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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師是幹啥的?

正視《聖經》對牧師和長老職分的教導

十年前,一位牧師去探訪一家美國老華僑。這家人看見牧師來了很高興,這樣接待他﹕「牧師,你來探望我們啊!你今天休息(day off)嗎?」牧師真是不如何回答,心裡感覺啼笑皆非。

北美洲的教會,牧師服事的時間都不很長,平均兩三年。很多教會找牧師,很多牧師找教會,三十多年來如此。為什麼?

教會為什麼有牧師?沒有牧師真的不行嗎?牧師是不是每星期講一篇道,再來一次團契聚會,其它時間就休息?為什麼我們需要全職的牧師?部份時間的不行嗎?光是長老治理教會有什麼不好?或者請外來講員輪流講道,也不是很好嗎?

身為第四代的傳道人(曾祖母是女傳道,祖父,父親,大伯都是牧師),我是在教會圈子長大的,對於牧師生活的甜酸苦辣,不是聽過就是經歷過。可是,今天我還在教會服事,因為主耶穌愛祂教會。我可以不愛嗎?

讓我們討論《聖經》關於牧師的教導。順便一提,《聖經》沒有Reverend這個字,雖然後人用這稱呼是為了尊敬牧師,都是善意的。《聖經》設立的職位與使用的稱呼有牧師(pastor),長老(elder),監督(overseer/bishop),教師(teacher),和宣教師」傳福音的, evangelist)這幾種。

教會存在的目的﹕全民皆兵

首先我們先回答一個問題﹕教會存在的目的是什麼?我們可以簡單地說﹕《聖經》要求一間健康的教會,必須在四方面都齊備﹕

(一)敬拜,

(二)教導/學習上帝的話,

(三)交通團契生活與事奉(包括奉獻),

(四)見證(包括關懷有需要者)。

我再加上一句﹕一個健康的教會的每一個成員,每一個基督徒家庭,在這四方面都有參與﹕都有某一個程度上的參與。

當然,沒有一件教會在四方面都非常強的;不過,四方面都是我們的責任,都有《聖經》的吩咐與範例(參﹕徒2﹕41-47),作基督徒的我們實在義不容辭。

一個健康的教會,就是說一間合乎上帝心意的教會,是全民皆兵的;每一位基督徒都願意作基督的精兵。保羅在《以弗所書》4章說﹕每一位聖徒都應該「各盡其職」。每一位基督徒在教會裡至少應有一方面的參與。記得兄弟與師母在紐約市開拓教會的時候(1980-85),有一次統計弟兄姐妹的參與程度;一個40人的教會,竟然有102人次的參與,換言之每一位基督徒平均參與兩至三方面的事奉。

牧師不是來替代信徒要從事的事奉。牧師來了,信徒、執事們不會比較休閑的;反之,長執和信徒們只會更忙碌、更積極的事奉!若不是這樣的話,牧師就搶奪了信徒在上帝面前的呼召;這種讓牧師「一腳踢」的教會肯定不健康,不合乎上帝的旨意。牧師來,是要信徒更加積極的事奉。《使徒行傳》8﹕4提到散布到各地傳福音的,都是「平信徒」!

把牧師當作教會的僱員,也反映出缺乏尊重《聖經》對牧師職分的教導。這種態度在西方華人教會比較普遍。牧師停留在一間教會的時間也相對的短。

牧師,長執,與會眾,三者之間必需有美好的溝通,欣賞每一位的角色、恩賜,教會才會健康。教會不同的宗派,用不同的制度來管理;有主教制(天主教,聖公會,衛理公會);會眾制(浸信會,播道會,很多獨立教會);和長老制(長老會,歸正/改革宗,公理會,宣道會等)。不論用什麼制度,三方面的溝通和互動還是必須的。

《聖經》中的長老,執事與牧師

牧師究竟是誰

保羅在《使徒行傳》到處開拓教會,每處都按立「長老」。「長老」與「監督」同義(參《提多書》1﹕5-9,兩個名詞都使用,意同),其責任就是牧養、教導、特別是管教(監督)教會。

長老與執事,是兩個不同的職分。執事不是長老的預備班;長老不是為退休的執事所設的名譽頭銜!長老的工作與執事不一樣(雖然很多教會的「執事」們從事長老應該作的工作)。執事的工作(參使徒行傳6﹕1-7)是憐憫人的需要,慈惠事工;也加上一些財務的服務。因此,輔導(關懷,探訪等)應是執事工作範圍之一,若在這方面發揮功能,教會一定經歷到上帝的能力,生命被改變,基督的名被高舉。

那麼長老的工作是什麼?長老從事牧養,管教。長老可以分兩種(提後5﹕17),一種是特別從事教導與講道的。牧師就是主要從事教導、講道的長老(teaching elder)。長老的資格,列在提摩太前書第三章。

