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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國如何用不到三年時間禁絕為禍百年的煙毒


來源 | 文史精華






舊中國留給新中國一副千瘡百孔的爛攤子,以鴉片煙毒為主的毒品泛濫,種植罌粟的面積廣大,解放前夕全國種植罌粟的面積高達100多萬公頃,最大產毒地在西南地區(即四川、雲南、貴州、西康4省及重慶市),其種煙土地達1545萬畝,佔耕地總面積的9.4%,而在雲南省高達33%,在西康省高達48%以上。制毒販毒者約有50餘萬人,幾乎遍及全國,僅華北地區的察哈爾、山西、綏遠、河北4省及北京、天津2市就有毒販1萬多人。西安的各個行業幾乎都販毒,有的小鎮僅有萬餘人口卻有毒販500多人。至於鴉片煙館更是到處林立,僅昆明一市即有煙館1100多家。全國約有煙民2000多萬,約佔當時總人口的4.4%,而在貴州省高達21.42%。眾多煙民因吸毒傾家蕩產,道德淪喪,家破人亡。當時廣為流傳的一副對聯是煙毒危害的生動寫照:「竹槍一枝,打得妻離子散,未聞炮聲震地;銅燈半盞,燒盡田地房廊,不見煙火衝天!」




在抗日戰爭以前,國民黨政府對其首都南京市的禁毒力度雖強於其他地方,但收效也不很大。日本侵略軍佔領南京後,毒霧瀰漫,煙館土膏店遍布全市。1943年冬至次年初,中共地下黨領導愛國學生開展了聲勢浩大的「清毒運動」,上街遊行,沖砸煙館,焚燒毒品,抄「白面大王」家,迫使汪偽政府槍決了大毒販。




抗戰勝利後,毒品又在南京大肆泛濫起來。在國民政府接收大員「五子登科」(金子、房子、車子、票子、女子)的腐敗大氣候下,南京作為首都其人口的構成較特殊,紙醉金迷、吞雲吐霧者特別多,對毒品的消費需求量大;又因南京處於東、西、南、北的水陸交通要道,成為毒品重要集散地及中轉地。毒販們有的收買軍警人員武裝押運,放私過關;有的自闢地下運輸線,以各種狡猾手段隱蔽滲透;財大氣粗的大毒梟甚至用私家汽車、輪船,配保鏢專門護運。全市145個行業有56個行業經營毒品,僅旅館業販毒的就有75家。各團伙按籍貫分成「南京幫」、「湖北幫」、「江西幫」、「宿縣幫」等等,劃分勢力範圍及搶佔市場份額,既有「批發中心」,也有「零售網點」。




1946年南京市政府發布《禁煙禁毒治罪條例》,並在「首都警察廳」刑警隊下設了3個緝毒組,但只是「拍拍蒼蠅,不打老虎」,結果堂堂首都越發被搞得烏煙瘴氣。近年流行的毒品「搖頭丸」(化學名稱叫「安非他明」)早在當年便於南京出現,當時美國政府為支持國民黨打內戰,把在「二戰」戰場上美軍用於救治傷員及提神的「甲基安非他明」,與其他剩餘物資一併贈送給國民黨,一時之間,南京、上海、重慶等地藥店甚而地攤上都充斥著名為「抗疲勞素」的「葯」,實質上就是「甲基安非他明」。



 


1949年4月23曰南京解放,但殘留或潛伏的國民黨軍政警憲特人員及反動會道門頭子、地痞流氓等,利用社會尚不安定的局面,瘋狂從事制販毒品,如特務陳榮輝受台灣國民黨當局派遣,於1949年12月潛入南京,秘密建立「蘇魯皖人民反共救國軍第五縱隊」,多次由安徽販來鴉片到南京出售以獲取經費;原國民黨交警總隊江淮挺進軍中校大隊長卜賢武,成立「江南兵團」,發展了30多人進行販毒;大毒梟谷朝選,從1928年起加入幫會開始販毒生涯,人稱其家為「門東毒窟」,南京解放後他以「德新浴室」老闆身份為掩護繼續制販毒,曾一次將48兩海洛因銷給27家地下煙館,並傳播謠言,威嚇知情人;洪幫「中華山」頭目張文傑,曾任國民黨滇黔綏靖公署參議、軍委會少將參議,他收羅制毒販毒慣犯,出巨資大量製造並販賣海洛因等毒品,牟取暴利並擾亂市場。



由以上可見,開展禁毒鬥爭,已成為肅清舊中國遺留污毒、鞏固新中國人民政權的燃眉之急。



  


禁毒鬥爭,初見成效


  


1950年2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第21次政務會議通過並發布了《政務院關於嚴禁鴉片煙毒的通令》,全國的禁毒鬥爭全面展開。南京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於各城門口要道口設置10個治安檢查站,一年之中緝獲鴉片1286兩。市公安局又於6月發布《戶口調查登記辦法》,將吸售毒品者劃為特種戶口登記。10月,市公安局發布《禁止煙毒暫行辦法》,責令種、制、販、售毒品者主動登記,交出毒品、毒具,對違者論處,沒收非法所得,並號召廣大市民檢舉,吸毒者限期戒除。




