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陝西礦井下殺16歲男孩裝家屬騙賠68萬

陝西礦井下殺16歲男孩裝家屬騙賠68萬

在陝西的礦井下被害時,魯亮(化名)不足16歲。王某均等6人事先預謀,將魯亮用石頭砸死,偽造礦難現場,並扮演家屬騙取礦方68萬元賠償金。之後,他們把魯亮的骨灰倒入了賓館的馬桶。

2018年6月20日,陝西渭南中院一審判決認定,該案主犯王某均犯故意殺人罪、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這份判決之前,其餘5名同案犯,蘭耀林被判處死緩,羅在華被判刑20年,王大康被判刑19年,王銀平已死亡。同案犯蘭發金疑參與多起「盲井案」,上述判決顯示為另案處理,未披露其罪名及刑期。

盲井案一直是小礦上的難題,煤礦容易出現瓦斯爆炸、煤塵爆炸、款供貨在、水災、頂板事故等等,礦井安全設施投入落後,監管不到位且存在腐敗的行為,只顧一時利益,的確存在諸多亂象,除了大型礦難引起社會重視,小型塌方甚至是認為殺人騙錢的事時有發生。

遇到小型「礦難」的情況,煤礦一般會選擇私了,犯罪團伙正是認識到小礦招工不規範及願意私了的現狀,毫無顧忌地實施殺人騙賠計劃。犯罪分子從招黑工到冒名頂替到選擇礦井,最後到殺害工友、索賠,無不藉助於小礦的便利。

「無數次的想,如果哪一天有點什麼事怎麼辦,如果我死了以後,給二十萬。現在可能漲價了,給二十萬以上到三十萬以下。相當於是一份保險吧。」這是一個80後大學生煤礦工人曾經接受騰訊採訪說的話,也是很多煤礦工人的現狀。

很多礦工下了礦就再也上不來了,不是因為沒法走,而是心走不了了。離開礦上,沒有文化,只能去干苦力,同是苦力,還不如在礦上干,畢竟礦上給錢多。要是離開礦,家沒人養,錢掙得少,日子也就沒法過了。

為什麼很多礦主明明懷疑這是殺人敲詐,卻不報案?礦主是要賺錢的,報案之後的損失遠遠大於私下賠款的損失。 因為一出現煤礦事故的時候,政府官方一般會要求封井核查排除安全隱患。煤礦一旦被封,停產整頓,什麼時候整頓完,什麼時候能開業復工不好說,面對巨大的利益差額,孰輕孰重,商人比誰都算得清楚。

僅僅1998年,各地警方共查明做這種買賣的歹徒共202人,橫跨陝西、山西、河北、江蘇、河南、遼寧6省,作案100多起,殺害了無辜的「點子」100餘人,敲詐錢財200餘萬元。

目前,礦難賠償標準依據2011年施行的新《工傷保險條例》。該條例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其中,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以2015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為例,當前礦難賠償僅此一項 就不得低於62萬元。

這20年來類似案件都是以老鄉為單位,基本都是同一個村人作案。包括陝西、雲南、四川等等! 為什麼一個村子的人,明知道這是傷天害理,斷子絕孫的勾當,卻樂於參與,至少也是不去報案呢?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人人為利,讓人心寒。

用工單位嚴格執行《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完善用工管理制度,加強對勞動合同制員工的監督管理,避免不法人員通過招黑工、冒名頂替等方式進入礦山,是不是就能避免騙礦騙保的情況?

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加強對礦山(尤其是小礦)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安全隱患核查、事故上報核實及職工身份驗證等事項。是不是礦上就能少點危險,礦工們的生命安全就能得到進一步的保障?生命本無價,算計、害人的心多了,也就成了買賣。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北京金鉦律師事務所 的精彩文章:

疑心太重!鄰居凌晨在前村主任家放火致死6人!

TAG:北京金鉦律師事務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