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房子,中國人發明了一個漢語新詞,多年前被錄入了中國大詞典
房奴一詞是教育部2007年8月公布的171個漢語新詞之一,「房奴」意思為房屋的奴隸。
現在,要賣一套房子所付出的代價是逐年增高,即便「房奴」是好些年前的熱詞,但是,現今的「房奴」現象依舊是有增無減。即便不同地區房價有所差異,但是,很多人就覺得可能是因為通貨膨脹才導致了這個問題,畢竟,錢不值錢了,要是放在以前多好呀,物價不高。特別是民國時期,說不定穿越回去自己還是一方富豪呢。
可是,事實卻並不是這樣的,單看當時的房價,相比於今天確實不高。但是,那個時候的國民收入也不高,不論房子怎麼廉價,依舊買不起,也就是說:民國時期的房價並沒有那麼我們想像當中的那麼低。
在民國初期,單單是成都地區的房屋,只要附帶了小花園就得四百四十兩白銀,更別說像上海那種沿海的「摩登都市」了。據當時人吳虞的記載:當時的成都人,普通家庭一年省吃儉用,盡全力只能夠存下五兩白銀,所以,想要買起前文所說的那種帶有院落小房子是很困難的,這就跟我們現在的普通人要在北上廣的繁華地段買一套房是一個概念。
可能很多讀者認為這也太聳人聽聞了,那我們就來詳細的算一算。
一兩白銀是三十七克,帶花園的院落賣四百四十兩白銀的同一時期,白銀價格暴增,一克都達到了十元的高價。也就是說,那樣的一座房屋價值十六萬元。看到這個價格很多人都覺得這可是撿大便宜的事情 。前面我們說過,普通人一年的存儲金只是一個粗略的估計,按工作的不同分類細算下來:
人力車夫一年除去日常的開支,最多能得到三兩銀子;剪頭髮的理髮師最多能得到七兩;保安即便由東家管吃管住也不過五兩左右。因此,這十六萬元的房價對於當時的人來說已經是天價房了。
所以,要說民國的房價高低與否,答案顯然是高的了,而且,可以跟現在的房價給人的壓力相比肩。要知道,就算經濟發達的今天,我們去探究房價的高低也是要參考普通人收入的。
而房子漲價漲得快也並不是中國現代所獨有的現象,早在民國之時就已經有了。例如:前面說到的四百四十兩白銀的房子不到半年時間就漲到了整整五百兩。買到那座房子的房主都在慶幸,幸虧買了這座房子,否則,以後則更加買不起了。可見,買房的思想前人和我們是一樣的,都希望自己買到的房子能夠升值,買到了好房子則心裡欣喜。
結合民國到現代房價的變化,具體的時間房價也是不同的。總體上而言,民國初期的房價是很低的,到了後期房價就開始增高了。在北洋軍閥統治時期房價是很低的,國民黨統治的時期房價偏高,並且,抗戰以前的房價比抗戰以後的房價更低。
如果,你覺得只拿民國時期的成都房價做對比還不能夠反應問題,那麼,我們來看看當時的北京城是如何的?
在五四運動之時,也就是二十世紀初期,魯迅就曾買下了一所北京的四合院,郁達夫的哥哥也在北京的巡捕廳衚衕買下一所四合院,最終,花去了兩千兩百銀元。僅在五年之後,那裡的四合院就須要手裡有五千或六千銀元才能買得起了。在這短短的幾年時間,房價可謂是翻了一番。而現在那條衚衕的里的普通房子,每平方已經到了非十萬元不能買到的地步了。
顯然,今天的房價比當年漲得快多了,而現在的人僅僅在面臨買房的壓力就已經遠遠超過了前人。再看當時經濟發達地區之一的上海,連租房也是一種奢求,特別是在租界之內,有的時候,即便你腰纏萬貫也難租一套房。
「租借」,是指一國根據條約將其部分領土出租給另一國,在租借期內,承租國將租借地用於條約規定的目的並行使全部或部分管轄權。出租國仍保持對租借地的主權,租借期滿後予以收回。在近代歷史上,中國的租借大多是根據不平等條約產生的。
因為,民國時期的社會治安不像現在這樣好,很多人在買房租房的時候都會相應的把人身安全因素考慮進去,這樣的話,租界的房屋就意外的受歡迎了。要知道,就算戰火燒著了整座城市,也絕對燒不盡各國租界,在租界里的人是擁有特權的。
而那些手裡擁有一定資產的人也會買下租界的房子進而轉賣或者租賃出去以賺取差價,因為,房屋的供不應求,房價自然就水漲船高。但是,哪怕是在當時,擁有一點存款的中產階級或者工薪階層也只能望而卻步,辛辛苦苦工作的錢最後也只得落入那些有房者的錢包。
可以說,社會財富分配不均僅是房價上漲帶來的一個問題,更重要的是房產市場遭到了破壞,想要買到一套房子比登天還難了。看到這裡,大家是不是覺得,買房子是各個時代的普通人都頭疼的問題了呢?
通常來說,「房奴」就是指家庭月負債還款額超過家庭月收入50%以上的家庭,此類家庭因為負債率較高,已經影響了家庭生活的正常品質。按照國際通行的看法,月收入的1/3是房貸按揭的一條警戒線,越過此警戒線,將出現較大的還貸風險,並可能影響生活質量。
參考資料:
『《吳虞日記》、《民國時期的房價有多高?》、《中國的房奴》』


※一壯漢實在沒錢了,來到當鋪割下了耳朵估價,老闆見後趕緊給銀子
※此民族讓中國那它沒辦法,此人妙出一計,結果它徹底在中原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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