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王堆古墓不僅出土了價值不菲的珍寶,還發現13件「違禁」物品
馬王堆古墓號稱是東方的龐貝城,出土了太多的珍寶,比如珍貴的玉印,銅印,辛追夫人的濕屍,巨大的漆木棺,最輕的紗衣,漆器,木器,玉石器,兵器等等,可是在出土的文物當中,卻有現代法律規定的不可食用,不可持有的「特殊」物品,這些物品都是什麼呢,就讓小編給您一一揭秘。
馬王堆古墓的發現,純屬是一次意外,當時軍隊的醫院為了打仗的需要,需要挖一個防空洞,可是在挖防空洞的時候,遇到了五花土(陵墓的封土),結果面對堅硬的封土,工人們一電鑽下去,就將利蒼的古墓鑽了一個窟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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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一兩千年的自然腐蝕,墓中很多有機物在腐爛的過程中生成了大量的沼氣,古墓被鑽開後,沼氣在氣壓的作用之下,猛地「噴」了出來,遇到挖土工人叼著的香煙,這股衝出來的沼氣,就燃燒成了一條火蛇,那個抽煙工人的眉毛和鬍子,被燒得只剩下一大半,臉上全都起了水泡。
發現古墓的消息很快就被當地的文物機關知道了,文物部門的專家急忙來到了現場,但他們打開長沙國丞相利蒼的陵墓,發現此墓已經被盜墓賊光顧過,基本上已經沒有什麼有價值的文物了。
專家們打開利蒼妻子,辛追老夫人的陵墓時,卻發現此墓完整地保存著,裡面的文物不僅全,而且價值高。專家們經過整理,共出土了1000餘件文物,如果以現代法律的眼光,看這些文物,其中竟有不少件是違禁物品。
有讀者看到這裡,一定會這樣說:辛追作為長沙國宰相的夫人,墳墓里一定藏有兵器,兵器在現代超過一定的長度,就屬於違禁物品,小編難道你說的就是這個嗎?
在辛追夫人的墓中,還真的出土了青銅匕,但這種誰都知道的違、禁物品,小編就不說了,咱們說兩類東西,第一類野、生動物。
在辛追夫人墓中的几案上,發現了不少的生活用具,比如陶罐子,竹筷子等等,用這些食器下葬,當然是為了讓辛追夫人在地下有飯吃,為了讓墓主吃得好,墓內還隨葬了豬、黃牛、家犬等家禽,還有鯉、鯽等魚類。
下面犯法的事兒來了(墓中共有):華南兔、梅花鹿、雁、鴛鴦、竹雞、環頸雉、鶴、斑鳩、火斑鳩、鴞、喜鵲和麻雀,這12種野生動物全都是國家保、護動物。
翻開國家《野生動物保護法》,其中鶴、梅花鹿就是國家一類的保護動物,而剩下的鴛鴦、火斑鳩、喜鵲等就是二類保護動物了。
辛追夫人墓中竟出現了12種野、生動物的屍體,按照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規定,殺掉一隻國家一類保護動物,應該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辛追夫人雖然沒有親自動手,但卻負有獵、殺、動物的連帶責任,兩種國家保護的動物被殺,如果她不死,至少也得被判五年徒刑。
接下來我們再看剩下的10種二類野、生動物的屍體,這10種野、生動物被殺,如果追究辛追夫人的責任,再判她五年徒刑都是輕的。
也就是說,辛追夫人的墓中,保存有12種野、生動物的屍體,最少也得判她十年徒刑。
下面,還有更犯法的事兒——辛追夫人的墓中藏有大、麻。
不管這些大、麻是作為調味品出現,還是被當成了葯、物,私藏大、麻就是犯、罪,國家規定走、私、毒、品50克以上就可以判處、死、刑,可以負責任地說,辛追老夫人真的很危險。
有讀者看到這裡,甚至會被氣樂,小編你用現代的法、律,去審判已經去世的古人,這豈不是有些搞笑,小編說,一點都不搞笑,《鍘美案》在電視上重複播放,就是告訴天下男人不要捨棄糟糠之妻。桃園三結義至今被人津津樂道,因為它弘揚了中華傳統的美德。
辛追夫人古墓中藏有野、生動物,在當年是不犯法的,可是在2018年的今日,卻屬於嚴重踐踏《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行為,小編認為,很有著重說一說的必要,親愛的讀者,您說是這麼一回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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