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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爺以病要挾女兒回家相親:不結婚和嫁錯人哪個更可怕?

文/安靜的飄零燕

前兩天看到一個新聞,合肥一位父親因為女兒遲遲未婚,以生病要挾女兒回家相親,還說你再不回來,我就死了。

這位父親說的女兒復旦大學畢業後,一直在上海工作和生活。因為他們不停地催促,女兒試過兩年不回家過年。

雖然女兒說暫時遇不到合適的,一個人過也挺好的。但他覺得上海大齡單身男女多,女兒也在其中,就以病要挾女兒回合肥工作和相親。

大爺沒想過,他的「為女兒好」,其實對女兒一點也不好。他給女兒的其實並不是女兒想要的。只是年邁的父母以生命為要挾,她在自己和父母之間,最終天秤還是傾向父母那邊。

這世界對「剩女」,充滿了惡意

曾看過一個新聞,記者隨機採訪人們對於大齡未婚女性有什麼看法。

有一個男士是這樣回答的:(女人)越是年齡大的越不好找;肯定有問題;脾氣不好或者是怎樣的;跟誰都不行。

看這個新聞的時候真的很氣憤,「上了年紀的女性,遲遲未結婚是因為全身有毛病才會嫁不出去的」憑什麼下這樣的定論。

可笑是這位受訪者說出了一部份人的心聲。我不止一次聽到那些三姑六婆背著某位未婚的大齡女性說:看她這個年紀還未嫁出去,脾氣越來越古怪,是不是有什麼問題。

然而,我認識那些她們所說的「有毛病」的女孩都再正常不過。相反,我覺得她們這幫閑得蛋疼的人才不太正常。

想想,一個女生順利讀完大學23歲左右,選擇繼續深造的話,讀研究生25歲左右,讀完博士28歲左右。再奮鬥幾年,就接近30歲了。

為什麼我們女人循序漸進地過著自己的人生,到頭到卻要接受異樣的目光。

剩者為王里有句台詞:社會不是公平的……大眾遵循的千古教條,骨子裡始終認為女的應當持家,男的應當建業。

但女人持家,誰來保障她?

現在的婚姻法,是無法保障女人的,當一個女人什麼也沒有,嫁給一個婚前有房或婚前墊付首期的男人。那意味著無論她婚後付出多少,只要她的婚姻破碎了,她就會一無所有。

說穿的婚姻法只保障有能力的人。女人不拼行嗎?不為自己打一片天下可以嗎?

