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審理4·24縱火案
南方日報訊 (記者/焦瑩 通訊員/趙彩紅 曹成飛)8月16日上午9時,備受關注的4·24英德重大縱火案在英德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由於該案犯罪後果嚴重,社會影響較大,由清遠市檢察院檢察長劉祥福擔任公訴人出庭支持公訴,清遠市中級法院院長朱可勝擔任審判長,組成七人制合議庭審理。此案是清遠法院系統首次採用七人制合議庭審理的刑事案件,邁出了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的新步伐。5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會各界群眾代表旁聽此次庭審。
首次組成七人制合議庭審理案件
據悉,該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下文簡稱《人民陪審員法》)施行後清遠法院系統首次採用「3名審判員+4名陪審員」組成七人制合議庭審理的刑事案件。
「七人制合議庭」是4月27日頒布實施的《人民陪審員法》提出的一個嶄新的陪審員制度。根據《人民陪審員法》第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審判下列第一審案件,由人民陪審員和法官組成七人合議庭進行:1、可能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社會影響重大的刑事案件;2、根據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提起的公益訴訟案件;3、涉及征地拆遷、生態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影響重大的案件;4、其他社會影響重大的案件。
「該案符合第一種情形,因此適用七人制合議庭審理。」該案承辦法官表示。
檢察機關以被告犯放火罪提起公訴
據起訴書顯示,2018年4月23日晚上20時許,被告人劉純露和朋友到英德市某KTV喝酒唱歌。期間,劉純露向其喜歡的房間服務員張某某表白遭到拒絕,同時在與該房消費的鄧某甲談買賣靈芝生意時,被自稱是KTV老闆的鄧某乙打岔而交易不成,便心生憤怒,揚言要放火燒掉KTV。
4月24日凌晨0時30分許,劉純露將自己停放在該處的藍色男裝摩托車輸油管拔掉,致油箱內的大量汽油流向地面,之後不聽朋友勸阻,用打火機點燃地面的汽油。汽油被點燃後猛烈燃燒,火勢迅速蔓延至KTV門口,將門口的木門、摩托車引燃。劉純露作案後迅速逃離現場,KTV內未來得及逃出的18人被高溫煙熏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另有數人在逃生過程中受傷。當日早上10時許,劉純露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清遠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劉純露無視國家法律,故意放火,造成18人死亡、1人重傷、2人輕傷以及財物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後果,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檢「兩長」再次同堂辦案
庭審前,清遠市市中級法院院長朱可勝詳細閱卷,熟悉案情,梳理本案的爭議焦點,制定庭審計劃。庭審中,清遠市檢察院檢察長劉祥福檢察長出示相關證據,就案件事實和證據發表意見。控辯雙方圍繞案件爭議焦點充分進行舉證、質證,並就案件事實、證據及適用法律進行法庭辯論。
在法庭辯論階段,公訴機關認為,這個案件是對公共安全的嚴重危害,是對人身財產權的踐踏,同時又是對法律秩序的公然挑戰,任何人都是無法忍受的。被告人劉純露犯放火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應當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這是讓人無比痛心的案件,痛心的是一夜之間18名無辜民眾與親人陰陽相隔,痛心的是18個家庭因失去親人深陷悲痛,痛心的是被告選擇如此極端的方式來解決自身情感問題。」談及案件啟示時,公訴人劉祥福表示,生活中的不如意、不順心是暫時的,大家要學會調節、心存希望,不能將負能量無限放大,否則可能變成違法犯罪而悔恨終身,「但我們堅信被告人會受到法律應有的制裁,堅信公平正義的陽光一定會溫暖人間」。
公訴人還提醒道,此案事發KTV僅一個進出通道,不符合公共場所安全管理要求,應當追究消防、文化主管部門的監管責任。
本案辯護人對被告劉純露放火致18人死亡一事表示無異議,但提醒法庭稱,在該案中,其放火屬於喝酒後衝動的臨時起意,並非事先預謀;被告屬於初犯、偶犯,此前並無前科,且積極配合公安機關查清本案事實,認罪態度良好,具有坦白情節,因此希望法院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做出公平公正的判決。
整個庭審持續約90分鐘,秩序井然、層次分明、威嚴莊重。由於本案案情重大,七人合議庭經短暫合議後,決定擇期宣判。
據悉,該案是繼2017年清遠市法檢「兩長」同堂審理一起涉嫌故意傷害罪案後,再次同時出庭履職辦案,落實了司法責任制改革中關於入額院領導帶頭辦案的要求,對年輕法官起到了良好的「傳幫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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