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古籍出版社,我們想和你談談
近來,楚塵文化的編輯們為一件事可算是操碎了心。關於這件事,昨天下午,我們已經在豆瓣發了聲明:
面對那些勸我們「不要什麼都要軋一腳」的言論,我們鄭重表示:版權無小事。在這個知識經濟時代,大家對版權的態度應該越來越嚴肅。也許有人認為這是一件沒什麼大不了的事,但版權是圖書出版的重要部分,作為一家出版公司,必須要積極維護自己的權益。
每一本書的出版,作者、編者、出版方都付出了無數看不到的努力,我們不可能等閑視之。
下面的文章分為三個部分,和大家聊聊這件事的始末:
1.我們的證(shí)據(chuí);
2.我們與上海古籍出版社的溝通過程;
3.我們接下來的舉措。
1.
在第一部分,我們闡明如下兩個問題:
一、關於原版著作權: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宮崎市定亞洲史論考》(三卷本)、單行本《02東洋的近世》《06東洋的古代》版權頁信息不完整;
二、關於專有翻譯出版權:上海古籍出版社侵犯楚塵文化中文簡體版專有翻譯出版權利。
關於原版著作權:
根據外版書引進的慣例,出於對原版著作版權的尊重,外方權利人會在授權合同中要求中國出版社在中文版的版權頁附上原版書作者及出版社等相關信息的版權聲明。
合同中專門提到著作權的保護,必須在版權頁上刊登版權聲明
但我們震驚地發現,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8月出版的《宮崎市定亞洲史論考》(三卷本)和今年出版的10冊單行本的版權頁上都沒有任何關於原版書的版權聲明。
三卷本《宮崎市定亞洲史論考》沒有原版書的版權聲明,也沒有版權登記號
這兩本書沒有原版書的版權聲明,也沒有版權登記號
我們及時按照合同規定在出版前支付了預付版稅,並將中文版封面、版權頁提交日方審核,以確保所有的版權信息準確無誤,並且依法在國家版權局登記版權,版權登記號刊登在版權頁上。
以下是楚塵文化出版的《東洋的古代》《東洋的近世》版權頁,紅框內文字為原版書的版權說明與版權登記號:
圖為楚塵文化出版的《東洋的古代》和《東洋的近世》
對於讀者這樣的質疑:
對此,我們可以肯定地回復:在日本中央公論新社的協助下,宮崎市定長女,也就是宮崎市定作品的版權所有人宮崎一枝女士確認,從未授權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這兩本書。
日方還同時告知,朝日新聞社版《亞洲史論考》已經絕版,版權回歸宮崎一枝本人,此事已與朝日新聞社沒有任何關係。
上海古籍出版社不僅侵犯了《東洋的古代》《東洋的近世》原版版權,也侵犯了楚塵文化中文簡體版專有翻譯出版權利。
關於專有翻譯出版權:
上海古籍出版社在未獲得版權方正式授權的情況下,貿然出版中文簡體版單行本《02東洋的近世》《06東洋的古代》,也侵犯了楚塵文化中文簡體版專有翻譯出版權利。
按照我們與中央公論新社簽訂的授權合同,我們擁有這兩本書作為單行本在大陸地區的獨家出版權(包括翻譯、印刷、出版、發行權),有權並且有義務保護這兩本書在大陸地區的版權不受侵害。
2017年11月14日,宮崎市定作品的權利繼承人宮崎一枝女士給我們的的授權委任狀,已證明我們擁有正式的授權。
版權方一般不會在同一個地區對兩家出版社授權同樣的著作內容以同樣的出版形態出版,然而,上海古籍出版社《宮崎市定亞洲史論考》(十卷本)中的單冊《02東洋的近世》和《06東洋的古代》兩本書的篇目與楚塵文化的單行本《東洋的近世》《東洋的古代》有大量重合。
左側為上海古籍出版社《02東洋的近世》的目錄,右側為楚塵文化《東洋的近世》的目錄
左側為上海古籍出版社《06東洋的古代》的目錄,右側為楚塵文化《東洋的古代》的目錄
我們從未想過歷史悠久、出版經驗遠比我們豐富的上海古籍出版社怎麼會如此忽視版權問題。
2.
從今年6月底開始,楚塵文化一直在主動與上海古籍出版社聯繫協商此事,但近兩個月的時間以來,上海古籍出版社一直未能給出明確答覆,反而一直推脫,這實在不是應有的態度。
楚塵文化版權部給上海古籍出版社發過電子郵件,而對方也只是稱,收到郵件,卻並未作出正式的答覆。
2018年6月21日,楚塵文化首次發給上海古籍出版社的郵件,至今未收到回復
2018年6月底,楚塵文化版權部與上海古籍出版社相關責任編輯第一次電話聯繫,溝通詢問版權事宜,對方編輯稱有授權合同,需要與上海古籍出版社法務確認。
在此期間,我們也一直在通過版權代理與日方出版社聯繫,請中央公論新社向權利繼承人再次取證上海古籍出版社是否擁有這兩本書的翻譯出版權(中央公論新社在給我們授權前已向權利繼承人確認過一次)。權利繼承人表示,未曾給上海古籍出版社授權出版宮崎市定的作品。
楚塵文化與版權代理的溝通郵件
7月中旬,楚塵文化主動電話聯繫上海古籍出版社,對方回復法務審核相關合約後,認為上海古籍出版社有權出版這套書,但當我們問及授權合約中對單行本出版的具體規定,他們沒有明確答覆。
讓人難以相信的是,一個出版經驗豐富的國有出版社,居然一直遲遲未能正面回應。
7月末,楚塵文化再次主動電話聯繫上海古籍出版社,對方竟然不承認侵權事宜,稱不懼與我們走法律程序,對簿公堂。
今年8月10日,上海古籍出版社官方公號發布了一則上海書展活動預告
8月15日,我們與上海古籍出版社又進行了電話溝通,並說明日方出版社與權利繼承人並未授權給貴社。對方還在拖延,回應再與上海古籍出版社的領導請示。
我們未等到後續回應消息,就看到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02東洋的近世》《06東洋的古代》已經在網路平台上開架銷售,同時也在上海書展中有展出銷售,侵權行為已確鑿無疑。
版權問題沒解決好就公開銷售,這不是一個出版社應該有的行為。
直至今日,上海古籍出版社官方微博依然在宣傳這兩本書:
我國法律中對上海古籍出版社這樣的行為有具體處罰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章第四十八條規定:
《著作權法》中關於侵權行為的規定
3.
楚塵文化一直將出版好書作為自己的天職,作為出版品牌,也更希望有價值的書得以廣泛傳播。出版者在傳播有價值的知識的同時,也必須合法合規地傳播。我們深知維權不易,但我們必須這麼做。
在未獲得版權方正式授權的情況下,上海古籍出版社就請譯者翻譯,直接欺騙了譯者,出版後又侵犯了作者、編者、出版方的權益,也侵害了整個行業的生態。
為此,楚塵文化想請上海古籍出版社正式地回答:《02東洋的近世》《06東洋的古代》兩冊單行本的版權,你們真的獲得正式的授權了嗎?
在這個問題上,我們嚴格尊重圖書出版的法律法規,也會積極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為此,我們向上海古籍出版社正式發出了維權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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