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別戴著你的有色眼鏡審視我
文/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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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人手各一手機,社交聊天基本都用微信。大家最能直觀看到關心的朋友、喜歡的人生活動態的地方,就在對方的朋友圈了。可正是因為這樣,我們發的東西變的越發謹慎起來。對於有的人來說,凌晨過後的朋友圈把酒言歡,各種各樣的酒吧小視頻。有的人則是傷感的歌曲圖片和自怨自哀的文字。我們通過這樣一種方式,極為控制的發泄自己的情緒,卻又不敢完全袒露自己的弱點和不堪。我們渴望被關注,又害怕被關注。就這樣自相矛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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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總說,做人一定要真實些,一定要做真自己。可是,長大以後哪有什麼真自我,我們都只是展示出想讓別人看到的一面而已。只有小孩子才不需假裝的做自己,開心就笑,難過就哭,想媽媽抱了就撒撒嬌。可也正是因為這種便捷,很多人用著別人的照片,臨摹copy著別人朋友圈的一切,直接變成原主的分身,一些人不懷好意的去騙錢,去騙別人的感情。還道貌岸然,說著,還不是對方傻。可誰說不是呢,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能被騙要麼是自己傻,要麼就是人家有本事。(當然,這是佛系一點的說法。欺騙感情不去講,欺騙金錢、屬於犯罪行為,大家謹言慎行)
嚴格來說,光從一個人的朋友圈我們根本無法了解不到一個人。因為我們根本就無法徹底的去了解一個人。只是階段性的去了解對方的各種階段性的不同。更何況在一個網路世界裡,真真假假,保護好自己才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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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大家對好看的女孩子都帶著一些誤解,總覺得她們好像很忙,追求者太多,便退縮不去嘗試接近,去深入了解。很多單身的女孩子都很好看,卻被帶上要求太高的標籤所以才沒有男朋友。但實際不完全這樣,我接觸過一些好看的女孩子,她們不僅有教養,有素質,有涵養,更為重要的是,她們極其善良也懂得尊重別人。不太會聊天,更別說套路那些,因為沒有那個想法。反觀我聽到看到的一些事,都是那種不起眼的女孩子做出來的。當然,美醜不講,善惡也非絕對。只是人總是喜歡用等級化去定義別人,當你有些方面過於出眾,你的好與壞便被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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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社會對待那些有紋身的男孩子女孩子更是一樣的刻薄,殘酷,挑剔。人都是視覺動物,所以第一印象必然是從外在定義的。因為我自己就有紋身,所以這個時候,也算有發言權。畢竟有些事情無法身同感受,也不需要別人有多理解。今天想寫關於這方面的東西,也不是想要解釋,想要證明任何。而是覺得我們這樣有紋身的人真的不該承受那麼多語言上的傷害。很喜歡魏瓔珞在劇里說過的一句話,別人不來招惹我,我也一定不會去找別人的麻煩。大家都一樣做人,就因為我有紋身就要被人帶上有色眼鏡來指點一番?如果爭議的只是紋身的顏色圖案好看與否也罷,可事實卻是因為紋身就被套上了很多不存在的「罪行」。什麼一看就不是正經人,看起來輕浮,隨便,社會氣息太重。這話聽的實在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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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槍打出頭鳥,這社會最缺的是獨樹一幟,最怕的也是與他人不同。因為你的不同,使得你成為他人眼中的」異類」。物以類聚人以群分的社會現象太常見了,人吶,最喜歡的就是抱團,欺軟怕硬。當形成一種組織跟形式,隨時都可以攻擊別人。自小來到這個世界上,父母陪著我們長大,因為一句「我都是為你好」有了多少後悔沒有堅持去做的事?