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文史 > 葉挺與高敬亭被槍決案(下)

葉挺與高敬亭被槍決案(下)

原標題:葉挺與高敬亭被槍決案(下)


葉挺與高敬亭被槍決案(下)

蔡長雁


三、葉挺無權決定「殺高」,槍斃高敬亭是中央軍委的決定


3、中共中央對高敬亭一直不放心


高敬亭在1937年9月9日給中央的報告中,曾說「9月5號收到紅四方面軍總政治部和總指揮及西北革命委員會於8月24日寄來的一個很簡單的信,是陳同志送來的」。 對此,毛澤東極為重視,1937年9月15日他在致林伯渠電中,特別交待了一句:「8月24日陳同志給他們的信送來中央審閱」。 實際上中央與軍部的來往電報中多有對高部「爭取」、「幫助」、「教育」、「推動」、「改造」等詞,說明毛澤東對這支紅四方面軍的余部是不怎麼放心的。而高敬亭對中央指示的陽奉陰違,對中央幹部的拒絕接受,加之在叛徒張國燾到處招納舊部,楊、曹叛逃突發事件的背景下,更使中央害怕四支隊陡生其他變故,槍殺高敬亭就是一種臨機的必然的選擇。

高敬亭悲劇是在全黨上下批判張國燾逃跑的氛圍中產生的。1938年4月張國燾叛變逃跑後,中央曾發出《關於開除張國燾黨籍的決定》,強調黨的保持政治上組織上的獨立性的絕對必要。當時雖然指出要把張國燾的錯誤與整個紅四方面軍廣大幹部戰士分開來,但對原四方面軍幹部的使用與看法多少有此負面影響,原西路軍三十軍政委李先念歷盡艱險從新疆返回延安後曾有人動議讓他到八路軍當營長,後經毛澤東做工作欲被派到高敬亭部任參謀長,在途中又被朱瑞留到河南省委任軍事部長一事可謂佐證。高敬亭原是張國燾手下大將,此時又在統一戰線這類原則性問題上犯了毛澤東的大忌,從他的角度思考高敬亭與張國燾的錯誤源於一脈,所以也有「逃跑叛變」的可能,故下手不再留情。



4、殺高具有廣泛的群眾基礎


在高敬亭犯有嚴重錯誤且不願意改正的情況下,相關各方都積極贊成處理高敬亭,到最後主張是越來越激烈,這使中央軍委感到殺高是有廣泛群眾基礎的,大家的意見對中央軍委作出處決高敬亭的決定起了促進作用。


最早提出要斷然處理高敬亭問題的是中共安徽省工委。1938年7月3日,中共安徽省工委書記彭康在給長江局博古的信中說:「四支隊問題,最近發生一嚴重事件。戴同志已離開政治部,其他政治部工作人員也離開了……這事表示高已走到登峰造極。這對於統一戰線,對於抗日,對於安徽的工作,都會發生莫大的影響,因此須得有一個斷然的解決。」

1939年4月18日,中共中原局代理書記朱理治曾致電中央書記處,提出處理高敬亭問題的上中下三策:「推動他到延安學習(我懷疑有人給這個中央的建議當成中央指示了——引者注)或擇地養病為上策」,「給以副指揮名義,四支隊改為縱隊,由其他同志帶為中策」,「撤銷高的職務為下策」。四支隊政治部主任戴季英是支持殺高的,戴季英原為堅持鄂豫皖根據地鬥爭的重要領導人之一,是高敬亭的老上級,是高向中央要來的,很快戴季英和高敬亭這對昔日的上下級反目了,戴季英多次向江北指揮部和新四軍軍部打報告,反映高敬亭的問題,他的作用是為殺高提供了一些情報。



戴季英像


葉挺等在江北的新四軍大員也是積極主張殺高的,但是,連撤銷高敬亭的四支隊司令職務尚且要上報延安,處高敬亭以極刑難道可以不用報告了?!所以葉挺等在江北的新四軍將領們對殺高只能有建議之權。項英對殺高起了重要的推動作用。1939年1月27日,項英在致延安電中轉報張雲逸來電說:高敬亭「對黨及上級使用他認為是限制他發展,因此正對黨及軍部極不滿」,「自己不願東進,亦不能派隊伍隨張行動,爭取可能極少。」 這是非常嚴重的指控。3月14日,項英、周子昆報中央:「高敬亭顯然進步極慢,對東進至今懷疑,對執行黨的路線可說極差。」。 4月20日,項英致電中央、軍委並轉中原局:「高敬亭無改變,近日又想將部隊調回後方」,「戴工作有成績,下面已有對高不滿,特別不願回後方,致用各種方法,首先爭取部隊東進作戰。」 5月11日,項英致電中央:「高部人數最多5000多,問題不解決可影響發展,這對江北有大關係。」 5月26日,項英以葉、項名義致電蔣介石:「擬請准將高敬亭撤職以示警戒。團長楊克志、副團長曹玉福畏罪潛逃,懇准予通緝。」 顯然,新四軍向中央報告高敬亭的問題都是經過項英的,他的態度對中央決策有重要影響。不過也很清楚,項英對高敬亭問題也不能最後拍板,只能報延安,殺高不是項英的決策。如果中央不同意殺高,皖南事變後中共中央批項英時豈不是現成的一發重磅炸彈?


