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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毛蒜皮」一聊幾十年

1994年11月4日《北京晚報》3版

1994年10月2日《北京晚報》3版

「冬天要不要貯存大白菜?花一兩百元買一件心愛的裙子值不值?先嘗再買的購物體驗值得提倡嗎……」看到這些問題,您或許有一種「穿越」的感覺。沒錯,二十多年前,北京市民就曾為這些問題認真權衡和思考過。1994年《北京晚報》的特色欄目「百姓沙龍」中,一筆一畫地記載著這一事實。

問題是陳舊的,答案中閃耀的觀點卻是經典的。更重要的是,這些話題得以讓我們體味今昔。

冬貯大白菜到底買不買

「大白菜是個寶」、「大白菜好吃有益健康和美容」、「白菜偏方可治病」……如今回過頭來再看這些小標題,您可能會莞爾一笑。大白菜被北京人稱為「看家菜」,翻開《北京晚報》,自然少不了關於大白菜的內容。

毫不誇張地說,每個北京人都有一種白菜情結。一個五口之家,囤個四五百斤大白菜過冬一點兒都不稀奇。對這種白菜情結描述最精彩的,要屬散文大家汪曾祺。

「臭豆腐滴幾滴香油,可以待姑奶奶。蝦米皮熬白菜,嘿!我認識一個在國子監當過差,伺候陸潤庠、王垿等祭酒的老人,他說:『哪兒也比不了北京。北京的熬白菜也比別處好吃——五味神在北京』。五味神是什麼神?我至今考察不出來。但是北京人的大白菜文化卻是可以理解的。北京人每個人一輩子吃的大白菜摞起來大概有北海白塔那麼高。」(汪曾祺《衚衕文化》)

因為北京人對大白菜的執著,汪曾祺得出了一個結論:北京人易於滿足,他們對生活的物質要求不高。當然,這已經是上個世紀的事了。

1994年11月,新上市的大白菜一級菜零售價僅為每公斤0.28元,但市民們冬貯大白菜的熱情卻是各有不同。也是這一年的11月4日和5日,《北京晚報》的《百姓沙龍》欄目邀請多位讀者對「冬貯大白菜」暢所欲言,收錄了許多珍貴的留言。

其中,一位名叫馬向明的市民分析,人們對冬貯大白菜的熱情不如從前高了,是因為大家的生活水平提高了,有多種蔬菜可以調劑口味;農貿市場多了,早市多了,買菜變得方便了。還有一點,是和北京市民的居住條件改善有關。因為上了樓,反而失去了大白菜的貯存條件。話雖這麼說,但這位市民每年還是買上一二百斤,畢竟「存點兒大白菜心裡踏實」。

市民王繼誠的觀點,則代表了一種新的消費觀念。他說:「我們家沒必要存大白菜。」想吃了,就買一棵剝得鮮亮的菜娃娃,多省事兒啊。王繼誠小時候,家裡頭成天的炒白菜、熬白菜、燒白菜,可到了1994年,人們飯桌上的菜品多了,白菜自然吃得少了。

從市民的各抒己見中,傳遞出一個明顯的信號:北京,再也不是那個易於滿足,對生活的物質要求不高的北京了。

高價買時裝究竟值不值

1994年10月2日,《北京晚報》「百姓沙龍」欄目中掀起了一場討論,主題就是「花大錢買時裝值不值」。

先來看看在那個年代,花多少錢買一件衣服算得上是「大價錢」呢?記者近日採訪了一直在媒體界工作的李女士。她打開了回憶的閘門:「二十四年前,我正好是30歲,心裡是喜歡穿新衣服的,可又常常捨不得買。夏末清倉打折的時候,只花二三十元就能買一條裙子,樣子可好看了,同事們都會過來誇我,問我衣服是在哪兒買的。冬天一件純羊毛的套裝賣一百多塊錢,那真算是大價錢買時裝了,一年就買那麼一次,不過錢花得也值。我一連穿了好幾天,都捨不得洗。」

