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布七起打擊網路傳銷典型案例
浙江省公安機關、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自3月開展網路傳銷違法犯罪活動聯合整治工作以來,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集中力量,重拳出擊,保持「露頭就打、打早打小、重打嚴查」的高壓態勢,取得了明顯的成效。近日,省工商局聯合省公安廳對外公布7起打擊網路傳銷典型案例,以增強公眾抵制網路傳銷的意識。
杭州餘杭查處杭州達辰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傳銷案
辦案機關:杭州市餘杭區市場監管局
處罰時間:2018年7月6日
處罰結果:沒收違法所得2412928.73元,並處罰款150萬元
經查,杭州達辰網路科技有限公司開發的移動購物平台達人店APP於2016年9月正式全網運營。該公司設定,每人向公司交納399元的技術服務費,可以成為「達人店」的店主,並獲得發展他人加入平台的資格。根據當事人制定的晉級制度:當店主直接或間接邀請的人員累計達到36人以上即可晉陞為班主任,當班主任線下團隊累計達到666人以上即可晉陞為系主任(可享受供貨權),當系主任線下團隊累計達到1.2萬人以上,且系主任線下團隊中有15名達人店長晉陞為系主任即可晉陞為分院長,使相互之間形成上下線的關係。從2016年6月該公司成立至2017年12月,當事人共發展人員114959人,收取開店技術服務費和產品銷售總收入57522228.7元。
杭州市餘杭區市場監管局認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第(三)項的規定,該局依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之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杭州江干查處杭州新尚人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傳銷案
辦案機關:杭州市江干區市場監管局
處罰時間:2018年7月10日
處罰結果:沒收違法所得773849.03元,並處罰款50萬元
經查,自2017年6月起,杭州新尚人網路科技有限公司通過「紙噠康生態貿」微信公眾號商城銷售紙噠康紙巾。當事人要求加入者必須支付一定金額,獲得相應數量的紙巾,方可成為其合伙人,並獲得推薦他人成為合伙人的資格,認購金額分別從399元至50萬元不等,以對應其不同份額的獎勵。30名以上合伙人可組建團隊並獲得團隊總銷售額2%至3%的團隊紅利,團隊當月消費金額達到5萬元,可獲得1%至5%的領導獎。截至案發,當事人發展合伙人共298個,涉及違法所得77萬餘元。
杭州市江干區市場監管局認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第(三)項的規定,該局依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之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杭州富陽查處杭州環貓科技有限公司傳銷案
辦案機關:杭州市富陽區市場監管局
處罰時間:2018年4月3日
處罰結果:沒收違法所得103.5萬元,並處罰款50萬元
自2017年10月起,杭州環貓科技有限公司在杭州市富陽區以「五福尋寶」為名,以交納5000元、1萬元、3萬元和5萬元4個級別投資款作為入會條件,發展人員加入,並獲得推薦人員加入資格。當事人以獲得推薦獎金、獎勵車輛等為誘餌,直接或間接發展張某等人成為其下線,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計酬依據,牟取非法利益。截至案發,當事人發展會員13人,交納入會費103.5萬元。
杭州市富陽區市場監管局認為,當事人上述行為構成《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指行為,屬組織策劃傳銷行為。依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該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義烏查處施某以長沙市萬享通訊設備有限公司義烏分公司為名傳銷案
辦案機關:義烏市市場監管局
處罰時間:2018年2月12日
處罰結果:沒收違法所得9.52萬元,罰款100萬元
施某於2017年7月10日開始試營業長沙市萬享通訊設備有限公司義烏分公司,至7月20日被查處時,已有265人參與其中。在被義烏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後,施某仍未停止傳銷活動,改頭換面重新開展傳銷活動,直至再次被義烏市市場監管局查處。至此,施某發展340人參與傳銷活動,涉案金額1136525元。
經查,施某以長沙市萬享通訊設備有限公司義烏分公司為名銷售手機產品,將交納押金或者徵信分期付款的方式作為會員准入門檻,將標價遠高出正常市場價格的手機發給會員。施某要求,不同型號手機押金和分期付款額不同,新加入的會員需介紹一定數量的人員加入方可拿回押金或者免於支付分期貨款。施某設立三個層級,要求會員發展一定數量的下線以此獲取提成,形成上下層級關係,按照發展人員數量的多少獲取獎勵。
義烏市市場監管局認為,施某上述行為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的規定,該局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樂清查處「中國民族品牌網」傳銷案
審判機關:樂清市人民法院
處罰時間:2018年4月2日
處罰結果:南某等5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不等
自2016年6月起,犯罪嫌疑人黃某、施某等人在樂清市利用「中國民族品牌網」網路平台,以每名會員交納2萬元入門費,並採取面對面推薦、召開招商會、在微信群里開設空中課堂等方式引誘他人加入傳銷活動。截至案發,該組織共發展會員2000餘名,按照加入的先後順序組成層級,以直接或間接發展會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該傳銷組織在對外宣傳時主打「支持國貨」的旗號,在網路平台設置消費循環系統,吸引當地高檔酒店、洗浴中心等消費場所加盟,承諾會員利用系統返還的消費積分在上述場所消費後,3至6個月內返還消費款(扣除一定的手續費),打造「免費消費」的假象,以誘騙人加入。
2017年3月31日,該組織5名負責人在樂清市城南街道某小區集會時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2018年4月2日,樂清市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
椒江查處「MBI」傳銷案
審理機關:台州市椒江區人民法院
處罰時間:2018年4月28日
處罰結果:主犯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20萬元;其餘人員均被判處不同刑期的緩刑並處罰金
2016年11月29日,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經偵大隊根據群眾舉報,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對王某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立案偵查。
經查,王某設立「MBI」平台,以投資理財為名,要求參加者投入700元至24.5萬元不等的費用購買虛擬註冊幣來獲得會員資格,會員間按照推薦發展的加入順序組成上下線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數量及繳費金額作為返利依據。
2017年5月18日晚,王某等60餘名傳銷骨幹人員從馬來西亞MBI總部返回台州市時被椒江區公安分局一舉抓獲。2017年8月22日,椒江區公安分局將該案移送起訴。2018年4月28日,椒江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
淳安查處「賽比安」網路傳銷案
審理機關:淳安縣人民法院
處罰時間:2018年2月26日
處罰結果:對涉案的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分別判處二年九個月至一年二個月不等的刑罰,並處罰金
2017年3月24日,淳安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對「賽比安」網路傳銷案立案偵查。經查,犯罪嫌疑人段某於2016年9月,經犯罪嫌疑人汪某介紹加入「賽比安」傳銷組織。段某、王某等6人以「賽比安」為名,要求參與者每月交納900元會員費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以直接和間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進行團隊計酬,引誘參與者繼續發展他人參與的方式進行傳銷活動。
經過將近4個月偵查取證,淳安縣公安局於2017年7月18日將該案移送起訴。2018年2月26日,淳安縣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
祝陽升 沈 雁
大家都在看
執行編輯:靳媛媛編輯:倪泰


※《反壟斷法》施行10周年 各地反壟斷工作介紹
※端午節馬上就要到啦 請收下這份粽子選購指南
TAG:中國工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