5、中央軍委應對高敬亭案負主要責任。

1939年6月4日,高敬亭被扣押審查。在此之前,江北指揮部——皖南軍部——延安中共中央之間有很多關於如何處理高敬亭問題的來往電報;在此之後,直到6月24日高被殺,中間有20多天時間,期間中央下達過撤銷高的職務、另派徐海東去擔任江北指揮部副指揮兼第四支隊司令的決定,下達過開除高敬亭黨籍的決定,新四軍軍部下達過開除高敬亭軍籍的決定,已經表明中共中央和新四軍棄高的態度,同時也證明當時的電訊聯絡是十分正常和暢通的。由於檔案管理方面的原因,我們還查不出中共中央同意處決高敬亭的電報。但是在張雲逸年譜里,倒是說有一份中央決定殺高的電報,他的年譜記載:江北指揮部前委開會研究,向中共中央和東南局請示,提出高敬亭雖在不堅決貫徹執行中央東進皖東戰略方針等問題上有嚴重錯誤,念他為黨為人民做出過貢獻,建議「撤消高敬亭黨內外一切職務,送後方學習改造」,作從寬處理。中共中央和東南局回電錶示同意,但兩天後又來電稱「為防止第二個張國燾出現,決定處決」。對高敬亭被誤殺事件,張雲逸一直深感痛心。 這裡提到的中央電報,沒看見原件,我也不敢肯定實有其事。


但中央有殺高的決定則是肯定的。


1939年7、8月間,在雲嶺召開的新四軍第一次黨代表大會,曾討論過中央軍委關於高敬亭問題的相關決定。8月,新四軍向上級報告大會詳細情況時說:「大會指出,在工作中很多的弱點和缺點,主要是游擊主義的習氣等等,必須堅決的克服這些弱點和缺點。在前後十天之中全體代表皆以布爾塞維克的一致和熱烈的發言貢獻了實際鬥爭的經驗,並充分開展了自我批評,一致擁護中央軍委對反黨的高敬亭的決定與辦法,揭發高之反黨的罪惡,指出誰違反黨的路線和決定,誰是個人利益高〈於〉黨誰就變成黨的罪人」。


這份報告提出的幾點史實很重要:一是明確指出,中央有一個對高敬亭問題的處理決定,這是鐵板釘釘的客觀事實;二是明確指出,對高敬亭的處理決定與辦法是「中央軍委」作出的,不是新四軍軍部的決定,更不是葉挺或項英個人的決定,自然也不是蔣介石國民黨集團的決定;三是明確指出,中央軍委將高敬亭問題定性為「反黨」,即定性為敵我矛盾,新四軍黨代會討論時也自然將高敬亭問題定性為「反黨」,「違反黨的路線和決定」,「個人利益高〈於〉黨」,是「黨的罪人」,充分理解了與高敬亭的矛盾是敵我矛盾;四是明確指出,中央軍委對高敬亭的處理有一個「決定與辦法」,雖然文件沒有明確說是什麼樣的決定與辦法,但聯繫到高敬亭剛剛被槍決的事實來看,中央軍委的這個決定與辦法最核心的一條就是殺高,否則的話,新四軍殺高處置就與中央軍委的決定不一致,就是不聽號令,自行其是,怎麼談得上去「一致擁護中央軍委對反黨的高敬亭的決定與辦法」呢?所以決定一定有殺高的內容。

綜上所述,可以認定,高敬亭一案的發生,高敬亭自己堅持錯誤不改是根源,葉挺項英等新四軍軍部領導及相關幹部只是起了促進作用,葉挺並沒有做出「殺高」的決策,在高敬亭一案起決定性作用的是中共中央軍委。


(作者系宣城市檔案局局長,方誌辦主任)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宣城歷史文化研究 的精彩文章:

皖南新四軍的北移路線問題研究(二)
「燕台七子」施閏章

TAG:宣城歷史文化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