所以牧師的責任,就是教導,宣講,牧養,和管教;這裡包括了聖禮(洗禮,聖餐),都與長老們同心施行。講道,教導,輔導(關懷)是牧師一人進行的;管教,領導教會,是與長老們一齊籌劃的。

教練,為了教會的成熟而設立的職分

我們可以這樣看﹕牧師是一位「教練」(coach),目的是培訓信徒成長,好叫每一位信徒都作基督的精兵。牧師自己也有信徒應盡的本分(在上帝的話語上長進,十一奉獻,等);除此以外,牧師還擔任教練的事工。我們可以這樣說﹕一間教會若沒有牧師,可以活下去;一間教會若要長進,增長,成熟,教導事工是不可缺乏的。而《聖經》設立教導長老的職分,就是為了教會成熟,多結果子(《以弗所書》4﹕11-12)。The pastor/elder is not essential to the existence ofa church, but he is essential to the effective ministry of the congregation.牧師(或長老)對信徒各盡其職是必須的,雖然對教會的存在,嚴格來說不是必須的。

牧師有沒有權柄?

牧師有沒有權柄?基督教和天主教在這方面截然不同。天主教認為﹕神職人員本身有權柄,包括赦罪的權柄。基督教完全不同意。我們認為牧師和長老有上帝話語的權柄;這權柄是在事奉中執行的,不是個人本身所擁有的。(The authority of the elder/pastor is notvested in the person as such, but it is exercised in the ministry of the Wordof God.)牧師講道和教導的時候,是身為上帝的代表,宣講祂的話語(聖經)里所宣講、教導的。牧師吃飯,聊天的時候,是一位信徒,是教會的一分子。牧師是領袖,是榜樣;牧師也是人,有血有肉的人,有家庭的人。

牧師也是人

牧師能平安事奉,無後顧之憂,是教會的祝福。牧師平安與教會平安有著很密切的關係。宗派的存在,一部分是為了安排牧師各方面的需要,包括退休,保險,薪金制度的釐定,進修,師母們之間所需要的聯誼,等等。我所屬的宗派,在教會聘任牧師的聘書里,一般這樣說﹕「為了讓你能無後顧之憂地事奉,本教會願意提供以下的薪俸…」教會提出聘書;牧師把聘書帶到區會(區會乃是所有教會和所有牧師的聚會)批准;然後區會把聘書交還牧師,牧師就可以開始上任。

你知道牧師心目中最寶貴的是什麼?有人說,是師母的同心;有人說,是信徒的追求;有人說,是金錢;等等。當然,上帝是牧師(身為一位基督徒)最寶貴的一位。從事工方面來看,牧師一生最寶貴的是他的聲譽。牧師若在會眾中間的聲譽受到損害的話,他事奉的效果(effectiveness)就受到嚴重的打擊。因此﹕會眾若有什麼對牧師不滿的事,最好的作法,事直接告訴牧師。若不是的話,就註定助長教會分裂,或間接導致牧師離開教會。

我像,有些牧師是佈道全家,如唐崇榮牧師(不要忘記,他也是牧養教會的牧師)。有些是講道家,如劉傳章牧師;西方在講道上強的很多﹕James Montgomery Boice, Allister Begg, JonMacArthur是很好的例子。有些牧師是關懷,牧養專家,不離開羊群的。有些是教導型的牧師,專心預備材料,甚至寫書。有些牧師是行政專家,好像蘇文隆牧師甚至著書教導牧師如何管理(manage)教會。

牧師是人,是基督徒。上帝給每一位基督徒一些恩賜,可是不是賜所有的恩賜給一個人(只有耶穌基督才有一切的恩賜!)。沒有一位牧師是五項全能的奧運高手。每一位牧師,最多在兩方面比較強。其它方面怎麼辦?那就是長老,執事,信徒補上的地方了!行政不強的牧師,需要行政助理,可以是義務的,部份時間的,或全職的,視需要而決定。

牧師,婚禮,與政府

通常牧師會為基督徒男女證婚。一方面,婚姻既然是上帝所設立的(創2章),牧師身為教會的教導長老,自然擔起這方面的責任。同時美國政府又授權給牧師可以作婚禮見證人。加州的結婚證書是有效90天的;意思是,一對新郎,新娘,從政府拿到結婚證書之後,必需在90天內舉行婚禮;可以由牧師主持(意思是﹕以教會的名義;不必在教堂裡面,但是是假教會的名義的),也可以不舉行婚禮。去政府那裡註冊,就是再上帝面前發誓,與在教堂里發誓同樣都是在上帝面前。牧師在證婚這件事上,同時是教會的教導長老,也是美國政府委派的義務公務員(public servant)。加拿大政府更給每一位牧師登記,各有號碼。

全職?帶職?