品行端正,誠信守法。卻因為一己私慾被批判,指點,或多或少,都很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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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幼兒園做幼教老師,每天最難受的就是面對小朋友來上課跟下課時接送的家長。夏天很熱,我胳膊手腕都有紋身,為了第一印象好一些,那一個夏天我穿了幾乎一整季的長袖。教室里沒有空調,熱的不行我就吃冰棍兒,熱的後背起痱子買了兩盒痱子粉天天撲。唯一開心的是,孩子們跟我關係都很好。連最淘氣的那幾個都跟我處的不錯。任職期間我沒有打過孩子,也沒有罵過孩子,有幾個粘人的小妖精午睡還要我天天抱著。一個月1800的工資全給他們買零食和乳酸菌了。當然了,因為有紋身這種地方一般是不能去的。媽媽的朋友當時剛做起來這種教育機構,看我喜歡小孩子叫我去幫忙。因為我每月工資的「無私奉獻」媽媽責令讓我回家了。在職期間,我看到過某位老師對孩子有不為過分的拉扯行為,我跟園長反應過這個問題。之後沒多久的一天,在教師休息室我剛準備喝水,感覺有什麼提醒我,我無意看了下水杯,發現裡面有一顆彩釘。因為辦公室的地方是死角,所以監控器看不到。這事也只能不了了之。這個老師,孩子們很怕她,也很喜歡她。更重要的是,孩子的家長也很喜歡她,而且她在那裡工作也算久。外表看著為人和善,樂觀積極有朝氣,沒有紋身。因為她的外表太陽光無害了,我甚至都覺得不是她放的釘子。如果換個事情角度,是她舉報了我,又發生這樣的事,那我絕對是罪魁禍首啦,就算園長相信我,孩子的家長也不會讓我在那裡繼續做老師了。現在想想,她也不算壞。我甚至還有一點僥倖。如果真出了那種事,這麼在外表對比看來我還是很吃虧的,就算我再盡職盡責,也一樣要滾蛋,還要被罵。我相信女孩子更為理解我想表達得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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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哥們兒,關係特好,長得也帥,大花臂,小油頭給你梳的板板正正的。情商也高,為人處事也圓滑周到。尊重女性,孝敬父母。喜歡個姑娘,百般呵護體貼。兩個人在一起兩年,馬上談婚論嫁,對方家裡殺出來個後爸。說死不同意這門親。就說有紋身的不是好人,不是正經家庭。那女孩也退縮了,因為她就以為我哥們兒家裡是普通家庭,他媽媽是老師,爸爸是退休工人。但是她不知道的是,他家裡北京二環2套房子,瀋陽三個房子每月往外租。我哥們兒事業飛鴻騰達蒸蒸日上的。就因為光看我哥們兒這紋身,聽了她後爸的話,直接分手了。這事兒吹了以後我這朋友也難受了一陣子,跟我說,在一起的時候就擔心過這些,怕對方家裡人不喜歡他,因為花臂,和其他幾個大面積的紋身。也不想用家裡的條件去跟人談戀愛,就想兩個人簡單點,你愛我我愛你的,到時候了,就娶回家當老婆。我問他,那你們之前在一起的時候女孩子沒旁敲側擊的跟家裡透露點你紋身的這事兒嗎,他說,也說了,不過是和她爸說的,誰想著才兩年,那邊換了個後爸出來…說到這兒,我倆都笑了沒再說什麼。光因外在,錯過這麼好的男孩子。也不算可惜吧,誰讓以貌取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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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的這兩個事只是我遇到的很多小事里不足為奇的,不是說有紋身的絕對都是好人跟壞人。行惡之人又怎會輕易展示自己的惡呢?不怕剛中帶柔的壞,只怕柔中帶壞的陰。為何說小人難防,是因為小人不會讓你輕易瞧出來他的手腳。光是從一個人的外在形象去否決一個人所有的好,那真的太不近人情。很多時候最不起眼最看不上的人往往卻默默的幫助了他人。而且事實往往也勝於雄辯,你越是看不上的人,卻越是過得比你好。倒不如做好自己的事情,實幹勝於空談。我也看過很多有紋身的男孩女孩做著不好的勾當,很多事情,從你不要臉的那一刻開始,都變得輕鬆許多。尤其是女孩子。嘴巴長在別人身上,無權干涉,但給別人一份寬容,就是善待自己。心胸狹隘才會為難別人,處處針對。但這畢竟都是別人的生存方式,旁人又有什麼權利去批評呢?除非是觸犯法律知法而犯法,那就是自己作死了。
最後,提前祝大家七夕快樂。
若無心傷害,請保持善良,堅持自己。PEA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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