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一對6歲姐妹花葬身火海,兇手竟然是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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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的11月12日,無錫市梁溪區一戶家庭承受了滅頂之痛,一場火災無情奪去了年僅六歲的一對堂姐妹的生命!然而,導致這場飛來橫禍的最終源頭竟是家裡一個月前新購入的電動車。
一場大火兩條生命
受害者家庭租住在梁溪區山北街道某民宅。當晚,兩姐妹和奶奶徐某以及另一位女童在家,四人一起在二樓南側的一間卧室,絲毫沒有意料到危險已經悄然降臨。
此時,一樓廚房處的一輛電動車因故障引發火災,緊接著又波及了附近兩輛電動車,三車一起燃燒,產生濃煙,順著樓梯進入了徐某和三個孩子的卧室。
根據現場勘查,整個二層均未發生過火,牆壁周遭煙熏痕迹嚴重。當時只有徐某房間門戶大開,所以受災最為慘烈,最終造成2死2傷的慘劇。其餘兩戶人家由於關緊房門未受影響。
新買電動車竟成無形殺手
回溯到起火的源頭,是廚房的一輛電動車。該車是徐某為了方便接送孩子上學,一個月前在超市購入的,價值1899元,有銷售(保修)登記單和蓋有超市專用章的發票。
然而事後再來看這些單子,警方卻發現了令人費解的地方。這輛電動車隨車交付的合格證「出廠日期」一欄列印的「2016-10-10」,而徐某卻是在10月5號就進行了購買。這怎麼會出廠日期還晚於購買日期整整五天,難道是徐某穿越了?
這家電動車生產廠商一定有問題!兩名遇難者的家屬隨即將車子的生產商、銷售商一起告上了法庭。
產品責任侵權糾紛如何判決?
根據無錫市公安消防支隊鑒定人員的回答,產生火災的原因是短路,引起短路的原因可能是產品質量問題,也可能是使用不當引發的問題,其無法斷定。
但是在後續調查和質詢中,生產商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涉案車輛不存在缺陷。且針對之前為何出廠日期晚於購買日期的疑點,生產商解釋為工作人員疏忽,更進一步證明該公司內部管理混亂。且該電動車是一個月前新購,無證據證明徐某對電動車起火存在任何不當行為。
最終在今年的8月13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電動車生產商擔全責!並且需要向兩名遇難女童的家屬分別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失費等合計95萬餘元。
據悉,這起火災中兩名傷者的索賠案件,法院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電動車火災是日常生活中的常發事故,但還是有許多人不清楚其危害性。火災中,最可怕的就是火場的高溫和大量的有毒濃煙,人如果處在其中,只要吸入三口濃煙,就足以讓人暈厥昏迷。
做到電動車使用安全一定要牢記以下幾點,防患於未「燃」。
1、請勿將電動車停放在樓道、走道、樓梯間、廚房或者三合一場所。
2、請勿在室內超長時間給電動車充電,夜間是電動車火災常發時段。
3、請勿對電動車進行改裝,勿使用非原裝充電器或是二手電筒池。
記者:張揚
編輯:益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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