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資治通鑒》1839——君子殺身成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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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太祖文皇帝下之上元嘉28年(公元451年)
初,魏中書學生盧度世,玄之子也,坐崔浩事亡命匿高陽鄭羆家。吏囚羆子,掠治之。羆戒其子曰:「君子殺身成仁,雖死不可言。」其子奉父命,吏以火爇其體,終不言而死。及魏主臨江,上遣殿上將軍黃延年使於魏,魏主問曰:「盧度世亡命,已應至彼。」延年曰:「都下不聞有度世也。」魏主乃赦度世及其族逃亡籍沒者。度世自出,魏主以為中書侍郎。度世為其弟娶鄭羆妹以報德。
柏楊白話版:451年(南宋·元嘉二十八年)
最初,北魏帝國立法院初級政務官(中書學生)盧度世,是盧玄的兒子(盧玄,參考四三一年九月)。受崔浩案(參考去年四月)牽連,逃亡,躲藏在高陽郡(河北省高陽縣東)人鄭羆家;地方政府官員逮捕鄭羆的兒子,苦刑拷打,鄭羆告誡他的兒子:「君子殺身成仁,即令死,也不能透露。」兒子遵照老爹吩咐,政府官員用火燒兒子的身體,活活燒死,而竟沒有口供。等到拓跋燾抵達長江北岸,劉義隆派殿上將軍黃延年出使北魏軍營,拓跋燾問說:「盧度世逃亡,應該在你們那裡。」黃延年說:「從來沒有聽說過盧度世這個人。」拓跋燾下詔赦免盧度世,以及因盧度世逃亡而被沒收財產的家族。盧度世這才出面,拓跋燾任命他當立法院主任立法官(中書侍郎)。盧度世為他老弟娶鄭羆的妹妹,回報鄭家救命之恩、(當時門第觀念頑強,鄭家因跟盧家結親,而身價十倍)。
讀書筆記:「捨生取義」、「殺身成仁」,是中國人自古以來推崇的一種價值追求。「義」、和「仁」,因時代不同,內容有所不同,但是這種犧牲精神卻從未斷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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