同年4月,南京市公安局偵破號稱南京毒犯「四大金剛」之一的項福如夥同其弟項福祿等7人販毒大案。項福如從日偽時期就是販毒專業戶,安徽省滁縣30多家鴉片煙館和南京門西一帶毒販都長期從他手中批發毒品,解放後,他依然我行我素,破案時,從他家中起獲大量毒品及戥子等販毒工具。
  


在當時開展的聲勢浩大的「鎮壓反革命」運動中,公安機關更嚴厲打擊了具有反革命犯、毒犯雙重身份的罪犯。例如由蔣經國領導的武裝特務組織「經軌流動兵團」直屬第二營營長潘漪,勾結原中統特務趙曙東、張如崑數次持槍搶劫並販毒,以獲取反革命活動經費,後潘犯被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同案犯判有期徒刑。反動的「青年救國團」首犯肖明山,收買我公安機關留用的舊警察曹文奎、孫誠,去皖北購毒品來南京販賣,以所獲巨款作為反革命活動經費。市公安局偵悉情況後,與皖北公安機關聯手作戰,將其一網打盡。號稱販毒「四大亨」之一的林之棟,依靠日偽販毒起家,解放後窖藏了大量海洛因拒不上交,並糾合國民黨兵痞繼續販毒。林犯終被人民法院依法處決。




從1949年5月至1951年底,南京市公安機關破獲3000多件毒品案件,抓獲毒販3000餘名,繳獲2萬餘兩毒品。




當時,全國禁毒鬥爭初見成效。針對毒品的種、運、制、販、吸等環節的實際情況,人民政府及公安機關採取「力勸兩頭,斷斬中間」的策略,即規勸吸毒者不吸、種者不種(包括強制剷除),重點卡斷流通環節,著重打擊制毒販毒。此法在當時稱之為「攔腰一棍」,使得種罌粟的不易賣出,吸食者也不易買到,因而鴉片價格大跌,除了邊疆少數民族地區與內地偏僻山區尚有零星種植罌粟外,全國大部分地區先後實現了禁種。但是,由於巨大的毒品地下市場依然存在,不法之徒為牟取暴利更鋌而走險;產地禁種使得存貨「浮出水面」及境外貨走私入境,所以禁毒鬥爭的形勢依然嚴峻。





1952年,「三反」、「五反」運動中,從全國各地揭露出大量毒品案件,南京市仍有毒販4000餘名,許多人對禁毒令置若罔聞,依然販毒多達200兩以上。國家公職人員及國企職工涉及毒品犯罪的事實觸目驚心(約佔毒犯總數的10·9%),僅南京鐵路局就有機務段司機等職工200多人參與走私販毒。南京大毒販程其寬,原系幫會頭目,解放後販毒多達6908兩,罪行暴露後向市人民法院秘書長兼刑事庭庭長丁某行賄8700萬元(舊人民幣);市法院收發員楊某經丁某的同意,脫職販毒,並利用丁某的保護,私刻公章,偽造證件,冒充幹部,拉攏公安、司法部門的意志薄弱者,與「湖北幫」、「宿縣幫」相勾結,在不長時間內販毒多達1968兩;南京青幫「通字輩」頭目車惠軒,解放後販毒多達3600兩,用金錢、美女、毒品為糖彈,使泥馬巷派出所所長王某吸毒上癮,腐化墮落,包庇毒犯。類似情況,全國為數不少。





為此,時任公安部副部長的徐子榮,在給毛澤東主席寫的專題報告中說,必須於「三反」、「五反」運動末期,大張旗鼓地再搞一次群眾性的禁毒運動。公安人員不論吸食、盜賣、販運、制售毒品和包庇掩護毒犯都是嚴重的犯法行為,必須一律嚴肅對待,絕不寬恕。毛澤東批示「徐子榮同志所提意見是好的」,並命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李富春「找徐子榮同志一商」。





4月15日,中共中央發出《中共中央關於肅清毒品流行的指示》,5月21日,政務院發布《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為查禁鴉片煙毒的通令》,7月30日,中央批准了公安部《關於開展全國規模的禁毒運動的報告》。



  


重拳出擊,穩准快狠


  


8月10日,公安部一聲令下,全國1202個禁毒重點地方和重點部門同時大規模地搜查緝捕毒品案犯,毒犯們紛紛落入法網,全國查出毒販近37萬人,逮捕82056人。南京市僅到8月底就迅速逮捕了現行犯360餘名。




在南京市委、市人民政府領導下,市領導及有關部門、人民團體負責人組成市禁毒指揮部,各區及鐵路等重點部門成立禁毒指揮分部,一般單位由單位組織、人事保衛部門收集整理材料。市裡還規定:搜查、捕人如涉及民主人士、工商界和文教界上層人員,以及與外地聯繫,必須報市禁毒指揮部批准;傳訊須經禁毒指揮分部批准;找被檢舉人談話,須經派出所所長批准。