三十多數未婚的男人大有人在,但他們面對的壓力比女人少得多。

女人也有自己的事業,自己的理想。為自己的事業和理想奮鬥,怎麼就成了別人眼中的不堪。

對的人,可遇不可求

父輩對於兒女的想法有時挺隨心所欲的。

高中的時候讓孩子不要早戀,大學的時候讓孩子不要拍拖。結果一畢業就讓孩子帶個男朋友回家。合著男朋友是國家統一安排的,一畢業就會按時發放。

其實對的人,可遇不可求。

俞飛鴻在《鏘鏘三人行》談到自己一直未婚的問題:「我不是獨身主義者,我也不是不婚主義者,我沒結婚,我沒有那麼著急去選擇說,我到什麼年齡就必須要有一個實際的婚姻。」

很多大齡未婚的女性遲遲未步入婚姻就是因為不想將就。

她們不是抗拒婚姻,她們只是覺得結婚是一輩子的事,想尋找一個能跟自己同頻共振的男人在一起。

而這樣的男人,有時,運氣好的話,出門轉角就遇上了。但有時得跋山涉水,才能與他相見。

所以在她等待時,父母應該陪著自己的女兒,告訴她不用著急。

而不是強迫她按著自己的意願去做。哪怕你的初衷是為她好也不應該。

須知道逼著女兒按著你的意願去過著她覺得不開心的生活,其實不是為女兒好,而是害了女兒。

因為嫁錯人遠比不嫁人可怕得多了。

那些為結婚而結婚的婚姻後來怎樣了

事業有成的小謝,33歲感情還是一片空白,後來經朋友介紹認識了大軍。

小謝並不喜歡大軍,但雙方家長著急,對這門親也很認可,都盼望著兩人能走在一起。

家人給她做工作,小謝也覺得自己年紀不小了。就這樣,兩人戀愛不到半年,匆忙結婚了。

婚後,兩人一起合夥做生意,但大軍比較懶散,生意上的事都是小謝一個人親力親為。生活上大軍也是一副旁觀者的姿態。

對於這樣的丈夫,小謝是很不滿意的。但她還是極力在外處處維護丈夫的面子。

後來,她懷孕了,朋友曾在她面前暗示過,丈夫背著她出去做了一些見不得人的事。但她既要顧著孩子又要操心生意,就沒有過多的心思去意這件事。

有次,她和母親帶著孩子去打預防針,結果在大街上碰見丈夫摟著個陌生的女人。

謝女士很氣憤,本想追上去打人,但被母親攔下,覺得太丟人了,說要吵就回家吵。

回到家,兩人約談,丈夫承認出軌一事,同時也表示早已受夠了她,他要離婚,然後離家了。

兩個完全沒有感情基礎的人,因為「需要結婚」而湊合在一起,婚後兩人往入沒有耐性去遷就和包容對方。最後連搭火過日子的生活都過不下去。

婚姻應該莊嚴而慎重的,我們步入婚姻之前一定要對對方有足夠的了解。

但當你選擇匆忙步入婚姻,其實你沒有過多的時間去與對方溝通,了解對方。這樣很容易選錯人,一不小心就會賠上自己的下半生。

4月19日,漸江金華一男子因妻子想離婚,將妻子當街暴打了一頓。

4月29日,江西石城一男子劉某因妻子揚言要離婚,將自家的割草機等物品堆在路上,連同摩托車、麵包車一起點燃。

遇到對的人,婚姻才有存在的意義,錯的人,婚姻就是枷鎖。

低質量的婚姻,不如高質量的單身

《愛瑪》里有一句經典的台詞:「不用擔心,哈麗特,因為我會成為一位富有的老姑娘,只有窮困潦倒的老姑娘,才會成為大家笑柄。」

年過30玲玲一直未婚,有車有房的她,一有假期就去旅遊,平時的空閑時間,也用來增值自己。

她的朋友圈永遠豐富多彩,她的人生更是豐富多彩。

她說她也想過隨便找個人結婚算了。但一看到身邊那些在婚姻里艱難前行的女人就卻步了。

是的,現實生活中有些婚姻就像墳墓。

就像俞飛鴻說的:「有很多夫妻,他們在一個婚姻裡頭,可是他們兩個人根本沒話講,我覺得那種兩人在一起的孤獨,可能比一個人的孤獨更悲傷吧。」

青青結婚才兩年,但她早已處於守寡式婚姻,喪偶式育兒的狀態。

平常老公回家晚了,洗完澡就匆忙上床睡了。有時早早回到家,也是躲在房間了玩手機,到點吃飯洗澡睡覺。家務他不做,孩子他不管。

兩人常常幾天都說不上一句話。

還有更讓青青難過的,她如此拚命的付出,但每次青青開口要家用的時候,老公都沒給她好臉色看。她說要跟朋友相聚讓老公幫忙照顧下孩子。對方一臉不耐煩,有什麼好聚的,要去就帶孩子去。

明明住在同一空間卻開同陌路。這種外表完整內里早已千瘡百孔的婚姻有什麼幸福可言。還不如像玲玲那樣努力賺錢,增值自己,想去哪就去哪。

每一個人都有為自己而活的權利,人就這麼一輩子,我為什麼要委屈我自己。

我的人生,我可以自己負責。我願意怎麼過就怎麼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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