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纏足的陋習真可怕,關於古代女子纏足你了解多少呢?
我國從古至今,許多女子都以小腳為美,在我國古代,為了有一雙精巧的小腳,許多女子都從小用布把自己的腳丫子纏起來,這就是纏足,用纏足以期自己有一雙精巧的小腳。纏足雖然說給了許多女人一雙小腳,但是纏足無疑是非常痛苦的,可以說,纏足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陋習,它雖然讓女子的腳看起來很小,但是卻不是正常的變小,而是是女子的腳畸形變小,並且一直在纏足的過程中要忍受莫大的痛苦。
至於纏足的起源,纏足卻是源於五代,民間流傳說是,南唐李後主製作高六尺的金蓮用珠寶裝飾,命女子以帛纏足,使腳纖小屈上作新月狀,再穿上素襪在蓮花台上翩翩起舞,從而使舞姿更加優美。但是在南唐宮廷這種纏足的習慣並沒有流傳出去。
纏足開始大量流傳卻是在北宋時期,它在南宋時期開始興起,到了元代的時候蒙古女人是不纏足的,但他們也不反對漢人的纏足習慣,到了明代的時候女子纏足的風氣越來越興盛,開始了有以不纏足為恥的觀念,並且出現了三寸金蓮的說法,但這時候不纏足的人有人是多數。
在纏足時,少女怕痛常會偷解纏腳布,或是哭叫閃躲不肯纏裹,為人母者屢勸不聽,往往拿起鞭子藤條氣得到處亂抽,有的時候氣極了,故意抽打其雙腳,纏足時把腳先裹緊了,再用棒錘狠敲,敲到腳趾脫臼骨折,這樣腳不但容易裹瘦裹小,一雙腳也特別軟綿,柔若無骨,這樣的例子是妓院鴇母飾雛用的手段,也有繼母這樣對待女兒的,可以說比酷刑還要慘毒,少女裹腳時腳趾拗折已經夠痛苦了,還要再用棒錘朝著腳趾猛捶、猛打,像是犯了什麼滔天大罪接受酷刑一般。
到了清代的時候,清朝的統治者一開始。是極力反對漢人纏足,屢次下令禁止於子纏足,但是那時的纏足的風氣已經不好制止了,就是清朝屢次下令禁止。不但沒有達到禁止的目的,就連滿族的女人也開始纏足,到了咸豐年間,清代社會各階段的女子,無論貧富貴賤,都開始纏足。到了晚清時期,許多知識分子開始認識到纏足的危害,認為纏足造成中國婦女的贏弱,並且進而影響到整個民族及國家的力量,是中國落後的象徵之一。所以反纏足的運動逐漸興起,一直到了現代纏足這種畸形的審美觀念終於被徹底消除。
當然,在如今的社會,纏足這種陋習已經被歷史淘汰,這個對女性摧殘非常嚴重的纏足陋習,已經徹底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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