為姨太。據說當時整個上海灘為之轟動,多家報紙都拿此事做了頭條。二是關於其言行不一之論。康有為研究者林克光曾直言康有為的一大缺點:言行不一,說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他讚美西方的一夫一妻制,主張男女平等自立,婦女解放,尤其反對「一夫可取數婦,一婦不能配數夫」,說這與「公理不合,無益人道」,可是他自己卻先後娶妻妾達6人之多。他鼓吹老師與弟子應各有自主之權,反對弟子不能自立,說這樣「大背公理,無益人道,其弊甚大」。而他卻處處維護師道尊嚴,對弟子實行封建家長專制,獨斷專行,不許弟子自立,不許有言論自由,更不許革命。他宣揚「天地生人,本來平等」。認為屈抑他人為僕婢,「大背幾何公理」。可他晚年使用的僕婢竟達數十人之多,沒有一天不役使僕婢。以至為他作傳的弟子們也批評他:「先生日美戒殺,而日食肉;日稱一夫一妻之公,而以無子立妾;日言男女平等,而家人未行獨立;日言人類平等,而好役婢僕;極好西學西路,而禮俗器物語言儀文皆堅守中國;極美民主政體,而專行君主;注意世界大同,而專事中國。凡此皆若甚相反者。」三是關於其私德之不良。民國文化大家梁漱溟曾在其書中披露了康有為兩件關於古玩的醜聞:一是康有為在陝西西安卧龍寺參觀時,曾試圖將寺中多卷珍貴古版佛經裝到他的騾車上盜走,後被人發現並追回;再是康有為曾向銀行家余凡澄「借」了一幅十分名貴的字畫,試圖據為己有。余凡澄多次討要不得,不得不派許多人到康家強行索回;另外,康有為曾以「我注六經」的姿態寫出了《新學偽經考》和《孔子改制考》兩部書,作為他的「新教神學」的理論基礎。但不堪的是,他這兩部用以「立教」的「神學著作」居然被發現是剽竊自同時代另一學者廖平的學術著作《辟劉篇》、《知聖篇》。對此,廖平在當時就提出了指控,鬧出了一個晚清學術史上最大的版權官司,以致康有為十分狼狽。這點連他的弟子梁啟超也不敢替他置辯,只說了一句「(康)見廖平所著書,乃盡棄其舊說」。


事實求是論之,康有為大力推動戊戌變法,對近代中國的思想啟蒙、對甲午戰爭後經濟體制改革,乃至對革命黨人推翻清朝統治目標的最終實現,都作出了不可磨滅的重大貢獻。歷史當牢記這位在中華民族探索新路時期的開路先鋒和思想鬥士。然而,以《讀史要略》一貫秉承的「持心孰正」、「治事孰能」兩個標準衡量康公,其可謂「持心不正」、「治事無能」之典型。當他有機會參與到一個開天闢地的國家歷史大事件中時,一因其「持心於私」而不顧當時的政治大局,鼓動年輕的光緒皇帝挑戰慈禧太后的權威,而最終導致一個重大歷史悲劇的發生,而且,當其流亡海外之時,假維新之旗號,行聚斂財帛之實;以天下之義捐營其私宅,納其小妾,實有失於道德人心,為士人所不齒;更因其「治事無能」而錯誤選擇了方法和手段,以致在事件敗露後「六君子」血濺菜市口,使中國在重要的歷史時機失去了維新改革的骨幹力量。而且,當維新失敗之後,其明知西政之先進,反強力於「保皇」,其口言民主憲政,實倡獨裁專制之風,成為阻擋中國歷史進步的重大障礙與歷史罪人。據康的女兒康同璧回憶,康有為逝世的前一年(1926年)夏曆八月曾到北京,由她和梁啟超、張篁溪等弟子陪同,憑弔了菜市口刑場,想起「戊戌變法」失敗,乃弟廣仁及譚嗣同等「六君子」在此取義成仁,以及自己半生顛沛流亡的經歷,不禁放聲痛哭。他還有一聯挽譚嗣同曰:「復生(譚字復生)不復生矣,有為豈有為哉。」既悼亡友,亦是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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