南京市認真貫徹宣傳部及公安部聯合發出的《關於禁毒的宣傳指示》。該指示說,為使廣大群眾充分了解禁毒運動的意義,動員他們積極與制售毒品的犯罪行為作鬥爭,必須進行廣泛的強有力的宣傳。但為避免美帝國主義利用我禁毒運動進行造謠污衊,這次禁毒運動宣傳只限於在人民群眾中進行內部的口頭宣傳,不在新華社、報刊、廣播電台發表任何有關運動的報道。這是針對當時嚴峻、複雜的國際鬥爭形勢而制定的。1952年5月5日,美國政府代表在聯合國麻醉藥品委員會上提交了誣衊中國政府在日本私賣海洛因的報告。為此,中國外交部發表聲明堅決抗議。為搞好聲勢浩大的宣傳,南京市共召開各種群眾會議8800餘次,聽眾達74萬餘人,還在宣判毒犯大會時組織15萬人收聽有線廣播大會實況。宣傳造成了巨大效應,使人民群眾對禁毒運動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紛紛響應;使許多毒販坐立不安,開始接受登記,坦白交代罪行。




9月初南京市公安機關乘勝追擊,又抓捕350餘名慣犯、現行犯、假登記不坦白的頑固犯;同時組織已登記的273名毒販受訓,進行集中教育。人民法院在9月3日召開全市性公開宣判大會,判決了3名大毒犯死刑,立即執行;7個區也分別召開宣判大會,判處一批中、小毒犯有期徒刑。宣判會後,繼續進行強大的宣傳和動員,出動宣傳車,進行街頭巡遊廣播;運用小戲劇、展覽、快板、相聲等多種形式進行生動活潑的宣傳;召開吸食毒品人員會議及各種小型居民會8530次。




廣大群眾被充分發動起來,紛紛檢舉,提供線索,公安機關共收到檢舉信58300件,口頭檢舉3411次。當下關區的群眾察覺毒犯陳關濤欲逃跑,迅速跟蹤監視並向公安機關報告,使其在臨上列車前被擒獲。一些毒販的家屬的立場也轉化,主動交出家中藏匿的毒品毒具。在「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四處夾擊下,至9月底共有近5000人登記,經審核,其中合乎登記條件的佔全市已知毒販總數的82·3%。




從10月起,南京市繼續追繳毒品。市人民法院召開第二次宣判大會,處決5名大毒犯,進一步震懾頑抗分子。公安機關將繳毒重點放在毒品囤戶、大犯、慣犯、有較多毒品來源而去向不明的人員身上。僅張氏一案,一次就繳毒404兩鴉片。在禁毒運動中,全市共繳獲鴉片煙土25288餘兩以及大量毒品毒具。



 


在定案處理工作中,依據中央政策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毒犯條例(草案)》,結合華東地區、南京市所定法規的處理標準,共登記毒販4435名,逮捕1153名,判處死刑的19名,判處10年以上徒刑的135名,判處5年至10年徒刑的332名,判處3至5年徒刑的285名,免於起訴和釋放管制的235名(一般毒犯中的老人、有幼兒的女犯輕判為管制)。
 


為了徹底割除毒瘤,南京市在禁毒運動末期開展了戒毒工作。當時(1952年底)仍有吸毒者千餘人。依據中央關於「政府管理,群眾監督,集中或分散進行戒除,年老體弱者暫緩」的精神,市禁毒指揮部制定了戒毒計劃,設立了戒煙所(對外稱衛生所),負責統一配發戒煙葯。起初,不少煙民怕被處理,怕因此而失業,不敢承認吸毒及領葯。各級組織進行了大量細緻的幫教工作,並讓戒毒成功者現身說法,終於打消了種種顧慮。結果,經過檢查,需強制戒毒的僅有50人,除對其中有流氓行為的、無業人員、毒癮嚴重的5人進行集中戒除,對另45人採取了公安機關督促管理、衛生部門發葯的分散戒毒方式;對絕大多數吸毒者則實行了「煙民自戒為主」的方式,結果很快全面戒絕。秦淮大禁毒最終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全國的禁毒運動也取得了巨大勝利。據中共中央轉發公安部長羅瑞卿《關於全國禁毒運動的總結報告》稱,運動於1952年11月底結束,共查出毒犯369705名,共逮捕82056名;處理51627名,其中判處各種徒刑(包括死刑、無期徒刑)33786名,勞改的2138名,管制的6843名,釋放3534名,已處決880名;共繳獲毒品3996056兩,制毒機235部又15716套,販運藏毒工具263459件、迫擊炮2門、機槍5挺、長短槍877支、子彈80296粒、手榴彈167顆、炸彈16個、發報機6部。




從1950年2月24日政務院頒布禁毒通令開始,到1952年11月底全國禁毒運動結束,新中國在不到3年內徹底禁絕了百年煙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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