年逾八旬的榮奶奶也打開了話匣子,二十多年前,她的眼睛還不像現在這樣花,能做一些針線活。「我常做幾件女士穿的娃娃服,純棉的,短袖,讓我閨女拿到地攤兒上去賣,一件只賣十幾塊錢。」提到大價錢買時裝,精通裁剪的榮奶奶現在還覺得不值得:「那時候的大價錢啊,也就是兩三百元買一件衣服吧。現在生活條件好了,可我還是教育子女要買物有所值的東西,不要只追求牌子忽略了性價比。」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當時人們的經濟條件已經較改革開放之初有了很大提高,消費意識也發生了變化。不少市民在晚報上發表觀點,稱時裝雖貴,但只要能帶來美,能體現自我,那就值。家住東城區的康國順對這個話題有著自己的見解:「只有好的時裝,才有其價值,專門的設計、優質的用料、精心的製作……因此,一件高貴華麗典雅的時裝,價格昂貴也是應該的。」在改革浪潮的衝擊下,過去被認為對穿著要求不高的北京人,開始變得「洋氣」了。

一個圍繞著「買時裝值不值得」的討論,反映的是人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如今,北京的三里屯已經成為許多市民眼中的「潮流風向標」。想知道眼下什麼穿搭最流行,去三里屯逛一圈准沒錯。在一些年輕的「潮人」看來,花幾百元買件衣服成了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從「先嘗後買」

到「智慧零售」

逛超市、菜市場,顧客常會看到這樣的景象:賣哈密瓜、醬牛肉的旁邊,放著一個方形塑料小盒,裡面是切好的小塊試吃品,旁邊還有一滿罐兒牙籤。顯然,這早已被當作司空見慣的營銷手段——先請顧客品嘗,再由顧客決定是否購買。然而,若時光退後二十餘年,這種現象卻剛剛在北京「嶄露頭角」。這項在當時看上去十分新潮的營銷方式,為京城的消費體驗增添了幾抹鮮香可口的味道,並引發了一場晚報讀者的集體討論——食品該不該先嘗後買?

翻一翻《北京晚報》1994年10月19日3版的文章便不難發現,讀者們當時發表的真知灼見一點也不陳舊,其中的智慧和理性仍然可以指導、啟發著今天的買賣關係。

「先嘗後買也要有『度』。」來自海淀的讀者張鳳閣分享了他的尷尬經歷:「我帶小孫子去某大商場,突然有一位導購小姐撕開一塊糖紙就往小孩嘴裡塞……結果小孩要買,只好掏出7元買了一盒。」先不論買或不買的決定,嘗不嘗本是消費者的自主選擇,如果把食品硬塞給孩子或不善於拒絕的人,顯然是不禮貌的。因為有著類似的感受,讀者付春升總結道:「或嘗或買彆強扭。」

讀者黃存信和宋靜文則表示,不是所有的食品都能先嘗後買,已打開銷路的食品不必重視是否先請顧客品嘗,而那些新產品,或是對新鮮度要求很高的食品,卻應該讓讀者先嘗一嘗再決定。晚報讀者提醒商家,不論消費方式如何變化,最重要的是「食品生產者要真正堅持質量第一,信譽至上」,這樣即使消費者未嘗先買,也盡可放心。

從這些消費者細心的考量中可以看出,百姓對新穎的購物體驗是樂於接受、願意嘗試和勤于思考的。二十年過去了,這一買一賣之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而晚報對於前沿生活方式的「熱傳播」和「冷思考」卻從未停止。

例如,如今風靡全民的網購,是日常消費方式演變中里程碑式的創造,而對於接到網購商品不滿意後該如何處理的討論也從未停止。2014年2月14日,《北京晚報》將「國家工商總局明確網購消費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內可無理由退貨」的好消息傳達給讀者;基於消費者在退貨中遇到的重重阻礙,晚報又在2016年7月報道了消費者起訴電商不予退貨並獲法院支持的典型案例;當年8月,晚報再次提示讀者,根據規定,基於查驗需要而打開商品包裝,並不影響退貨流程。

再如,當城市「長出」智慧的觸角,零售方式又邁上新的台階。一家書店裡的每一本書都註冊了「身份證」,隨時同步著線上價格;麵包坊里的甜點可憑不同「顏值」在掃描儀前顯示價格,幫助消費者更快完成自助結賬……嶄新的購物體驗五花八門,不斷刷新著消費者的想像力和便捷度。6月29日,《北京晚報》的「周末跟我GO」欄目用4個圖文彩版報道了智慧北京的多個側影,呈現出京城百姓充滿科技感的消費生活。

從二十年前討論傳統零售中「該不該先嘗後買」的熱點話題,到如今擁抱場景式消費時代下的「智慧門店」,京城百姓對新技術和新體驗的接納速度於此可見一斑。好東西,北京人沒什麼不能接受的。

本報記者 王琪鵬 殷呈悅 J219 J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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