為什麼要有全職的(full time)牧師?部份時間的不行嗎?《聖經》沒有規定牧師(教導的長老)必需是全職的;《舊約》有祭司是全職的,有些則輪流擔任一段時間。使徒保羅有一段時間織帳篷,其它時間則全時間從事使徒的工作。

牧師是否應該全時間,主要看實際的需要,而了解實際的需要,則需要對歷史和社會的透視。教會若要發揮「全民皆兵」,信徒「各盡其職」,是否需要一位或多位全時間的長老或牧師?在今天這麼複雜、充滿挑戰的後現代時期,答案應該是肯定的。記得,牧師不是請來作所有的事,乃是來作教練(coach)。教會需要一位全時間的教練嗎?那視乎你對教會的聖徒「各盡其職」的期待有多高;要看你如何領受以弗所書的教導(弗4:11-16)。

長老治會?

有些基督教傳統是沒有牧師制度的;他們一般來說,以一群長老治理教會。這並沒有什麼錯誤,《聖經》本來就教導,長老的職分就是治理、牧養教會。能夠帶著一份工作,有自己的家庭,再在教會擔起牧養的責任,的確是非常合乎上帝心意的(我想,今天的教會裡,每一位小組組長都活在這種的事奉生涯中!)。治理、牧養教會的長老,和牧師沒有兩樣,都需要在上帝的話語上紮根,按著正意解釋上帝的真道,造就信徒,提供培訓。

牧師的產生

話說回來,牧師是怎樣產生的?聖靈往往給一些信徒心中的呼召(inner call)。然後教會有責任鑒定,加上鼓勵,看上帝是否賜這位弟兄傳道的恩賜。因此,最佳的呼召場所是地方教會,而不是什麼宣教大會。

有了內在的呼召和教會的肯定,這位有奉獻心志的弟兄需要鍛練自己的靈命,恩賜,和事奉的操練。經過一段事奉操練,很多弟兄會受教會的鼓勵,進神學院就讀,畢業後被教會承認,差派作傳道,最後受按立為牧師。也有非傳統的方法,在很多沒有完善神學教育的處境下(中國大陸,第三世界,美國黑人區等),聖靈先親己興起祂的僕人,結出事奉的果子;然後經過一段的事奉,他們會感到裝備的需要;那時候,上帝又帶領他們接觸一些傳統神學裝備機構,使他們有接受系統教育的機會。先後次序不一樣,目標還是一樣﹕真理與實踐結合,呼召和事奉崗位結合,目的是裝備一位聖靈興起、使用的僕人。

神學教育的必需性?

本人接受的是典型的西方傳統神學訓練過程﹕大學時期,已經奉獻全時間事奉了,因此主修歷史,特別是西方哲學的歷史,以了解西方文化里反對基督教的部份(B.A. history,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神學是Westminster Theological Seminary的道學碩士課程(Master of Divinity),是用三或四年完成;把新舊約聖經研究,系統神學,護教學,教會歷史,講道學,和一些實踐神學的課程走馬看花地走過一遍。然後修讀了一年的神學碩士(道學碩士是申請的起碼條件),主修宣教學(Master of Theology, in missions)。最後為了華人神學教育的需要,在Temple University修讀了歷史系的哲學博士;主修中國現代思想史(五四運動與非基讀教運動),宗教改革,清教徒運動,和敬虔主義。這種教育,是典型西方栽培神學老師的過程。有它的好處,也有明顯的限制。

牧師非讀過神學不行嗎?《聖經》沒有提到「神學院」,教會歷史上有學徒制度,有自學的牧師或長老,也有神學院制度。神學教育是什麼?我們若把神學教育定義為﹕「裝備一位牧師或長老從事教導、宣講上帝的話語的教育」,那麼不只牧師需要神學教育,每一位信徒都需要!

其實,教會成為一所神學院是最符合以弗所書4章的要求。可是,不是每一間教會都有條件夠這樣作(注﹕今天的確有不少的超級教會開拓自己的神學院,各有利弊)。可是,傳道人和信徒都必須接受神學教育。

神學教育可以分三種﹕非正式的(formal),半正式的(non-formal,例如短期的講習班),和正式的(全時間,住院的學位制度)。聖經並沒有規定牧師或長老必須從神學院拿到學位;也沒有禁止神學院`的開辦,沒有攔阻牧師或長老去神學院報讀。這都視乎時代的實際需要。

結論

明白了牧師的角色和他的需要,你願意與牧師合作嗎?願意從新調整自己的價值觀、時間表、生命的優先(priorities of life)來配合教會的目標嗎?你願作基督的精兵嗎?可以這樣自問﹕

1.我對上帝的話有追求的心嗎?

2.我對整本《聖經》的內容,《聖經》的信息有基本的掌握嗎?

3.我應該在上帝的話語上如何長進?訂出兩年,三年計劃

4.我求主給我恩典,在未來兩或三年中,集中在哪一項,或兩項事奉上?

5.我感覺到事奉上需要哪方面的裝備?我忽略了其它方面裝備的需要嗎?

6.我對教會的愛心有多深?

文章轉發:公眾號歸正微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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