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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5萬元賣掉親生兒子,原因卻是這樣

三秦都市報·三秦網者 宋雨 實習生 杜豆

「再這樣下去,孩子沒法養活了。」電話一頭,周某與丈夫發起了脾氣。「養活不了,你去送人啊。」話趕話之間,丈夫也說了句氣話。

掛掉電話,周某一時犯了糊塗,「讓我送,我就送。」

資料圖 圖文無關

5萬元賣掉親生兒

周某小兩口,住在西安市臨潼區。今年1月,周某生下一個男孩,這是家中的第二個兒子,她取了個小名「臭臭」。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周某留在家中看孩子。隨著臭臭一天天長大,小兩口的矛盾也越來越多。從「帶兩個孩子太累」,到生活費,再到家庭瑣事,她經常與丈夫吵架。時間久了,就有了「賣掉二兒子」的想法,同時在村子裡四處打聽,看誰家想要兒子。

離她家不遠的李某,得知了這個事。李某有個女兒,不能生育,他的如意算盤是,「反正周某的孩子還小,不記事,買過來就當自己家的娃了。」今年8月初,李某找到周某,說出了實情,同時開價3萬元。周某動了心思,很快,她改變了想法,「3萬元太少,至少7萬元。」兩人討價還價,最終以5萬元成交。於是,李某抱走了臭臭。

事發第二天,周某在外打工的丈夫,想念二兒子,想通過視頻,看兒子一眼。周某有些慌了,閃爍其詞,引起了丈夫的懷疑。在丈夫的再三追問下,周某說,她把兒子賣了。這次,丈夫真的生氣了,「虎毒不食子,你簡直是喪心病狂了。」丈夫打電話報警,公安臨潼分局相橋派出所聯合分局刑偵大隊,調查取證後展開行動。好在警方破案神速,僅一天一夜,就成功將臭臭找了回來。

提醒:賣自己的孩子也是拐賣

因涉嫌拐賣兒童罪,周某被警方依法刑事傳喚。因她正處於哺乳期,經批准,予以取保候審刑事措施。

親生父母賣自己的子女,到底有沒有構成犯罪?昨天,臨潼警方一位辦案民警介紹,在我國的拐賣兒童犯罪中,「親子親賣」一直是公安機關打擊的重點,「不是說親生的就可以隨便『送』『賣』,親生父母所謂『送養』親生子女的行為,也涉嫌犯罪。」

民警介紹,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出賣親生子女的,應當以拐賣婦女、兒童罪論處。警方同時公布了可以認定為拐賣婦女兒童罪的四種情形:

1.將生育作為非法獲利手段,生育後即出賣子女的;

2.明知對方不具有撫養目的,或者根本不考慮對方是否具有撫養目的,為收取錢財將子女「送」給他人的;

3.為收取明顯不屬於「營養費」「感謝費」的巨額錢財將子女「送」給他人的;

4.其他足以反映行為人具有非法獲利目的的「送養」行為。

本期監製/山丘

責任編輯/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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